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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女兒放學被拐我瘋找半生,13年後找回女兒後我決定親手殺了她

李錦瑟是個漂亮姑娘,她有一個乾媽。不過她的乾媽,不像其他漂亮姑娘的乾爹那樣老當益壯,老而彌堅,老驥伏櫪……簡而言之,又老又有錢。

她的乾媽足夠老,卻不夠富有,甚至用貧病交加,窮困潦倒來形容也不為過。可是,她的乾媽對她真的好,完全不亞於親媽。

乾媽是錦瑟親媽的親閨蜜,有多親呢?她們倆年紀相當,氣質相仿,連長相都是星目桃腮的俊俏模樣,年輕的時候,不熟悉的人都以為她們是親姐妹倆。

親媽和乾媽穿開襠褲的時候就相識了,從開襠褲到校服到制服到婚紗,她們一路攜手走來,好成一個疙瘩,連彼此找的老公都同姓「李」,連生孩子都前後腳只差了半個月。

為了讓下一代延續這份珍貴的友情,她們在懷孕初期就彼此約定,如果一兒一女,就是指腹為婚的娃娃親,如果同男同女,就是歃(shà)血為盟,義結金蘭的兄弟姐妹。

半個月內,兩個女嬰相繼降臨,兩位年輕的媽媽反倒有點遺憾,不能當親家了。不過還是給女兒們取了頗有淵源的名字——李錦瑟,李華年。

皆出自晚唐詩人李商隱的名篇「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前者是姐姐,後者是妹妹,一首一尾,遙相呼應。

李錦瑟、李華年,兩個小姑娘就這樣手拉手慢慢長大了,她們都遺傳了媽媽們星目桃腮的好模樣,從小穿同樣的花裙子,玩同樣的洋娃娃,背同樣的小書包,遠遠望上去,姐妹花一對,像她們的媽媽。

變故發生在九歲那年,她們在同一所小學讀書,是隔壁班,放學一起走,在某個離家很近的路口分道揚鑣,然後一左一右,各自回家。

那天錦瑟做值日,要晚些回家,而華年嚷嚷著看動畫片,沒等她,一放學就往家跑。可是直到晚上六七點鐘,父母們下班回來了,連做值日的錦瑟也回了家,卻沒看見華年的身影。

華年父母著急了,到處找她,學校、公園、商店,甚至連火車站都去了,空手而歸。錦瑟的爸媽也跟著著急,不停地問她華年的去向,錦瑟聽說華年可能被拐跑了,難過得很,「哇」一聲大哭起來,連話都說不利落了。

晚上,由於華年的不幸走失,兩個家庭頓時陷入了焦慮的深淵,誰都忘了,那天原本是錦瑟的十歲生日。

二十四小時以後,公安局終於肯立案,可是90年代的中國並沒有如今星羅棋布的攝像頭。更何況她們回家走的是一條小巷,平時人跡稀少,就算華年遭遇了歹徒,也很難找到人證。

在茫茫人海中尋找一個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小女孩,無異於大海撈針。

華年像那個炎夏清早晶瑩的晨露一樣,一觸即破,而後人間蒸發。

那年夏天,街上到處流傳著人販子拐賣婦女兒童的傳言,那些拐走的孩子被賣去西北和西南的偏遠山區,男孩改名換姓傳宗接代,女孩多半做了童養媳。虐待摧殘自是不必說,更有甚者把男孩賣去礦區做童工。

幾年前有個走丟的小男孩被警方救回來,被人販子截了兩條小腿,在甘肅天水的大街上要飯呢!

回來的時候已經十七八歲,當初的那個市級三好學生,書也沒法讀,學也上不了,抽煙喝酒全都會,儼然成了一個小混混,還落下一身殘疾,那孩子的一生就這樣毀了。

華年並不是那一帶第一個走失的孩子,更是那年夏天眾多離群失所的迷途羔羊之中尤為不幸的一員。

這樣的案子多如牛毛,尋子成功的案例卻廖若晨星,防患於未然的意義遠大於亡羊補牢,警方也只是象徵性地搜尋,主要目的是安撫家屬。

華年的媽媽不敢再想下去,她辭了工作,去西部找孩子。華年的爸爸陪她找了幾年,一直無果,囁嚅說想再生一個,「孩子他媽,日子終究還得過,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

