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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對比打造視覺中心!吸睛策略

文/關仁康

在設計中,明確的視覺中心是主題表達的關鍵因素之一,營造視覺中心的因素很多,今天我們來探討一下,如何運用對比營造視覺中心?

成功的設計作品,往往在創意內容上意味深長,在構成形式上具有獨特的視覺衝擊力,正確的表達主題,明確的傳達信息。而正確的處理好畫面的視覺中心是關鍵因素,可以避免設計作品中出現雜亂無主次、傳達信息不準確、觀者無所適從的視覺亂象。

視覺中心是畫面的聚焦點,是傳達的主要內容,是人們觀賞時第一眼接受的主要信息。設計師在確立表現題材後,要將表現題材所含內容 -- 排隊定位。確定首要表現的內容或形象是什麼,其次是什麼,讓人們在接受你所表達的信息時第一眼先看什麼,第二眼看什麼,再看什麼。這第一眼所看到的,通常是畫面的視覺中心,即傳達的主要信息內容。

所謂視覺中心,不是一定要居於畫面的中心,只要具有突出、引人注目的因素,無論出現在畫面的上下左右任何一個位置,甚至靠近畫面邊緣,都能發揮其中心的作用。在設計構成中正確運用對比因素,可以營造畫面的視覺中心。以下是常用的對比手法。

虛就是物體輪廓線不清晰,結構不明晰,色彩變化不豐富,明暗對比不強烈,在畫面上是從屬地位。反之則為實,在畫面上佔主導突出地位,這就是視覺中心。所以在畫面構成時,通常就將主要內容放在實形表現地位上,以實作為視覺中心,其餘為虛。

虛實是相對的,除畫面總布局有個視覺中心外,它還統領著若干局部視覺中心及虛形,形成有主有次的豐富畫面。

在設計中,主要傳達信息布局在畫面視覺中心,其餘內容按需要順序分別形成次中心和再次中心,形成主次分明的結構,有序的傳達信息。在實際運用虛實對比因素中,物體材質肌理效果對比也會形成軟硬、粗糙、細膩等虛實因素。充分運用虛實對比因素是尋求畫面視覺中心的途徑之一。

動與靜也是相互矛盾對立又相互聯繫的,沒動也就沒有靜。動在畫面上表現為形體輪廓不明確、不規則、張揚、有動態動勢或色彩鮮明跳躍;靜則表現為形體輪廓規則、穩定、平穩、色彩單純。

在設計中運用動靜對比因素尋求視覺中心的案例不勝枚舉,最簡單的是在一塊底色上放幾個文字,由於文字邊緣不規則的形態是文字成為動,底色為靜,以靜對比襯托動,文字自然引人注目,成為視覺中心。動與靜,以誰充當視覺中心,要視具體情景而定,不能生搬硬套。

元素的大小對比,在畫面所佔面積因素也是尋求確定視覺中心的途徑。一般情況是面積大一些的物象是視覺中心,例如:在設計中將主要傳達信息以文字或形象放在顯著位置並佔大量面積,再配上其他佔少量面積的文字或形象,形成塊、線對比,這種塊形象本身的鮮明加之線的襯托,這種塊形象自然是視覺中心。

在運用面積對比因素中也有形象面積小而成為視覺中心的現象,例如:在一張白紙上任何一個位置點一個點,這點肯定引人注目,自然成為視覺中心。這種物象占面積小而成為視覺中心的情況:一是根據需要而定,二是其他對比因素綜合運用,使其在襯托對比中成為視覺中心。

不管是黑白灰還是豐富的色彩,當兩個以上的色彩放在一起,呈現出清楚的差別時,他們的相互關係就叫做色彩對比。色彩間具有明度對比、色相對比、純度對比、綜合對比等關係特性,還可形成冷暖對比、進退對比、漲縮對比、厚薄對比等性質,而種種對比都將產生出強、中、弱的對比效果,對視覺形成不同程度的衝擊。

明度對比,例如在黑板上寫粉筆字,黑白分明,強烈對比使粉筆字成為視覺中心,很多畫面採用深色底,淺色紋樣,產生明度對比關係,使紋樣更顯眼,反之也一樣。

色相對比,如萬綠叢中一點紅,運用互補色形成冷暖對比,這紅就是視覺中心。

純度對比,也就是色彩鮮艷對比,純度高的色與灰色相比時,顯得前進、擴張,形成視覺中心。

以上對比在運用中面積大小尤為重要,往往是面積小的反而成為視覺中心,因明度、色相、純度基礎上綜合運用,這些對比因素的運用必須以增強視覺中心為前提,而不是削弱。

形的對比處於空間關係中,例如:正負形的轉換,這種視覺元素與畫面空間層次的變化,帶來的視覺語言豐富之極,而畫面中各種形的外形輪廓各不相同,彼此產生的對比關係也是增強畫面表現力的手段。例如:一段文字在可讀的情況下可以自由的創造成各種輪廓,這種輪廓給了設計師廣闊的表現空間,在設計中這些形的對比,給了設計師很大的發揮餘地。

空間對比層次的變化有一種手法,肌理對比的運用。粗糙的肌理與光滑的肌理不用說,給人的感覺是不同的。質感的對比有自己的魅力,它可以引起視覺接受者強烈的關注力,刺激觀看者的視覺感官。密集的肌理與擴散的肌理就像近處的樹葉與遠處的山巒,給人深度的聯想,刺激視覺接受者創造出深度空間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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