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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你怎麼這麼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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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木舒

昨晚,一朋友在朋友圈裡發:「從沒見過如此不要臉的父親!」

就在我以為她出了什麼事時才知道,她是看了《精英律師》。

《精英律師》里有一位全能秘書名叫栗娜,光鮮亮麗無所不能,可誰也不知道,她有一個那樣凄慘的身世。

她的父親,只生不養,從小到大帶給她的只有傷害和恥辱。栗娜這一路艱難長大,靠著自己買房、工作、立足。

他從沒盡到一個當父親的責任義務,卻在老了沒錢花,沒房子住的時候,突然想到自己還有個女兒。

他整日去栗娜的工作單位附近「堵她」,直接進了栗娜的家,特別坦然的說:「我要你孝敬我、照料我、看護我、心疼我、熱愛我。

而當栗娜拒絕之時,他直接賴在了沙發上:「要不你打電話報警啊!我看警察能把我怎麼著!」

栗娜情緒激動:「你從沒養過我,我憑什麼要養你?」

她的父親特別「有理有據」的回懟:就憑我是你爸,你作為女兒就要盡這個贍養義務!

栗娜終於是崩潰了,她流著淚控訴:你老了沒人照顧了想起來你是我爸了,你早幹嘛去了?

而她的父親聽到這話的第一反應,不是抱歉不是自責,而是先是後悔當初沒把她打掉,接著站起身來就要抽她巴掌。

靳東將栗娜拉走了,兩人回了律師事務所,最後兩人的那段對話異常戳心。

「我要是不原諒他呢?

「不原諒他也是你爸。

「這改變不了。

很憤懣,卻又很無奈。

法是法,情是情。

即使父母沒盡到撫養之責,子女也要盡贍養義務。即使不判你貼身照顧,也得金錢贍養。

這就是現實。

栗娜最後無助的痛哭,而她的痛,又何嘗不是太多人的痛?

在這個世界上有多少父母,他們覺得自己給了孩子生命就是巨大的恩賜,只生不養或是暴力侮辱?

這個世界上又有多少父母,從沒盡過父母之責,卻又在老來道德綁架,逼著孩子盡贍養之責?

在娛樂圈,有三大「吸血鬼」父母。

分別是梅艷芳的媽,張韶涵的媽,毛曉彤的爸。

梅艷芳父親早逝,母親靠著在歌舞團工作,梅艷芳4歲就畫著濃重的舞台妝登台表演,成為了媽媽賺錢的「工具」。

1982年,19歲的梅艷芳一夜成名後,梅艷芳的母親就以各種理由剝削她,不僅要替母親還巨額賭債,還要養活哥哥梅啟明一家。

他們就像一個深淵一樣,永遠也填不滿。

而最可悲的是,梅艷芳的媽媽在她死後這麼多年,還是不放過她。

每個月20萬人民幣的贍養費,她還覺得不夠,打官司爭奪女兒留下的近億元的遺產,要求一次性發放。其實就是為了拿去貼補兒子。

更可怕的是,她居然還拿出梅艷芳的貼身衣物出來拍賣,只是為了錢!

而張韶涵,一樣是小小年紀就出來打工,後來成名之後,在自己重病出國治療時,自己母親捲走了她所有的錢。

在事業最好的時候,離婚的父母、舅舅合起來要錢,聯合媒體誣陷剛剛手術沒多久暴瘦的她,酗酒吸毒。

因為父母,她事業一落千丈遭遇雪藏。

毛曉彤的爸爸更可怕。

他曾上節目公開控訴自己的女兒身家幾億卻拒不見自己也不贍養自己!

原本以為是一段狠心女兒可憐父親的故事,可看下來以後,只覺得他活該。

毛曉彤10個月的時候父母分居,一歲半就離婚,她跟媽媽,而父親每個月給50塊的生活費,沒曾照顧過她。

但在他的闡述中,女兒能成名,能有今天的成就,都是靠他去找關係,幫助,可女兒是個白眼狼,成功了就不認自己。

可後來,在律師的逼問下,他啪啪啪的打自己的臉。

原來他有近十年的吸毒、涉毒史。

所謂的去幫助女兒拉關係找機會拍戲的時間,他其實在監獄服刑。

一切都是謊言。

他為什麼要編這些故事?很簡單,就是5000萬!

因為你們明星賺錢容易啊,而我是你爹啊,所以你給了這5000萬,我們老死不相往來!

但私下,他發給節目導演的「訴求」絕不止於此。

要求改回原名,保持穩定聯繫。但是最重要的我想是後半部分。要求和前妻享有同等的物質生活。她住別墅他也要住,她開悍馬他也要開!

所以嘛,根本不是5000萬,而是長線大魚,慢慢要錢。

看下來只覺得荒誕。

我未曾從他邏輯紊亂的敘述中聽出他對於女兒一絲絲的愛,只看到了一副為了要錢猙獰醜陋的面孔。

但其實你會發現,都一樣,這類人都是一樣。

他們沒有良心。

他們只會責罵孩子不孝,卻從沒自省自己是否失責。

他們嘴中滿口都是愛、付出、奉獻、親情,可其實,想要的就是冷冰冰的錢錢錢錢錢。

他們也很失敗。

因為已近暮年,一事無成,所以在生存面前,良心、臉面都變得不重要,只要能有錢,耍賴又算什麼?