華年媽媽一個大嘴巴抽過來,血紅著雙眼怒吼,「過去的就這樣過去,未來也依舊不會好!十月懷胎,華年的骨血肉,哪怕一根頭髮絲兒,都是我的骨血變出來的,是我用自己的血肉,把她一點點餵養大。

「生她那天難產,我差點死在手術台上,我們母女是過命的生死之交。這輩子,一天找不到她,這一頁,就休想翻篇兒!」

華年的爸爸是個老實人,可是老實人卻未必是深情的人,老實人也未必是長情的人,老實人甚至很有可能是絕情的人。

也許老實人的人生太過寡淡和平庸,人們才會自作多情而畫蛇添足地賦予他們各種本不存在的美好品質,比如忠貞、忍耐和堅持。

華年走失的第五年,她的爸爸終於不堪重負,無可奈何地拋棄那些沉重的過往,又迫不及待地奔向他光明的未來。他和妻子離婚,和另一個女人結合,組成新的家庭,再孕育一個新的生命,從此開啟一個老實人安全穩妥的後半生。

女兒和丈夫相繼離去之後,華年的媽媽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孤家寡人。她的未來一望無際又深不見底,她像一顆漂流瓶那樣在茫茫人海中顛沛流離,她不知道女兒在哪裡,沒有終點的漂流瓶,流浪就是旅行的意義。

正如漂流需要一方港灣,跋涉需要一處驛站,錦瑟一家成了她倦鳥歸巢的精神家園。

華年走丟之後,錦瑟的媽媽讓錦瑟跪在華年媽媽面前磕了三個響頭,認她做乾媽。

「從此之後,你多了個女兒,錦瑟就是你的另一個孩子,等你老了,讓她給你養老送終。」

那一刻,兩個情深意重的好姐妹深情相擁,「大珠小珠落玉盤」。接著便是,「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

這乾媽可不只是說著玩的,從此以後,華年媽媽真的把錦瑟當成了自己親閨女,心心念念,百般呵護。

最初那些年,她常年在外面找孩子,風餐露宿,居無定所,盤纏也都是沿途打零工賺來的。

可是不管生活多麼拮据窘迫,她每每離開一個地方,都要用打工攢下來的錢給錦瑟買些當地特色寄回家裡,吃的穿的用的,全揀貴的挑。

乾媽每年春節回來十來天,緊趕慢趕著給錦瑟織夠春天穿的毛衣。她自己一分錢摔八瓣兒地花著。可是給錦瑟花錢,從來不知道心疼,逢年過節,哪怕自己節衣縮食,也得給錦瑟包個大紅包。

錦瑟是個懂事的孩子。她知道乾媽丟了孩子有多心痛,一年到頭在外面找女兒有多煎熬。乾媽給的錢她從不亂花,都攢起來給乾媽買補品。

只要乾媽回來,她就一整天一整天地待在乾媽家裡,給她揉肩捶背,把學校里學到的歌唱給乾媽聽,還給乾媽念自己寫的作文《我最尊敬的人》——文章正是歌頌乾媽偉大的母愛。

那抑揚頓挫又娓娓道來的童聲,把乾媽的心攪拌得五味雜陳,又揉捻得妥帖紮實。乾媽常常在抱著她笑得合不攏嘴的同時,又悄悄地抹掉眼角的淚水。

「如果我的華年還在,也該長這麼高了吧?」乾媽微笑地看著小樹苗一樣茁壯的錦瑟,在心裡碎碎念叨,在她的心裡,錦瑟就是另一個華年。

每當看到錦瑟那張和華年相似的小臉,招之即來卻揮之不去的思女之痛就突襲著她的心臟,讓她所有的堅強潰不成軍。一種情緒盤踞在心頭太久,就會形成自發的迴路,忘不了,繞不開,也躲不掉,這是她的命。

