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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跟斷掉,路遇好心人送我紅鞋,同事看見卻馬上翻臉:想活快扔掉

1

廖隊的電話打來時,我正在抬腳踹那小偷的屁股。我追著他跑了三條街道,就差著臨門一腳,手機鈴聲響了起來。手機在我的手提袋裡,手提袋攥在小偷手上。我撩起裙擺,抬起穿高跟鞋的腳,照準他的屁股,狠狠踹下去。

小偷飛出去,跌倒在地,發出慘叫。我的手提袋摔在老遠的地上,我走過去撿起它,從裡面翻出了跟小偷一樣正在慘叫的手機。

是廖隊打來的。休假時接到上司的電話,准沒好事。

果不其然,那混蛋在電話里告訴我,我的假期結束了,必須立馬返回警局。

後面的話我聽不大清,因為那小偷趴在地上叫的實在太慘。我走過去往他屁股上踢了一腳,要他閉嘴,廖隊在電話里笑了起來:「小柳,你怎麼又打人了嘿。」

我及時掛斷了電話。

休假不到一天,還浪費了小半天時間去追一個偷了我手提袋的小偷,跑斷了我新買的高跟鞋的後跟,出了一身臭汗以至於我的妝全花了。我的假期就這樣狼狽地結束了。

臨走前我又踹了那小偷一腳:「算你丫運氣好,今天就先放過你,下次被我逮著了,可沒這麼便宜!」

「再也不敢了,我以後再也不敢了!」

小偷趴在地上討饒:「從今往後我必定繞著您走,您是我姑奶奶!」

後面他又嘰里咕嚕說了一堆廢話,我懶得聽,脫下斷了後跟的鞋子拎在手裡,抓著我的手提袋光腳跑到街邊去攔計程車。

沒料到今日流年不利,半個鐘過去我沒攔下一輛計程車,要麼有客要麼呼啦啦開過去根本不搭理我,最可氣的是好不容易攔下一輛,斜里衝過來一位健步如飛的中年婦女,搶先一步拉開車門鑽進了車裡。我只能眼睜睜看著計程車揚長而去,自己灰溜溜拎著鞋提著包去趕地鐵。

沒走幾步,就聽見後面有人叫我:「小姐。」

我心想,這孫子,滿大街罵誰小姐呢。我不睬他,他倒驅車追了上來,一輛低調但漂亮的黑色雷克薩斯,速度恰好與我的步調平齊。我快一點,他也快;我慢一點,他也跟著慢下來。車主人把車窗降下來,腦袋伸出車外,又叫了我一聲小姐。

那是一個戴墨鏡的年輕男人,長相不壞,笑起來也不算猥瑣,等他把墨鏡摘下來,露出乾淨漂亮的眉眼,那就更不像街上隨意搭訕女孩的壞人了。

他不像壞人,並不代表他就不是小流氓了。

我瞪他一眼,沒回話,前面就是地鐵站了,我沒必要同這樣一個小流氓置氣。

「小姐,你光著腳怎麼搭地鐵?這個點兒,一雙腳得給人踩成肉泥。」

「叫誰小姐呢?」我氣不打一處來,從手提袋裡掏出警察證,往他臉上懟,「你看清楚,我是人民警察!」

「怪我有眼無珠,沒見過您這樣漂亮的警官。」他笑得眯起了眼,露出一口白牙,「警察小姐,上車吧,您去哪兒?我保證把您送到。」

「我說要坐你的車了嗎?」我擺擺手,表示不想與他廢話。

他竟打開車門,從車裡走下來,擋在我面前。他比我高大半個頭,身材健碩,穿一套淺色休閑西裝,口袋裡別著印花方巾,袖口釘著價格不菲的鑽石紐扣,一抬手就飄出低調又自然的古龍水香氣。我微仰起頭,同他對視。我自問眼神犀利兇狠,審訊犯人時常能嚇倒三五大漢,可他竟一點也不避忌或畏懼,甚至沖我擠了擠眼,露出促狹的神色。

