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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一個人終其一生的努力,就是在整合童年時代已形成的性格

1921年,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推孟教授,發起了一項名為「天才的基因」的研究計劃。推孟發現,那些智商超過 140 的天才兒童,在成年後有相當大一部分並沒有在事業中取得成功。

2014 年,中國校友會網發布了對 1952 年到 2013 年,將近 3000 名高考狀元的職業狀況調查報告。遺憾的是,這些高考狀元竟然沒有一個人成為行業領袖,沒有一個人躋身胡潤、福布斯、財富等中國富豪榜。

心理學家根據大量研究總結出來一個經驗公式:成功= 20 %的智力因素+ 80 %的非智力因素。

主導我們成功的非智力因素有」心理彈性、成長性思維、堅毅、情緒智力、成就動機以及領導力」等等。而這些非智力因素我們可以統稱為「性格」。

「性格決定命運」這句話已經成了人們的共識,但如果我們問的更深一些,性格是由什麼決定的呢?

難道性格不是由命運決定的嗎?

一對雙胞胎如果一個從小就送給富人撫養,另一個在貧窮的家庭長大,兩個人的遺傳基因相同,但是性格肯定會天差地別。

吳伯凡老師說:關於「性格決定命運」和「命運決定性格」,是一個雞生蛋和蛋生雞的關係。

性格的形成

性格並非天生,是逐漸形成的。奧地利精神病學家阿爾弗雷德·阿德勒認為:一個人成長到5歲左右,他的性格就基本定型了。

兒童的早期教育非常重要,在生命初期,發育最為迅速,這個階段性格具有可塑性。

性格形成的過程非常複雜,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影響性格的最大因素就是孩子接觸的人。

客體關係理論將人格發展的重心放到0~3歲階段,認為真正影響一個人精神發展過程的是在出生早期嬰兒與父母的關係。

「性格,在關係中形成」是客體關係理論的一個基礎,而這個關係主要就是孩子和養育者的關係。

一個人和他的養育者所構建的關係,會內化到他的內心深處,成為一種內在關係模式,這就是一個人的性格。

很多現代女性因為工作等原因,會找職業的育兒嫂來照顧孩子,而餵養孩子的方式也從傳統的母乳餵養變為奶瓶餵養。

無論是出於經濟的壓力,還是出於對職業育兒嫂的信任,這個決定都是一個錯誤的決定。

策動心理學的創建人威廉·麥獨孤(William McDougall)曾說過:

父母能為幼小的孩子所做的最偉大的事情,就是始終給予他們陪伴;因為這樣他們能給予孩子任何財富都買不到或者潛移默化的一種影響,它美好而真實地構成一種幸福和有效生活的基礎——良好性格的基礎。

他認為全部由奶瓶餵養所成長起來的民族更容易表現得舉止粗俗,對待所有關係都冷漠和嚴厲,缺少溫柔感覺的優雅印象。

性格即命運

與其說「性格決定命運」,倒不如說「性格構成了命運」。

你與養育者的關係會內化到你的潛意識形成你的內在關係模式,即使你成人後脫離父母,你仍然會在新的關係中投射你的內在關係模式。

父母如何對你,會導致你不斷重複類似的關係模式,這就構成了你的命運。

陳海賢老師講過一位來訪者的例子:

一位女士的丈夫在國外深造,為此他們異地了6年,最近,丈夫回國了,到了上海工作,她也跟著搬去了上海。

但是,最近她一直糾結是應該回到原來的城市,還是繼續留在上海。上海發展的機會和前景都比留在原來的城市好,她也很認同這一點。

她之所以想回到原來的城市,是因為擔心先生跟她離婚。不過,目前他們夫妻剛剛結婚,感情很好,生活也很富足,是大多數人羨慕的神仙眷侶。

當聊到她的成長經歷時,我們找到了她這樣做的答案。

原來,她從小和父母聚少離多,父母忙著做生意,經常不在家。她印象最深刻的一個場景是:有一次,她坐在家門口,孤孤單單地等在縣城做生意的爸媽回家,直到天空一點點黑下來,父母也沒有回來。類似的情況有很多。

因為和父母的關係,她形成了這樣的內在關係模式:不對關係抱有期望,隨時準備離開,過一個人的生活

後來她讀大學,有了男朋友,別人總覺得異地戀不靠譜,她卻很適應。

其實那時候,她心裡想的是:反正有一天對方會離開。

但愛情最終戰勝了時間和距離。今年丈夫學成回國,他們結婚了。可是,當兩人真正在一起的時候,她卻開始感覺不安,開始糾結要不要回原來的城市,重新開始兩地分居的生活。

當問她為什麼感到不安時。她說,好是好,可誰知將來會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情,徹底破壞現在的一切。

這種關係模式不適用於兩個人在一起的生活,而適用於處理兩個人不在一起時,所產生的分離焦慮。但現在,為了配合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她寧願選擇兩地分居的生活。

我們會把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投射到新的關係中,把它變成符合我們內在關係模式的關係。

明明她的環境已經不需要她這麼焦慮,而她卻還在為分離做準備。這是很多悲劇的來源。

性格,在關係中改變

你覺得這位女士的結局是怎麼樣的?

其實,這位女士的結局有一半取決於丈夫。

如果她丈夫的內在關係模式和她一樣,那麼他們一定會分開。

幸運的是,她丈夫認為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才是幸福的,丈夫的內在關係模式與妻子完全相反,最終,丈夫把妻子留在了上海。

在新的關係中,你想重複你的內在關係模式,而對方也想重複他的內在關係模式,兩個人會持續地進行較量。這就意味著,新的關係,會提供改變的可能性。

這就是客體關係理論的另一個基礎:性格,在關係中改變。

市面上有很多自助類書籍,教人用一些技巧來改變性格。但是這些技巧終究都會指向一個方向——在人際交往中改變自己。

美國的南方衛理公會大學邀請了377個大學生作為受試者,進行了一項改變性格的試驗。

在接下來的15周里,每周開始的時候,受試者要選擇兩個任務,來訓練自己的性格。比如說,你想做一個更外向的人,那這個任務就可以是在超市裡主動跟服務員打招呼。更難的任務則是在一個集體活動中,你能不能要主動站出來,起一個領導作用。

而研究發現,這些任務的難度並不怎麼重要 —— 真正重要的是你是不是完成了這些任務。

實驗結果是那些做到了每周完成兩個任務的人,15周下來再做性格測試,發現的確有改善。這是一個好消息,說明人真的可以主動改變自己。

而壞消息則是,如果你宣稱要改善性格,參加了這個項目,每周也按照規定領了任務 —— 但是你沒有真的去完成那些任務,那測試結果就是你的性格不但沒有往你想要的方向改善,而且還會往相反的方向走。

研究者推測,這也許是因為這些人自己也對自己很失望,士氣受到打擊,做性格評估的時候就更沒有信心。

對外宣稱要改善性格,這就相當於給自己貼了個標籤。但是關鍵不在於貼標籤,而在於之後能不能做到。能做到,這個標籤就是真的;沒做到,還不如不貼。

一個人要想改變命運,首先要做的就是改變性格,而改變性格的不二法則就是:在關係中行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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