錦瑟媽媽也心疼自己的好姐妹,只要乾媽回來,她就連拉帶拽地拖著乾媽去城裡最好的酒店一頓猛搓,說是給咱們雲遊四海的女俠接風洗塵。

她們姐妹倆親親熱熱,總是以沿途的趣聞軼事打頭,順帶著說說往事,聊聊八卦,嘮嘮家常,最後總是回到那個亘古不變的永恆的悲劇,再以眼淚收場。

華年走失第十年的時候,錦瑟的媽媽和乾媽進行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對談。

「整整十年了,咱們是媽,可媽,也是人。你對得起華年了,再找下去,也不過是圖個心理安慰。這些,你都知道……別再找了。」錦瑟媽媽艱澀地開口。

「不找了,再不找了,十年了。這十年我南上北下的,都要掘地三尺了,哪有華年的影子啊……找不到,就要等。一日見不到她的屍首,在我心裡,她就是活著的。

「我等著她,我不怕她痴傻,也不怕她殘疾,只要一息尚存,我準保伺候她到咽氣兒。」風輕雲淡,聲聲泣血。

「為了咱們的孩子們,幹了它!」錦瑟媽媽把手裡的紅酒,一飲而盡。

十年了,乾媽心裡的那團火焰熄滅了,華年被濃霧拉走,她終究敗給時間。那晚,媽媽和乾媽酩酊大醉,喝到不省人事。

乾媽回來了,從此再不出遠門兒,找孩子的這些年,她風餐露宿,流離失所,從沒吃過一頓踏實飯,沒睡過一個安穩覺,兜兜轉轉,空手而歸,還把魂兒落在了外頭。

這些年,她滿世界轉悠,卻被世界拋下,她眼裡頭沒有風景,心裡頭全都是華年,她活在真空中,眼帘一垂,整個兒世界就向她關閉了。她不知道,這斗轉星移白雲蒼狗的花花世界,早已天翻地覆,百歲千秋。

二十世紀末,錦瑟父母雙雙下崗,借著南方改革開放的淘金浪潮,東拼西湊地開了一家工廠。這些年他們夫妻同心,事業發展得風生水起,如今儼然成了這個城市的成功伉儷,事業通達順利,一家人整整齊齊。

錦瑟媽媽見乾媽可憐,就在自己家的廠子里給她安排了一個庫管員的閑職,工作清閑,薪水開得也高,算是變相接濟她。

本是一樣的年紀,錦瑟媽媽還是個溫婉可人的小婦人,乾媽的雙鬢卻早已白霜盡染。不仔細看,以為是兩代人。

乾媽眼睜睜地看著當年一起長大的姐妹花,在同一片土壤中經歷著歲月的滄桑變化,卻生長成另一種植被,廣袤、豐潤、富饒。

她們在同一條線起跑,然後她飛奔、超越、日新月異,她停滯、倒退、望塵莫及。

年紀輕的時候,她以為命運就像一台自動販售機,只要付出代價和努力,就會掉落等值的糖果。

而這些年的顛沛流離讓她深深覺得,那更像是一台老虎機,努力固然重要,卻更仰賴運氣。她像一個輸急了眼的賭棍,已然賭上了身家性命,等待她的卻依舊是滿盤皆輸,骨肉分離,呵呵,自己的運氣向來糟糕。

她的好運早在十年前的那個夏天就敗光了,華年走失之後,孩子、工作、婚姻、家庭……她被命運追趕著,節節敗退,一路走一路丟,從此,她人生中的每一條路,都是迷路,是下坡路,是窮途末路。

就這樣又過了三年,有天清晨,她接到警方電話,說華年的案情有進展,她幾乎癱倒在地上。

此刻,距離華年失蹤的那天,已經過去了整整十三年,華年,只比錦瑟晚出生半個月,如今,她該是個二十二歲的大姑娘了吧。

警方告訴她情況並不樂觀,希望她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哪怕在她的心裡已經做了最壞最壞的打算,可是見到華年的那一刻,她還是被五臟俱焚的震撼打到魂飛魄散。

那已經很難被稱作一個人了。

華年被輾轉賣到川藏交界一個荒蠻的小山村,賣給一家農戶,給那家的傻兒子當媳婦兒。

為了防止她逃跑,去的頭一年,他們打斷了她的一條腿,脫光衣服鎖在房間裡頭,雖然這聽上去很殘忍,卻是那個小山村最普遍的做法。每一個被買來的女人,都難逃此劫。

等她們生下只男半女,收住了心,白天,就讓她們拖著殘肢下地幹活兒,晚上,回家伺候男人和公婆,然後繼續接受毫無節制地折磨著和強暴,成為傳宗接代的工具。既然花了大價錢,就要物盡其用,充分發揮她全部的原始價值。

