心理學家:對待一個人最「殘忍」的方式是,不告而別
某一個早晨,你突然發現最親密的人不在身邊了,這是一種怎樣的感覺?
為什麼現在很多人選擇「不告而別」,而不願意好好把事情說清楚?
2016年,ghosting這個單詞的一個新詞義,被正式添加到牛津字典中,意為:「突然地結束與某人的關係,並且沒有任何解釋」,就像變成了「鬼魂」一樣。
這個詞自出現以來,就成為了人們談論親密關係時的高頻詞,因為很多人都有過這樣「被鬼魂了」的經歷。「鬼魂」別人的實質,就是「不告而別」。
從心理學角度看,「不告而別」即是「未完成事件」,不僅僅是指那些沒有結束的事情,更是指個體情感被壓抑、不被認同的狀態。
當一個人選擇用「不告而別」的方式離開某個人時,說明他對對方沒有太多「真實的愛」,即便是反覆強調「我很愛你,所以要用這樣的方式來讓你記住我」。這種做法其實是對這段感情的不尊重。
那些選擇不告而別的人心中到底在想些什麼?
通過 「不告而別」來逃避自己的真實感受
「不告而別」本質上是一種逃避,有一些人是因為害怕麻煩,不想面對分手後對方的反應,甚至懶得去思考該如何和對方坦白事實,所以選擇對自己而言最為簡單的方式:一走了之。
但有一部分人則是逃避結束關係。因為,在他們心中,用這種不直接的方式對對方的傷害最小,自己也不用承擔提出分手而產生的悲傷、內疚和拉扯。
另外一些人則是玩弄感情,結束關係也不過是膩了而已。但他們不願意開口承認自己的想法,更不願意正面回答對方的質問。
於是選擇這樣的方式,用「我只是不想傷害她」來為自己解釋,欺騙別人。
報復心理
在學生時代,很流行的追求方式:每天互發早安晚安、噓寒問暖,一段時間後突然消失,對方便會嚴重不習慣,最後主動來找你。
這個方式最簡單的原理:人們總是會沉浸在那些未完成的事情中。
有些人在一段關係中選擇「不告而別」,其實是刻意用這種戲劇化的方式退場,讓自己成為對方心中的「沒有結果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讓對方對自己念念不忘。
這種刻意選擇的離開,其實是一種報復心理。或許他們在這段感情中受到傷害,對方沒能足夠關心自己。
此時,他們的目的已不再是建立一段親密關係,而是進行報復,以強烈的方式來傷害對方,哪怕心中仍存有愛意。
對方從未將這段關係當成正式的情感
還有一種情況,對方從未將這段關係當成自己正式的情感,而只是一種需求。
自然而然的在一起,這種戀愛環節最大的BUG就是,你認為你在戀愛,其實只是曖昧而已。
對方或許會覺得在曖昧期間,不告而別是極為正常的方式,隨時可以留下,也隨時可以離開。
他們的思維中認為自己不用對對方負責,不用刻意說明自己離去的原因。
大多數不告而別者都有一個共同點:缺乏責任心。
隨心所欲的他們不受道德感的束縛,他們很少考慮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的後果,對方應有的知情權,在他們看來不是那麼重要。
同時,自戀水平較高的人也會採取這種方式,他們只在意自己是否快樂,缺乏對他人情感上的共情能力。
因此,他們也不會把對方的感受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在選擇不告而別時,只要自己覺得輕鬆就好,而不去考慮自己的行為可能對他人所造成的傷害。
一種未完成事件
那些不告而別的人,在對方心中會留下「未完成」的印象,成為持久的遺憾。這段記憶無疑是痛苦的、長久的,所造成的心理創傷也是長時間的。
完形心理學觀點認為,人們在對於「不確定性」的接受度是極低的,一些突發因素都將導致焦慮、緊張、痛苦的感覺。
正是由於在親密關係中,對方給予太多的溫暖,以至於分手後會感到崩潰,難以割捨,甚至會出現抑鬱、創傷綜合症等應激反應。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難以走出,陷入痛苦的情緒之中。
因此,對待一個人最「殘忍」的方式就是——不告而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