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道敗落的三個先兆:第一個最氣人,第二個費錢,第三個眾說紛紜
一個家庭如果有下面三點,可能就是敗家的預兆,要趕緊想辦法挽救
文/芨芨草
馬卡連柯說過:家庭是社會的一個天然的基層細胞,人類美好的生活在這裡實現,人類勝利的力量在這裡滋長,兒童在這裡生長著——這是人生的主要的快樂。
家庭對於一個人有多重要,每個人似乎都能說出個一二三四來。因此,我們對於家庭的依賴,促使我們共同奮鬥,使家庭逐漸擺脫貧窮,走上富裕的道路。
但中國又有一句古話「富不過三代」。這句婦孺皆知的話由孟子「君子之澤,五世而斬」演變而來。完整的句子是:「道德傳家,十代以上,耕讀傳家次之,詩書傳家又次之,富貴傳家,不過三代。」
為什麼一個好好的家庭就敗落了呢?
資料上說,古代中國人常有多子多福的觀念,這是造成富不過三代的原因之一,多子多福的觀念鼓勵人們多生孩子導致了財富加速,被分薄,引用「韓非子」《五蠹》中的話:「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於亂。」
在2014年7月8日舉辦的「家族企業財富保全與傳承論壇」上,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常務副會長張競強公布的一組數據顯示,我國家族企業的平均壽命只有24年,只有不到30%的家族企業能進入第二代,不到10%能進入第三代,而進入第四代的只有大約4%。家族企業的短暫生命周期似乎在驗證著「富不過三代」的「千年魔咒」。
當然,那是對於富豪的數據,和咱老百姓沒啥關係,只不過算是一個論據。一般家庭為什麼也會敗落呢?原因主要有三個。
一是家裡出現百年不遇的「敗家子」。
可不客氣地說,「敗家子」是毀壞一個家庭基業的第一蛀蟲。它的出現,預示著一個美滿的家庭將要消失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敗家子」從不考慮財富的來之不易,他們覺得,錢就是用來花的,只有花掉了,才算是自己的。因此,不管他們平時掙多少錢,不管是否超出了負荷,都不能影響他們盡情揮霍。
朋友老王的兒子就是這樣。
老王是一個小老闆,有一個獨生子小康,從小慣著寵著,和朋友喝酒,去最貴的酒店;買衣服鞋子,全是潮牌紀念版;狐朋狗友借錢,一擲千金。最終,他拿著父親的一張信用卡盡情揮霍,終於在某一天,老王接到了銀行的電話,讓他儘快把信用卡換上。
這邊,老王剛把透支的信用卡還上,小康又哭著回家,說有人要殺他。一問才知,小康給一個朋友作保借了高利貸,朋友跑了,債主找到他,要他還上欠下的一百三十萬。
那天夜裡,老王頭一暈,就倒了下去,從此再沒站起來。雖然變賣家產終於還清了債務,但在輪椅上的老王卻再也不能東山再起了。
二是家人都迷上「搓麻」。
「小賭怡情」似乎是愛搓麻的人常掛在嘴邊的座右銘。
前幾天,樓下兩口子打了起來,動靜太大,我們都去勸架。
男人說:「以前她天天去打麻將,我下了班還要在家裡做家務,我說過啥?這不,一個月前我就想,這搓麻有什麼好的,就去試了一下,結果也上癮了。大家評評理,我老婆都打麻將三四年了,我才一個月,她怎麼還受不了了?就是交換,也該我搓滿三四年再有意見吧?」
他老婆氣哼哼地說:「我搓麻三四年,你見過我輸過錢嗎?還不是今天輸點,明天再贏回來?看看你那個笨樣子,一個月就輸了三千多,這就要過年了,拿什麼買肉,買鞭炮?」
男人依然不服氣:「我剛學,當然要交點學費了。三四年後看,咱們誰更厲害!」
一個上點年紀的說:「你們兩個半斤八兩,都愛打麻將,這志同道合的,應該都支持對方才對啊,為什麼會打起來了?我剛才想到,還是因為錢。試想,如果你男人天天贏錢,你還和他吵嗎?所以,你們現在已經不是「小賭怡情」了,而有了賭徒心理,這樣下去很危險的。沒有辦法,都戒賭吧。」
女方一聽不高興了:「我說大爺,你不了解情況怎麼亂扣帽子?我們這是賭博嗎?要是,為什麼派出所不抓我們……」
老人說:「散了吧,我們今天是來給人家兩口添堵的。」老人邊走邊搖頭,自言自語地說,「這個家就要毀嘍!」。
誠然,老人也許話重了點,但也沒有錯。夫妻倆都去打麻將,沒人做家務,即使不說賭博的事情,鬧矛盾也是遲早的事情。長此以往,一個好好的家庭破碎,也就順理成章了。
三是酒肉朋友天天耍。
人生在世,誰都有幾個好朋友。老人家俗話說得好,「秦檜還有三個相好的呢」。
換句話說,一個朋友沒有,這人得多差勁啊!
不過,物極必反。朋友無多少限制,但應該交的,是互相幫助的好朋友,而不是只會吃肉喝酒,並且天天拿著這件事當「工作」的所謂朋友。
表弟大剛的媳婦是我老婆介紹的,結婚四年多了,平時挺恩愛的,但近半年來卻經常吵架,還來找我們兩口子評理。一問才知道,大剛愛交朋友,三教九流的,只要覺得講義氣的,都能約上喝酒。大剛媳婦給他算過,有一個月,他19天在外面喝酒,4次約朋友到家裡來吃飯。一月30天,就有23天在醉醺醺中度過。這樣的日子還怎麼過?
大剛也有他的理由:「小城不大,都是同學朋友,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更何況,多一個朋友多條路,人家叫去喝酒不去,咱一個老百姓擺什麼譜?」
話不投機,兩人在我家就吵了起來。
雖然我們勸了很久,但兩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們也管不了了。聽說,現在兩人的離婚已經提上議事日程。
當然,也不用爭什麼家產,不分債就阿彌陀佛了。
蒙田說:治理一個家庭比統治一個國家更難。
因為家從來不是講理的地方,法律可以明確公民怎麼做,卻無法約束家庭成員怎麼做。
所以,無論是「敗家子」還是喜歡搓麻或者喜歡交酒肉朋友,在沒引起最壞的後果時,都會覺得這不是事。
但「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只要開始走錯了道,是走到天堂還是地獄,還用明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