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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孤獨症少年常毆打父母,母親以藥物殺死孩子,自殺未果獲刑三年

導語:「李遠自幼患有孤獨症,趙晶(化名)與丈夫李方(化名)長期帶李遠到多家醫院進行治療,李遠的病情沒有明顯改善。因李遠病情再次發作毆打趙晶,趙晶遂將120餘片藥物讓李遠服下。趙晶寫下遺書後發現李遠停止呼吸,其割腕自殺未果後到哈爾濱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投案。」

圖片來源於網路

李遠信息:黑龍江哈爾濱一少年從小患有孤獨症。

其父母長期帶其治療沒有明顯改善,且少年暴力傾向愈加嚴重,母親也長期處於精神壓力之中。

趙晶感到身心疲憊,遂產生殺死李遠之念。於2019年1月18日,趙晶帶李遠回到家中,因李遠病情再次發作毆打趙晶,趙晶遂將120餘片藥物讓李遠服下。趙晶寫下遺書後發現李遠停止呼吸,其割腕自殺未果後到哈爾濱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投案。經法醫鑒定:死者李遠符合生前過量服用安眠藥中毒死亡。

趙晶信息:1975年2月19日出生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大學文化,是一名教師。

藥物從何而來:趙晶自2018年10月中旬開始,陸續從兩家醫院開出安眠類藥物120餘片存放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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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被告人趙晶供述,孩子近期在家自殘的行為和毆打她和他父親,讓她覺得實在受不了了,而且她感覺孩子在醫院治療特別痛苦,她怕孩子出來以後再危害社會。2018年10月中旬,李遠開始在外面打人,她就開始有了讓孩子沒有痛苦的死的想法。趙晶說,這些年來經過長期的康復訓練,和服用抗精神分裂的藥物,也住院治療過,但是她兒子的暴力行為越來越嚴重,而且力氣越來越大,並且專門攻擊要害部位,而且事發當天他打的特別狠,所以才下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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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人聯名請求從輕處罰。

法院對辯護人提出不追究趙晶刑事責任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判決被告人趙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非常同情這位母親,能夠做出殺死親生兒子,一定是出於絕望,她是實在沒有辦法了,才出此下策。作為母親也是無奈之舉,對兒子人道毀滅,不想去危害其他人。

網友看法:「被害人自幼患有孤獨症後,便帶被害人四處求醫治療,未見明顯好轉,且隨著被害人年齡的增長,病情越來越嚴重,愈加無法控制,除給父母及親屬造成傷害外,也給其他無關人員造成傷害,使趙晶長期處於精神壓力之中。趙晶對被害人長期治療、護理,付出大量的精力、財力,導致精神無法承受,反映出趙晶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考慮到趙晶投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具有自首情節;其長期精神壓力導致案發時患抑鬱發作,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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