我捏緊了手指。如果他敢碰我,我非卸他一條胳膊不可。

他沒有再靠近我,只是背著手,用審視一件趁手兵器的目光靜靜打量我片刻,接著爆發出一陣大笑。

這人有精神病吧。我這樣想著側了側身,不動聲色地挪動腳步,在心裡盤算著跳過綠化帶一口氣穿過馬路逃跑的可能性。

「告訴我,警官小姐,你穿多大碼的鞋?」他忽然問道。

我被問懵了,下意識回答:「三十七碼。」

「正好。」他又擠了擠眼,從背後變出一雙紅色的高跟鞋,雙手捧著遞到我面前,「這是我送給妹妹的禮物,剛買的,拿去穿吧。」

我自然不肯接。他笑笑,忽然單膝跪下,捉住我一隻腳。我掙脫不能,差點把自己絆倒,只能任他把高跟鞋套在我腳上。

套完了一隻,再套另一隻。他單膝跪在地上端詳我穿紅色高跟鞋的雙腳,發出讚歎:「你的腳真美,這雙鞋太適合你了,簡直是為你定做的一樣。」

頭一次被異性這樣誇讚,我還怪不好意思的。實話說,穿慣了皮靴平底鞋,我的腳長年不見天日,是顯得白了些。我自己買的高跟鞋粗蠢笨重,但這雙鞋不一樣,小巧精緻,紅得輕盈鮮亮,半點俗氣也不沾,穿在我腳上好似仙女教母在灰姑娘身上施了魔法一般。

穿了他送的鞋,自然而然也就坐上了他的車。一路上我不斷告誡自己,我身為人民警察,為人民服務,警民一家親,這不算占人民群眾的便宜。

他將我送到了警局,沖我笑嘻嘻敬了個禮,就開車走了。我暈乎乎走進警局大門,才想起,我連他的姓名跟聯繫方式都忘記問。

我還沒走到刑警大隊辦公室,中途就被廖隊截住了。廖隊是一個五十餘歲漸漸開始發福的中年男人,他頭髮還茂密,只因為在重案組長年操勞過早地白了頭。上頭念他辛苦,便把他調來相對輕鬆些的青少年犯罪組,成了我的頂頭上司。從我來青少組報道那天起,廖隊就手把手帶我,與我亦父亦師亦友,關係十分親近。

他難得沖我發了次脾氣,一臉嚴肅地沖我吼:「你怎麼穿了一雙這樣的鞋在辦公室里現眼?」

我以為他是嫌我這雙鞋顏色太鮮艷花哨,正要辯解,他已經找了雙酒店用的一次性拖鞋給我,要我把腳上的紅色高跟鞋換下來。

「至於這麼大驚小怪嗎?」我小聲嘟囔著,脫掉了高跟鞋,換上一次性拖鞋。見廖隊把我換下來的鞋直接丟進垃圾桶,我心中竟有一絲不舍。

廖隊沒同我多廢話,開門見山。

「你聽過』白雪殺手』嗎?」

「本市沒聽過』白雪殺手』的人怕只有剛出生未滿月的小嬰兒。」見領導面色嚴峻,我也不好再嘻嘻哈哈,正襟危坐,鄭重道來:「該罪犯窮凶極惡,十年內共殺害了十五名少女,最小的受害人只有十四歲。因為他只在冬季下雪的夜晚做案,並把受害者女性的裸屍擺放在雪地中央,所以被稱為白雪殺手。他殺害的每一位少女的脖子上都系有一條紫色絲巾,痕迹比對可知,絲巾就是勒死那些女孩的兇器。」

廖隊點了點頭:「你資料收集的倒挺齊全。」

我嚯地站起來,大聲說:「報告隊長,局裡要成立專案組抓捕白雪殺手,我已經遞交了申請加入!」

廖隊打量著我:「專案組是成立了,但是白雪殺手卻不必抓捕了。」

「為什麼?」我驚奇道,「這樣惡貫滿盈的罪犯,為什麼不抓捕他?」

廖隊扯動嘴角,勉強算一個微笑。

「白雪殺手已經投案自首了,就在今天早晨。」

2

2008年的冬天12月7日那天,本市落下了入冬以來第一場雪。那雪同往年冬天的初雪並無分別,自雲端飄落,在地面上融化,最後又變成水汽,回到天上,變成一朵無聲的雲。寂靜無聲地來,又寂靜無聲地走,雪從不會驚擾到人世。