當年,人販子急於出手,告訴買家華年已經十幾歲,而事實上,其時她還不到十歲,初潮尚要等待幾年才能降臨,並不具備生育能力,甚至她本身還只是一個孩子。

華年被打斷了腿,卻生不出孩子,於是只能終日赤身裸體地棲身在那個暗無天日的房間里,活成了一個噩夢,並讓這個噩夢貫徹一生。

剛來的時候,為了防止她哭鬧,婆家割掉了她的舌頭。

最初的幾年,虐待強暴是家常便飯,她沒日沒夜地流淚,眼睛就是在那個時候哭瞎的,現在只能勉強感受光影,卻已經永遠也無法辨識影像。

由於長期的營養不良,直到十六歲,她的身體才發育成熟,終於具備了生育功能。

於是從十六歲到二十二歲的這六年間,她馬不停蹄地被迫產下了五個孩子,其中三個不幸夭折,還有一個存在嚴重的智力缺陷,生最後一胎的時候,她自己也差點送命。

這些年,她從沒被當成人一樣對待過,沒有一天。

由於不斷的懷孕生產,加之毫無人道的虐待與恐嚇,華年的身體和精神已經完全垮掉了。

華年誰都不認得了,她成了一個瘋子。

一個又瞎又啞,雙腿殘疾,幾乎支離破碎的瘋子。

就像彼得·潘一樣,她的靈魂永遠地停留在了九歲那年的夏天,從此,再也無法長大。

乾媽從地獄墜入另一個地獄,她專心致志地收拾起她支離破碎的孩子,就像拼湊一幅拼圖,可是有一些碎片,已經永遠地缺失了。那幅殘破不堪的畫卷,是地獄裡的圖騰。

華年早已拉尿不知,她無法行走,看不見也說不出,僅存的聽力也已經成為恐懼的來源,任何一點風吹草動的聲響都能讓她歇斯底里,痛不欲生。

她每天固執地蜷縮在一個角落裡,呆若木雞地坐著,偶爾神經質地抽搐,不知不覺間,就會把褲子尿濕,任尿液在她的身下淌成一條河流。她早已靈魂出竅,人去樓空。

最偉大的哲學家也無法蹩腳地賦予這樣的人生以絲毫意義,苟活是對人類尊嚴的褻瀆。

錦瑟每逢周末雷打不動地來照顧華年。

這一年,錦瑟剛剛大學畢業,已經成長為一個亭亭玉立的、風華正茂的女青年,擁有一望無際的前程和遠方。曾經,那也是華年的未來,如今卻成了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哦不,她連做夢的能力都喪失了,乾媽想。

直到很多年以後,乾媽還在回憶那個下午。

那個燥熱的夏季午後,錦瑟照例來照顧殘破的華年,乾媽殷勤地為她開門、倒水、切水果糕點,然後關心地問起工作和戀愛的近況,一如往常。

寒暄過後,錦瑟走進華年居住的小房間,華年並不像往常那樣瑟縮在床角,而是直挺挺地躺在那裡,雙眼緊閉,表情安詳。這樣的表情,已經很多很多年沒有浮現出華年的臉上。

「乾媽,你看,妹妹她睡得好甜好香。」錦瑟俯身凝望著華年,她由衷地為她高興,刻意壓低的聲音讓她的欣喜欲蓋彌彰。

「兩瓶安眠藥,斷斷續續地餵了她一個晚上。華年那不是睡了,是走了。」乾媽平靜地回答。

乾媽忘了自己是用了多大的力氣舉起那把榔頭,又是如何狠狠捶下,把錦瑟的腦殼敲碎,任她腦漿四濺。原來腦漿真是白花花的,像書里寫的一樣。乾媽想。

「反正華年活著也是遭罪,倒不如讓她清清靜靜地離開,也免了餘生活得行屍走肉。可我不能讓她一個人孤孤單單的走,怪可憐的,得有錦瑟陪著她,我心裡才好受一點。」

乾媽閑雲野鶴一般,她的聲音冷冷清清,心裡已經很多年沒有如此平靜。

「你瘋了嗎!毒死自己女兒,還要拉我們錦瑟陪葬!錦瑟到底哪裡對不起你!!!為什麼是我女兒!為什麼不是你陪著你的倒霉孩子去死?!你這個瘋子!」

錦瑟的親生母親,乾媽一輩子最親密的摯友,此刻隔著監獄的鐵欄,咬牙切齒地和她對峙。

乾媽攏了攏頭髮,風輕雲淡地撇了她一眼說:難道我被你們母女騙的還不夠慘嗎?(小說名:《乾媽》,作者:夢境玩笑家。來自【公號:dudiangushi】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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