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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卦-六四爻「外比之,貞吉」的正解——周公「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的目的

【爻辭】

六四:外比之,貞吉。

【譯文】

四爻陰爻:要向外親比,堅持這樣得吉。

【注釋】

貞吉:堅持這樣得吉。貞:定、固;為「從一不變、固定」,義為「定於…狀態不變、固守…狀態」,詳見《弄懂《易經》的「貞」字義,才能讀懂《周易》自身的本義和內涵》。

[pī],先秦時期南方楚地的方言,義為「器破而未離」,字義與「璺」同。西漢-揚雄《方言》「廝、披,散也。東齊聲散曰,器破曰;秦晉聲變曰,器破而不殊其音亦謂之,器破而未離謂之南楚之間謂之。」;南朝梁-《玉篇》「,器破也。」;北宋-《集韻》「齊楚謂璺曰牌,或作。」;清朝-段玉裁《說文解字注》「?[bǐ]:?[xuě]裂也,謂殘帛裂也。方言:器破而未離,南楚之間謂之。」。(PS:《輶軒使者絕代語釋別國方言》,簡稱《方言》,作者西漢揚雄。《方言》是漢代訓詁學一部重要的工具書,也是中國第一部漢語方言比較辭彙集。《方言》被譽為中國方言學史上第一部「懸之日月而不刊」的著作,在世界的方言學史上也具有重要的地位。)

璺:[wèn],裂紋;微裂,尤指陶瓷器物上出現的裂紋。瓷器經磕碰產生裂紋而又里外一致的稱「璺」。有璺的瓷器輕敲時音響不變,重敲時音啞有雜音,稱為「重璺」。例:缸上有道璺;打破沙鍋璺到底(現今全改寫作「打破沙鍋問到底」)。(PS:裂紋與裂縫不同,裂紋是一條線,沒有寬度;裂縫有寬度,能塞進東西去。裂紋和裂縫都是受力造成的,裂紋是裂縫的前期癥狀,再發展就是裂縫了。)

PS:揚雄(前53年~18年),字子云,蜀郡成都人;西漢末期辭賦家、思想家,與司馬相如並稱「揚馬」。(司馬相如[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18年]:字長卿,蜀郡成都人,西漢初期辭賦家;被譽為「漢賦第一大家」。)。唐-劉禹錫《陋室銘》「南陽諸葛廬,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子云亭是紀念西漢蜀郡文學家、哲學家、語言家揚雄的建築。

【解析】

四爻是諸侯之爻;爻辭講的是「比」之卦象中,諸侯的行為處事。

準確理解「六四:外比之,貞吉。」的關鍵在於了解西周初期周武王、周公先後兩次分封諸侯國的目的。

「封建」即「封」土而「建」國,周天子把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於諸侯,並授以爵位,使之建國於封建的區域,輔佐周王,保衛王室。這是上古時代戰勝的部族對於戰敗的土地和人口施行的一種統治方式。

周王分封姬姓宗親、功臣到各要地,利用各地原來的氏族部落建立國家,他們在地方作「諸侯」,分區管理,輔佐周王,被分封的「諸侯」在「封國」內繼續分封,通過這種逐級分封,勢力始自上達下,下級對上級承擔繳納貢物,軍事保衛,服從命令等義務,周天子正式成為天下共主。

西周第一次封建

周武王滅商後,主動退出殷都,並將其作為商紂王兒子武庚的封地,讓其繼續管理殷商遺民;與此同時,周武王在殷都附近,分封自己的三個弟弟管叔鮮、蔡叔度和霍叔處,建立管國、蔡國、霍國,目的是監視武庚,稱為「三監」;周武王返回鎬京後,又分封親屬和功臣為諸侯,這些封國大多集中在鎬京附近,是西周的傳統勢力範圍。

周武王實行第一次封建:1、安撫殷商遺民,同時方便加以監視(分封武庚);2、武裝移民,藉此擴展勢力(分封管叔鮮、蔡叔度、霍叔處);3、籠絡人心,以鞏固周朝的統治(分封親屬和功臣)。

西周第二次封建

西周建立後第二年(即周武王滅商後第二年),周武王駕崩,周成王即位,因成王年幼,故由周公姬旦代行王事,稱為「攝政」。按照兄終弟及的慣例,周武王的弟弟中管叔鮮最長,最有資格攝政,管叔鮮等認為武王的遺命遭到周公的篡改,引起武王群弟的不滿和猜忌。不久,武庚聯合三監(管叔鮮、蔡叔度、霍叔處),串通殷商舊地的奄國、薄姑等方國,以及淮夷、徐夷等東夷共同叛亂反周。

周公率軍東征三年平定叛亂,為了鞏固西周在東方的統治,周公營建東都洛邑「成周」和第二次封建諸侯。史書記載周公第二次分封有七十一國,其中姬姓諸侯有五十三人,周初兩次的大封建,所分封的諸侯多數是周王的同姓子弟,其次才是功臣。《荀子·儒效》「(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而天下不稱偏焉。」。