但那場大雪過後,人們在郊區小樹林的空地上,發現了一名少女的屍體。

兇殺案不像雪花,它是一座撞破了輪船的冰山,在人世間激起了軒然大波。

那女孩只有十四歲,在本市一所不壞的中學念初二,她生於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家庭,父親是教師,母親是護士。

經法醫鑒定,她的死因是窒息,兇器就是那根系在她脖子上的紫色絲巾。

沒有指紋,沒有精液及性侵痕迹,屍體在冰水裡浸泡清洗過,沒留下任何痕迹,除了頸項上致死的勒痕,再也找不到其他傷痕。現場沒有腳印,沒有車痕,沒留下任何清晰可循的線索。大雪覆蓋掩埋了一切,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那女孩就像是從雲端飄落的雪花一樣,悄無聲息地降落在那片雪地上。

那女孩叫柳冬蘆,是我一母同胞的親生妹妹。

距離我妹妹遇害那年冬天,已經過去了十年。這十年間,被人們稱為白雪殺手的罪犯,又繼續殘害了十四名少女。每到冬日下雪的時候,白雪殺手就好似從地獄爬上來的惡鬼,遊盪在人世間。本市的居民自從此畏懼冬天,畏懼下雪。家裡有女孩子的,一到下雪天就關門落鎖,看護得嚴嚴實實,決計不許單身女孩子夜晚出行。

每當雪花飄落,整個城市都似乎沉浸在恐懼的氛圍中,彷彿每一片雪花上都跳動著死神的影子。

為了抓捕白雪殺手,我才考上了警校,當上了一名人民警察。我必須親手抓住那個殺死我妹妹的兇手,方能告慰她,與那十四名無辜慘死的少女的在天之靈。

可惜,我沒能進入重案組,卻被分派到了青少組,每天面對的都是些桀驁頑劣的小屁孩,為一些小偷小摸的瑣碎案子奔波。看著那些精力充沛的小屁孩,總讓我想起妹妹,如果她也能長大,會變成一個什麼樣的青年人?

但我永遠沒有機會看見她長大了。

這些年來,我藉助職務之便,自己搜集了些資料,卻沒能真正接觸到核心的東西。春天的時候我聽說局裡要成立新的專案組,第一時間遞交了申請。

那一瞬間我全身的血液都在沸騰,甚至有種錯覺,白雪殺手在本市的黑暗角落裡蟄伏了這麼多年,就是在等我親手將他抓捕歸案。

就在我以為,我十年來的夙願終將達成時,我的師父廖隊長告訴我,白雪兇手剛剛自首了。

十年了,我每日每夜,朝思暮想著就是將殺害我妹妹的兇手繩之以法。這個目標像我頭頂上懸空的斧頭,驅使著我不斷向深淵探索,幾乎成了我生命全部意義所在。

結果,它就這樣猝不及防,輕而易舉地實現了。

我頓時感覺疲倦極了,感覺渾身無力,幾乎跌坐到地上,好似聚精會神準備在長跑比賽上一舉奪冠,卻在起跑線上就崴了腳一敗塗地。

廖隊忽然開口說:「冬芩,那個人說要見你。」

我下意識問:「誰?」但看見廖隊沉肅的目光,我剎那間明白了,是「那個人」要見我——殺害我妹妹的兇手,白雪殺手。

「他怎會要見我?」我問廖隊:「我認識他嗎?他是我的熟人嗎?」

廖隊搖搖頭:「我也不知道他怎會認識你,但他指名要見你,只肯見你,不然什麼都不會說。」

「我明白了,我會去見他。」

「你去找重案組的陳副組長,他會帶你去。」

我向廖隊敬了一禮,正要往外走,忽然被廖隊叫住。他認真注視我片刻,目光柔和下來:「冬芩,我知道你一直很想親手抓住他。希望你看見他,與他對話時,不要參雜太多個人情緒。他是個聰明之極,狡猾之極的人,你的情緒可能會成為他攻破你心理防線的把柄所在。記住,警之慎之,冷之審之。」

我應下來,又敬了一禮,便走出了門外。

3

我曾無數次想像過,與白雪殺手見面的情景。這些情景里有拔槍對峙,有激烈的追逐打鬥,卻唯獨沒有過像今天這樣,在審訊室里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同他交談。

