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不談戀愛,就去旅行
不談戀愛,就去旅行。
這件事兒要從2019年說起,我的2019,簡直太荒廢了。
工作默默無聞,戀愛沒有著落,旅行時而告吹……
哎,我怎麼什麼事兒也辦不成,難道要一直當行動的矮子么?
2020,下定決心,一定要干成一件大事兒!
比如,去談一場很甜的戀愛,開始一場足夠刷新自己的旅行。
我要談一場戀愛
因為這些故事很甜很有畫面感
大學的時候 從宿舍到校車站需要走一段時間。
一路上都在吃糖,就為了上車之前給他一個檸檬味兒的吻。
在一起之前的曖昧期,有次出去散步,他問我的手有多大,
我說我的手挺小的比同齡人小,他伸出手說拿出來比一下,我把手放上去,
突然被一把抓住,然後就這樣牽著走回了學校。
兩個人戀愛一年,我第一次生氣,忘了什麼原因了。
在去車站的路上第一次掛她電話,結果我剛到車站不久她就打車過來了,抱著我就開始哭,怕我不要她了。
那一刻我就確定,她是我想要用一輩子去守護的人!
記得第一次與他接吻,明明暗示了好多次,不知道他是真傻還是裝的,不親過來,
我忍不住了,按著他的頭,親了上去。
因為我是他的初戀,所以一瞬間被我親懵了,回過神來以後,把我按住啃了得有好幾分鐘。
最想留住的大概是第一次牽手吧,大學時期才初戀,還是姐弟戀。
第一次出去約會的時候,還是我主動牽了他的手放在了我自己的衣服兜里。
雖然好像角色不太對,但當時心跳真的超快,也很開心。
就算現在已經分手兩年了,我也還是覺得當時挺開心。
累了一天,早早睡覺了,以致於他回家我都沒覺醒,
早上醒來見到他坐在床邊看著我,看樣子坐了好久,
看到他重重的黑眼圈,想伸手撫摸一下,卻發現手指上多了一枚戒指,
戴在中指上,我又驚又喜,他說:我們結婚吧!我猛的點點頭!!
我們算不算閃戀,閃婚。
一見鍾情,認識4天,確定戀愛關係,20天同居,100天沒見雙方父母情況下扯了結婚證。
到現在19年半,仍然互稱對方「臭寶」。
這麼多年,雙方都覺得乾的最聰明的事,就是把對方騙到手。
那天我們一起玩迪士尼的極速光輪,我不敢坐,
他突然握住我的手,跟我說「別怕,我在你身邊」,
我沒有鬆開,就自然在一起了。
因為羞澀說不出口的話,一個牽手就全懂了。
我要來一場旅行
因為這些地方很美很像明信片
早就想去布拉格了,隔著屏幕就已經被她的美深深吸引。
它不僅僅是一座城市,也是藝術、浪漫和愛的象徵。
這座讓人無法抗拒的魅力之城,即使把一年的積蓄都花完,也想去一次啊!
聽說在夏威夷,比基尼才是比較正常的look,好想去體驗一下啊!
和熱情好客的當地人坐下來喝一杯,或者帶上衝浪板,和海浪來一場較量。
那種海天一線的景觀,不曉得和之前見過的大海是否一樣。
去馬爾地夫,貴是貴了點。
但是在水上小屋住幾日,肆意揮霍時間,貪婪享受大自然賦予的一切景色,好像是這輩子最值得的事。
在冬天最美的時候去北海道,看一片片雪花打著璇兒緩緩而降,心裡的愉悅感也會像雪花一樣翩翩起舞。
去尼泊爾,發現世界上最美的笑容,當一個地道的背包客,這裡的自然風光和神秘宗教,深深地吸引著每一個熱愛旅行的人。
去迪拜,看一看拔地而起的恢弘建築,玩一玩不同凡響的極限項目,迪拜究竟有多壕,真的要親自去感受一下啦!
去曼谷,在寺廟中禪修拜佛,尋求心靈的凈化;或者坐一輛突突車,穿梭於大街小巷,發現這座城市的另一面。
去悉尼,打卡一下聞名世界的悉尼歌劇院,感受南半球的和煦陽光,用一天時間漫步在海灘上享受這座城市的悠閑。
我的2020年,不談戀愛,就去旅行,因為我超期待這樣子的事情可以發生在我身上啊!
「我和他是旅行途中認識的,去年年底我一個人去日本玩,剛出機場時,迎面走來一個小哥哥,說他手機沒電了,想跟我藉手機打個電話。本以為只是旅行途中偶遇的一位路人,沒想到幾天後在淺草寺又碰面了。
他說他是個很喜歡旅遊的人,每年都會到不同的地方看看,對他而言,領悟異鄉的風土情懷是一種享受,我也一樣熱衷於體會每段旅程帶給我的驚喜。
那天我們一起聊了好久,發現我們居然在差不多的時間裡去了同一個地方,還都喜歡北野武和村上春樹。之後的幾天,我們結伴一起去了富士山。
回國的時候,還訂了同一班飛機回國,飛機上他跟我表白了。哈哈,沒想到驢友變男友了。我想兩個人是否要在一起不是看認識時間的長短,而是要看合不合適,時間長了,只是讓我更篤定他就是那個對的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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