周公第二分封的主要國家有:

一、宋。封微子啟於宋。三監之亂,微子啟沒有參加。周公平叛之後,將殷商舊地一分為二,分封為宋、衛二國,命微子啟代表殷人後代,奉祀殷的先公先王,立國於宋。

二、衛。封衛康叔於衛,得殷商遺民七族。

三、魯。封周公於魯,將奄國舊地分封為魯國,防禦徐夷、淮夷。

四、齊。封姜太公於齊,將薄姑舊地分封為齊國,防禦東夷。

五、燕。封召公於燕,燕是周王朝東北方的屏障,它的設立既可以切斷殷商舊族與商朝同姓宗親孤竹國的聯繫,又可以防禦北方民族的入侵。

六、晉。封唐叔虞於唐,將唐國舊地居民遷到杜地,並將周族子孫遷到唐地,分封為唐國。唐國地處夏人故墟,四周遍布戎狄部落,為周王朝西北方的屏障。唐叔虞死後,他的兒子姬燮繼位,姬燮繼位後,因遷居到晉水之傍,故將國號改稱「晉」。

七、東都成周。周公營建東都洛邑為「成周」,置參加武庚叛亂的「殷商頑民」,又派駐重兵「成周八師」加以監管,將洛邑作為統治東部地區的政治和軍事中心。「成周洛邑」是天然的糧倉,並駐紮成周八師,周王可以在此會同諸侯,威懾諸侯,此地東可以控制東方各諸侯國,西可以保衛宗周,南可威服徐淮,北可扼幽燕。

周公實行第二次封建:1、分化殷地遺民,防止殷民再次起來叛變(把殷人舊地分封為宋、衛二國,以方便統治);2、鞏固周朝的統治,作為王室的屏藩(大封親屬和功臣,作為王室的屏藩;營建「成周」洛邑。);3擴大統治範圍,加強對地方的控制(周公特意把封國向東移,部分更遠至東方海邊,藉此擴大統治範圍,並將殷人的封國包圍其中,以防其再生叛亂。)。

PS:因成王年幼,周公旦、召公奭、姜太公皆未赴封地繼任國君,而是留在宗周鎬京輔佐周成王。周公讓嫡長子伯禽到魯國就封;召公派他的長子克管理燕地;姜太公留自己的第三子丘穆公鎮守齊國,長子呂伋與自己一起在鎬京輔佐成王,周康王六年,姜子牙卒於鎬京,呂伋赴齊國繼任君位(三監之亂時期,呂伋隨周公東征,姜太公則西征。)。

下面我們來看一下周公的分封在《左傳》中是怎樣講述的: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刑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大意為:周公因管叔、蔡叔二叔(聯合武庚)的叛亂,認為分封勢在必行,故廣封親戚功臣,分封在各地為諸侯,以這種藩屬的關係為周朝守護四方,做為周王室的屏障。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各國,都是文王的兒子。邘、晉、應、韓四國,都是武王的兒子。凡、蔣、邢、茅、胙、祭各國,是周公的後代。

左傳·昭公七年》「天子經略,諸侯正封,古之制也。」;大意為:周王經營天下,諸侯治理封地,這是自古以來的制度。

左傳·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後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丑,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倍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啟以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

大意為:昔日周武王打敗殷商,周成王平定天下,選擇德行修明的人分封,作為周朝的藩籬屏障以捍衛周室。所以周公輔佐王室,以治理天下,諸侯與周朝和睦相處。

分賜給魯公以大路、大旂,還有夏後氏的璜玉、封父的繁弱名弓,以及殷商的六個宗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讓他們率領其大宗,集合其小宗,統領其奴隸,來服從周公的法令,由此而聽從周朝的命令、歸附周朝。這是讓他們在魯國供職,以宣揚周公美好的德行。分賜給魯國田地附庸小國、太祝、宗人、太卜、太史,還有服用器物、典籍簡冊和百官、彝器;安撫商奄的百姓,用《伯禽》來訓誡他們,並分封在少皞的故城。

分賜給康叔大路、少帛旗、綪茷、旃旌、大呂鍾,以及殷商的七個宗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封疆定界,從武父以南到達圃田北境,從有閻氏那裡得到土地以執行王室任命的職務;取得相土的東都以協助周王在東邊的巡視。授予聃季土地,授予陶叔人民,用《康誥》來訓誡,而封在殷商的故城。魯公和康叔都沿用商朝的政策,而按照周朝的制度來劃分、治理土地。

分賜給唐叔大路、密須的鼓、闕鞏的甲、沽洗之鐘,還有懷姓的九個宗族、五正的職官。用《唐誥》來訓誡,而封在夏朝的故城,沿用夏朝的政策,按戎人的制度來區劃土地。這三個人都是天子的叔伯兄弟,都有美好的德行,所以用分賜寶物來彰顯他們的德行。