他叫方舜瑾,三十二歲,職業是心理醫師。他是一個相貌清秀,帶書卷氣息的青年男人,與犯罪心理學家提供的側寫畫像相符,他氣質柔弱,養尊處優,經濟條件優渥,必定生長在以女性為主體地位的家庭中,才會以殺死女性的方式以證明自己的強力——資料顯示,他的母親是一位強勢的女商人,去世後留給他一大筆遺產,而他父親早年間便同他母親離了婚不知去向,他在一位強勢的單親媽媽的蔭庇下長大,性格受到壓抑而扭曲。

或許他根本就不是一個性功能健全的男人。許多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表明,性缺陷所導致的性衝動無力宣洩,是許多男性犯罪者實施犯罪的主要緣由。

他面部輪廓較深,天花板上日光燈當頭照射下,他兩片高聳的顴骨在臉頰上投下大片陰影,那使他整張臉看起來都顯得陰沉。他氣質中有女性化的陰鬱,是那種回南天發霉的牆壁一樣,使人不舒服的陰鬱感。他整個人就像一片荒蕪的沼澤地,活物與太陽光陷進去,只會翻上來濕漉漉的,腐臭的爛泥。

他向我打招呼:「冬芩,你好,我們又見面了。」

他態度熟絡自然,彷彿我是他一位多年未見的友人。

直到他開口,我才恍然發覺,我對這個人有印象,我曾經見過他。

「想起來了?」他饒有興趣地打量著我,笑著問道。

我想起他是誰了,十年前,他曾是我妹妹的家教老師。

那時候我在寄宿制中學讀高中,偶爾周末回家,曾與他有過數面之緣,只記得他是個乖巧清秀的男孩子,在一所有名的大學裡念心理學,給我妹妹教英文。妹妹跟我提起他,對他評價極高,甚至不乏溢美之詞,誇他長的好看,誇他學識淵博,誇他待人接物有紳士風度,誇他性格溫柔可親,簡直要將他捧到天上去。

那時候妹妹總對我說,方哥哥是除了爸爸媽媽跟姐姐以外,她在這世上最喜歡的人。

我以為那不過是小女孩做春夢,再加上高中課業繁多,根本沒把妹妹與那位年輕家教老師的事放在心上。

妹妹是冬天生的,她剛過完生日不久,那年冬天第一場雪就來了。

「冬芩,你知道嗎,在這世上我最喜歡的女孩,必定是你妹妹冬蘆。」

他對我笑著,目光閃爍,似乎也沉浸在回憶里。

「她是我的生命之火,是我的夢開始的地方,天下所有詞句,任何語言,都不足以形容她的美好。」

我的手放在膝蓋上,手指緊緊攥著裙邊,把自己捏得指節發痛。我死死盯住他,感覺目眥欲裂,熱血湧上腦際。若非我時刻提醒自己,記得自己的職責,我一定會直接掐死對面那個混蛋。

「冬芩,你跟你妹妹長得很像,看見你,我就像看見她一樣。」

「你屁話說完了嗎?」我用拳頭捶了一下桌面,忍不住爆了粗話。

他攤開被手銬鎖住的雙手,聳了聳肩表示無奈。

「難道你不想知道你妹妹生前最後一句話說的是什麼嗎?」他流露出遺憾的神情,「十年過去了,我依然記得,她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呼喚的人是你,是她最愛的姐姐。」

「她要你救她,她喊著,姐姐救我!」

他笑出聲來,用促狹的眼睛看我,彷彿從圍欄中觀看被激怒的大猩猩,他搜尋著我的憤怒,欣賞著我的憤怒,並從中獲得愉悅。

我一拍桌子,站起來,同時抓住他的衣領,也把他從椅子里拎了起來。我怒視著他,他卻絲毫不在意,漫不經心地用一雙笑眼看我。他一直在笑,那笑讓人不爽極了,好似沾上爬行動物的黏液一般。