毛曉彤的爸爸一直以自己精子質量好才成就今天的女兒來襯托自己多麼牛逼,我真的覺得很噁心,而後我想,他可能就是千萬噁心的原生家庭父母共同的心態。

他們覺得自己給了孩子生命,無論自己之後做過些什麼,沒做過些什麼,孩子都該對他們千恩萬謝,感激涕零。

他們永遠都不會去想,自己曾給子女帶來過多少的傷害。

他們只等著子女對他說「謝謝」,卻永遠也不會意識到自己該對子女們說一句抱歉?

去年年末,有一條新聞讓我印象深刻。

浙江的王女士有三個兒子,在他小兒子1歲的時候,因為超生,王女士把小兒子送人了。

三十多年過去了,兩家沒什麼聯繫,互不打擾,養父養母對這個孩子很好,王女士也未曾有過撫養行為。

我想在孩子心中,或許根本不知道還有王女士這個人。

可是誰知道,70歲的王女士,突然聯繫起了他的小兒子,背後的原因荒誕至極。

70歲的她得了腦栓,行動不便,她的老伴去世了,還欠下了不少的債務,大兒子二兒子又不成器,生活拮据連自己都養不活別提給她治病了。

而她的小兒子被養父母教育的很好。大學畢業,工作很好,現在年薪能過55萬。

她沒錢了,所以她想到了自己的小兒子,希望自己有錢的小兒子,能贍養她。

這件事在當時掀起了激烈的討論。

因為她的小兒子一直都不願接電話,看起來並不願意幫助這個母親。

這讓他遭到了整個網路的道德綁架,我看到了太多太多的人大喊著:冷血、無情、良心被狗吃了......

上文那三個明星例子也是一樣。

梅艷芳、張韶涵、毛曉彤,都曾遭受過一樣的咒罵。

而在現實中也是一樣。

我曾寫過一個被家暴了女兒10年,然後又將她拋棄,20年後再找回來,要求女兒贍養她的媽媽。

那時周圍所有人都在勸她:那畢竟是你的媽,你怎麼這麼狠心!

這就是最悲哀的吧?

原生家庭子女最難熬的我想或許就是:那個給你帶來傷害的那個人是你原生家庭里的父母。你想要逃,卻在倫理、道德、親情的壓力下不能去逃,也無法去逃。

所有人都在逼著你原諒。

這是大家想看到的大團圓,可我只想感慨,這個世界上真的有好多聖母啊。

就很奇怪,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比誰都杠精,可當發生在別人身上,又總喜歡慷他人之慨,來體現自己多麼的仁義道德。

你不是他,你根本不知道對於他來說,傷害有多大,又憑什麼替他原諒呢?

他們當然可以選擇原諒。

可那得是他們自己的選擇,誰也不能逼他們。

就像後來的張韶涵曾說:「再怎麼樣他們都是我父母,家人永遠是家人。」

就像我那個朋友:她最終也還是訴諸法律,每月付最低的贍養費,然後老死不相往來,從不管別人怎麼說。

那是他們的選擇,外人誰也沒權說什麼。

原諒那是和自己和解,對無良父母的寬恕,並不能證明父母的行為是對的。

不原諒那不是冷血,而是父母活該!

生而不養的父母,該贍養嗎?

這個話題,上了微博熱搜。

看了底下的評論,爭論激烈。

其實,在我看來,爭論這個話題沒有太大的意義。

因為結果或許只有一個:法律規定了贍養義務,即使再不願,每月的贍養費也還得付。

這或許也算是一種無奈的「道德綁架」吧。

但總歸,這對於雙方來說,都是一場悲劇。

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曾說:「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考試,就覺得真的太可怕了。」

想想這句話真的是說的太對了。

現在這個社會,各行各業任何領域都有入門門檻、從業資格。

可父母,不需要審查人品、能力、不需要被教育,沒有入門門檻,沒有資格證,只要有生育能力,就能有孩子,就能當爸媽。

太多的父母,將「我給了你生命」來作為綁架孩子的理由,可其實,捫心自問,發生性愛的時候,你真的是帶著愛生孩子,還是只是為了自己爽?

真正愛孩子,想要孩子的父母,我想不會冷漠冷淡不負責任,那些能對孩子冷漠的如陌生人的父母,還配說什麼「付出」和「回報」?

我只希望,所有人都能有點良心。

不愛他們,就記得戴套,一個無愛的家庭,對於孩子來說,不是恩賜,而是倒霉。

既然選擇生下,就負點責任。

我更希望所有人都能明白:

愛是相互的,贍養是優秀的父母從孩子身上得到的肯定的、自覺的回報。

生而不養,生而不教......

那對不起,你該把心思花在自己身上,就放過孩子吧!

你覺得呢?

生而不養的父母,該贍養嗎?

THE END

作者簡介

木舒

辣筆小尖椒(ID:lbxjj818)主筆。做自己喜歡的事,寫自己喜歡的字,愛自己喜歡的人。微博:木舒sunne 。歡迎來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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