以上便是《左傳》中周公「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的相關內容,從中我們了解到:

一、魯國、衛國的建國方略--「啟以商政,疆以周索」:沿用殷商的政治治國,按照周朝的制度來區劃土地(即西周的「井田制」)。周公東征後,周成王把一部分領土分封給商微子啟,讓他建立宋國,遵從舊典,管束商臣民,擁戴周王室;又把部分臣服的殷遺貴族遷於成周,讓他們仍保留自己的田宅、領土;成王還分給衛康叔殷七族遺民,分給魯伯禽殷六族遺民。在以上地區,周王對殷遺民「皆啟以商政」,繼續殷商的法律,尊重殷商的傳統,以懷柔政策,圖求殷商舊族的合作與歸順。

二、晉國的建國方略--「啟以夏政,疆以戎索」:沿用夏朝的政治治國,用戎人的制度來區劃土地。唐國(後改稱「晉」)地處夏人故墟,四周遍布戎狄部落,唐叔虞受封治唐後,執行因地制宜、因事而異、因勢利導的「夏政」與「戎索」兼施並舉的建國方略。這一方略,既發揚夏民族的文化傳統,又尊重眾戎的風俗習慣,做到以夏戎之政,治夏戎之地,以夏戎之法,理夏戎之民。這無疑是一個求同存異、寬厚包容的建國方略,是一個因時、因事、因勢而變革的建國方略。

唐叔虞堅持「啟以夏政,疆以戎索」的建國方略,秉承先祖后稷「啟播百穀」的精神,在汾、澮之間,大力發展農耕,有效地調動了夏民族與戎族的積極性,推行政策一年後,農業、牧業都得到顯著發展,政績斐然可觀。《尚書》中的《嘉禾》、《歸禾》,便是對唐叔虞的肯定、彰顯和褒獎。(PS:《尚書·周書·歸禾》:「唐叔得禾,異畝同穎,獻諸天子。王命唐叔歸周公於東,作《歸禾》。」; 《尚書·周書·嘉禾》:「周公既得命禾,旅天子之命,作《嘉禾》。」;周公討伐、平定「三監之亂」時期的著作在《尚書》中有記載的分別為:初先作《大誥》,其次作《微子之命》,其次作《歸禾》,其次作《嘉禾》,再其次又作《康誥》、《酒誥》、《梓材》,之後還有《多士》、《多方》、《無逸》等篇章。)

綜上:通過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知道西周之初的兩次封建的主要目的為:1、諸侯治理封地內的居民,使其封地內的居民與周朝、周王室「同心」;2、諸侯治疆,防禦四方蠻夷、以蕃屏周,實現蠻夷於周為睦,與周朝、周王室「同德」(南蠻、北狄、西戎、東夷,多數情況下,蠻夷戎狄統稱蠻夷或四夷。)。通俗講西周初期的分封制度是為了:第一,建立藩屏,衛護王室;第二,穩定政局,鎮撫名族;第三,抵禦外侮,鞏固邊防。

「六四:外比之,貞吉。」中的「」具有兩層含義:1、在外;2、對外。「」:一、在外;周天子把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給諸侯,諸侯在外治理封地內的居民,務求封國內的居民歸附周朝,與周同心;二、對外;諸侯的封國要對外防禦四方蠻夷的進犯,務求蠻夷與周同德、和睦相處。故,楚竹簡中的「」字十分契合西周「三監之亂」後的政局,天下雖定但未安,殷商遺民、四方蠻夷與周朝貌合神離,封建諸侯的目的便是要努力修補關係,使天下同心同德。(器破而未離。)

「六四:外比之,貞吉。」的正義、本義為:諸侯在外治理封國,要親輔封地內的居民,使其與周同心;還要對外親比、防禦蠻夷,使其與周同德、和睦相處;諸侯堅持這樣做,便會得吉。

縱觀整個西周史,自從周公平定三監之亂後,實行「封建親戚,以蕃屏周」,西周再也未有諸侯國的叛亂、叛周行為。從周成王到周幽王,雖然每代周王都有討伐四方蠻夷的戰爭,但從未有諸侯國叛亂、討伐諸侯國的戰爭。(PS:1周昭王伐楚不返,薨於漢水,全軍覆沒,這個「楚」是荊楚、是南方的楚蠻,而非熊繹的楚子楚國。2、西周末年及東周初年的周王室「二王並立」,晉國晉文侯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幫助成周的周平王攻殺宗周的周攜王,算是王室爭鬥,不算諸侯的叛亂。)

綜上:「六四:外比之,貞吉。」講的是諸侯在外「比」(親輔)的原則:既要親輔封國的居民,使其於周同心、聽從周朝的命令、歸附周朝;還要對外防禦蠻夷,親比蠻夷、使其於周為睦、和睦相處;諸侯只要堅守這一原則、持之以恆的施行,便會得吉;進而實現周公「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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