我的拳頭最終沒有砸在他臉上,我想起自己的身份與職責,閉上眼睛,慢慢鬆開手,任他滑坐回椅子里。

「你該從鏡子里看看你剛才的表情!」

他拿手指著我,張開嘴肆無忌憚地發出惡毒的大笑。

「太好笑了。哈哈哈哈哈!」

我就一動不動地站在原地,手指緊扣住桌面邊緣,等他笑夠了自己停下來。我知道我的面色一定不好,但我仍能保持鎮定,不至於失去理智。

「為什麼殺人?」我聽見自己聲音里的顫抖,「為什麼,殺我妹妹?」

他立即停止了大笑,手肘撐在桌面上,抬頭與我對視。他的眼中是一片光線與風都進不去,死氣沉沉的深淵。

我在與深淵對視。

「愚蠢的問題。」他不屑地撇嘴,「人為什麼要吃飯睡覺,為什麼要結婚生子呢?」

「你把殺人當做吃飯睡覺,結婚生子嗎?」

「我相信每個人來到這世上,都有其存在的意義,每個人都應當找到屬於自己的使命。」他微笑起來,露出整八顆整齊潔白的牙齒。笑容在他臉上失去了燦爛的意義,只會讓人感覺陰森可怖。

「做心理醫師的這些年,我見過太多太多迷失了自己的人,包括你,你現在不也在人生的迷霧中,摸索前行的道路嗎?」

「我自己也曾迷失方向,直到我遇見你妹妹,一個天使般的女孩,純潔完美的造物,我才明白自己存在的意義。」

「如果有一個人,能讓她們在最美好的年紀死去,不必為柴米油鹽煩惱,不必為蠅頭小利操勞,不必在日復一日的,平凡無趣,爛泥一般的生活里掙扎受苦最後變醜變老,不必生下她們不愛的子女,不必奉獻一生扶養任何人長大——她們永遠都是小小的,天真爛漫的,她們的美麗永遠不會變質。」

他愈說神情愈亢奮,雙目在眼鏡片後面閃爍著奇異的亮光。

「冬芩,你該感謝那個人,幫助你妹妹結束她漫長而無趣的人生。」

我終於沒能忍住,沖他那張欠揍的臉上揮出一記直拳,將他打趴在地上。

廖隊與重案組的陳副組長立馬沖了進來,一左一右架住了我。但此刻我已經冷靜下來,我從沒有這般冷靜過,看著方舜瑾捂著淌血的鼻子蜷縮在地上,我只感覺我彷彿在向下墜去,直墜入無底的深淵。

「嘿。」

方舜瑾看著我,咧開嘴笑,鮮血染紅了他的牙齒。

「你喜歡紅色高跟鞋嗎?」

4

就在我呆在審訊室,與方舜瑾共處的那半個鐘頭裡,接線員接到了一個報警電話,說在城東老城區的一家情人旅館發現了屍體。

報警那人並未留下姓名,電話再撥過去時,只有關機提示。

市局立即通知該街道派出所,火速趕往那家情趣旅館,果然在127房間找到了一具赤裸的女屍。

她最多不過二十五歲,死後面容看起來仍年輕標緻,腳上被人套了一雙紅色高跟鞋,裸身躺在鋪紅色床單的圓床上,猶如玫瑰花里一根纖細的蕊。

根據屍斑與屍體僵硬程度判斷,死亡時間不超過三小時。死因初步診斷為窒息身亡,因為她脖頸上有明顯的瘀痕,但卻不是絲巾之類較細的繩狀物所致。

她是被人掐死的,用手掌與手指。全身上下再找不到其他傷痕,連性侵的痕迹都沒有。

她不是白雪殺手的獵物。她死亡時,方舜瑾已然投案自首。

我讀完了廖隊給的報告,一張張地翻看現場鑒證人員拍的照片,直到看見女屍腳上那雙紅色高跟鞋的特寫,我才感覺到,有一滴冰水,自天花板上滴落,啪嗒,落在我的頸後,接著淌進我的衣領里,把涼意帶到我的脊背上。

女屍腳上穿的那雙紅色高跟鞋,同方舜瑾自首,我被緊急召回警局那天,路上遇見的那個陌生男人送我的鞋子一模一樣。廖隊讓我扔掉鞋子,竟然是在幫我保命!(小說名:《心理醫師:深淵》,作者:眉似煤。來自【公號:dudiangushi】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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