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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腳本:童年階段你和母親的關係,決定了你的戀愛對象和婚姻

人生腳本分為四個方面,人類命運、從出生前到青春期、可塑年代、成熟與死亡。其中,可塑年代腳本中有一個概念——父母編製程序,強調幼兒的心理發育會受到母子關係的影響。

比如,原生家庭階段與母親的關係會影響孩子未來對婚姻的態度,甚至是戀愛對象。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你和母親的關係,早已決定了你的戀愛對象和婚姻。

童年經歷與婚姻關係

在幼兒出生前,母親的子宮為他提供了一個完美的生存環境,但當他與母體分離後,面臨著陌生的世界,空氣、食物、溫度都讓他感到自己的生存受到的挑戰。

此時,由於幼兒沒有自我生存的能力,不得不完全依賴於母親的照顧。這一階段對母親產生依戀是人的本能,但是,對依戀的需求得不到滿足將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形成的特殊人格意識對婚姻觀有著深遠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依戀型人格(對於伴侶表現出佔有慾)

孤獨型人格(對伴侶充滿猜疑)

迴避型人格(會採取各種方式迴避家庭生活)

1、個體幼兒階段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滿足時,成年後的他們對依戀的需求便始終存在,步入親密關係後,這種依戀傾向將會更加明顯。他們對伴侶的親密接觸要求似乎永無止境,當他們意識到自己被忽視時,便會惱怒,產生恐懼,並要求伴侶必須時時刻刻關注自己,表現出強烈的佔有慾。

心理學家鮑比爾認為,個體幼年時期人際關係的親密程度與成年後愛情互動模式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那些具有依戀型人格的人由於不安感和對遺棄的恐懼,內心充滿了猜疑,這也便是他們表達自身愛的方式,本質上是源於早年對母親懷有的愛和恨的矛盾心理。

2、孤獨型人格。這類人往往會否認自身的情感需求,事實上他們並不是沒有這種需要,而是在幼年時期便將這種需要放棄了。

他們迴避任何親密的接觸,在戀愛初期也會表現出熱情,但親密關係一旦建立,過多的親近則會造成痛苦和害怕。由於這種性格特點,他們在事業上通常是成功的,但婚姻生活往往是失敗的。

3、迴避型人格。他們的人際關係無論是情感或身體都是疏離的,會採取各種方式迴避家庭生活,與伴侶的親密交往讓他們感受到不自在,當他們的需求得到滿足時,特別是當他們感受到對方企圖保持親密,便會立即退縮,甚至生氣。

這類人需要不斷吸引對方注意力,但又不能保持長久的親密關係,會設法得到對方的愛,但他們感到被控制的威脅,便會終止這段關係。

個體在幼兒早期無法從母親那裡獲取足夠的情感需求,青春期又被限制探索的需要,則極有可能形成以上三類人格。

早年心理創傷對親密關係建立的影響

心理學家Bowlby認為,「依戀」是撫養者與孩子之間建立的一種特殊的情感連接,在維持嬰兒的安全和生存方面具有直接性意義,其重要性不亞於控制飲食和繁殖的行為系統。

早年在生存環境中受到創傷的孩子,由於情感的被剝奪、需求不能滿足或家庭環境不安全、威脅,在成年後難以建立良好的親密關係和自我認知。

這些看似微小的家庭傷害,猶如內部對孩子的情感虐待(忽視、照顧不當),這些孩子在成人期面臨伴侶選擇時,很容易表現出敏感、自卑、無能、抑鬱等心理特徵。

從溝通心理學角度看,人的自我認知與人際親密關係能力有著明顯的聯繫。

自我認知從早期的母嬰關係到成人期的親密夥伴關係一直存在,也是主客體關係的呈現。

許多母親雖然在孩子早期能夠滿足孩子的心理需要,但對於青春期孩子的情感探索並不歡迎,通常給予批評、拒絕或壓制。這時,孩子與母親的關係容易形成單一、片面的人格,而不再是擁有完整自我的人格。

這些孩子往往會努力壓制內心的陰暗面,並感到羞恥,甚至完全否定它的存在,到了成年之後則可能形成刻板的自我認知。潛意識會誘導他們選擇與其性格相反的人作為伴侶,在他人身上找到童年階段沒有獲得的自我認同感。

在他們的生活當中,所有事情都應是預先設計好或計劃好的,給人情感冷漠、不近人情的感覺。

心理學家認為,只有身處在愛與信任的人際關係之中,人格類型模式才有可能得到改變,愛與信任甚至有可能改變你的依戀類型,人際交往上也會產生新的局面。因此,請不要否認愛與被愛的能力,我們每個人都是需要愛的。

所謂童年階段和母親的關係決定了戀愛對象,強調的是童年階段依戀受損會形成特殊人格意識,而這些人格意識真正決定了我們的婚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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