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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15被美軍帶火,AR-18被共和軍帶火,中間的16與17哪去了?

說到AR步槍,許多人會想到AR-15,因為M16步槍正是在它的基礎上改良出來的,確定了60年代美國陸軍輕武器基礎。不僅如此,AR-15還是美國民用槍械市場最暢銷的步槍,對整個美國槍械行業都產生了重要影響。

除此之外,AR-18也是一款AR槍族裡名氣較大的武器,它的特點是價格低廉,對於用不起A-15的人來說,AR-18是十分不錯的替代品。

比如愛爾蘭共和軍,他們當年的主力武器就是AR-18,因為在對抗英國的過程中打出了不俗的戰績,還一度帶火了AR-18的銷量。

在電影《英倫對決》中,成龍對付愛爾蘭共和軍使用的就是一支改裝AR-18,曾經共和軍拿AR-18對抗英國軍警,現在卻被人用AR-18擊殺,不得不說是一種諷刺。

既然有AR-15與AR-18,那麼必然也有AR-16與AR-17,不過我們似乎很少聽說過後兩款武器,它們到底是哪去了呢?

AR-16自動步槍

關於AR-16的故事,還得從AR-15說起。1956年,阿瑪萊特槍械工程師尤金·M·斯通納以AR-10為原型改良出AR-15,一樣的直接氣吹式原理,結構基本相似,只不過斯通納將口徑從7.62mm換成了5.56mm,讓AR-15更輕便、更精準。

然而新槍造好了,阿瑪萊特才發現他們沒辦法與美國陸軍搭上話,畢竟他們只是一家小公司。耗費大量資源造出了AR-15,卻沒法賺取利潤,這引發了母公司仙童的不滿,於是為了回收成本,仙童將將AR-10與AR-15的專利全部賣給了柯爾特公司。

柯爾特那可是大軍火商,向軍方大佬推薦一款新槍可比阿瑪萊特簡單多了,恰好當時M14在越南表現惡劣,早就引起了陸軍的不滿,於是柯爾特順勢在AR-15基礎上改良出M16步槍,成為了美國陸軍第二代自動步槍。

因為專利保護,當時只有柯爾特一家有資格製造AR-15及衍生出來的M16,美軍只能向柯爾特購買,創造的利潤可想而知,於是最早擁有AR-15專利的阿瑪萊特不開心了,決心要搶一搶這個市場。

為了避開AR-15的專利,阿瑪萊特又讓斯通納對步槍的結構進行改良,於是直接氣吹式變成了段活塞導氣式,再加上一些細節部分的修改,最終誕生的新槍就是AR-16。

阿瑪萊特為了能從柯爾特手中搶回一些蛋糕,決定打價格戰,他們改用衝壓技術來製造步槍,所以AR-16的成本很低,但問題也很明顯,隨著製作工藝的降低,AR-16的性能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波及,這影響了美軍對武器的評價。

於是乎,AR-16最終沒能取得美軍的青睞,阿瑪萊特只造了數百支實驗槍就終止了AR-16計劃,這款武器成為歷史。

AR-17半自動步槍

在美國,狩獵一直是一項很火的運動,獵人群體很捨得為裝備花錢,每年都將帶來巨額利潤,這是武器公司都無法放棄的。50年代後期,阿瑪萊特又決定進軍獵槍市場,斯通納接受了這個任務,並在不久之後造出了AR-17半自動步槍。

如果說AR-16是為了爭奪軍用市場而誕生的,那麼AR-17就是專門的民用武器,兩者有本質區別。

與軍用市場相比,民用市場十分注重武器的外觀,所以斯通納用硬陽極氧化鋁來製造機匣,這讓AR-17呈現出亮麗的金色,非常漂亮,所以美國民間又把AR-17稱為「Golden Gun(金槍)」。

有句話叫「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阿瑪萊特期盼能在民用市場取得一席之地,然而獵槍市場的競爭比他們想像地更加慘烈。雷明頓、溫徹斯特、魯格(美國)等等,這些大佬牢牢佔據了大部分市場,阿瑪萊特根本就沒有立足之地。

當時阿瑪萊特一共生產了2000支AR-17及配套設備,結果還有800套爛在倉庫里,連第一批的表現都如此之差,阿瑪萊特更不敢生產第二批,於是AR-17也迅速停產了。

雖然定位不同,但AR-16步槍與AR-17半自動步槍的結局是一樣的,它們都屬於失敗產品,沒能在槍械市場掀起什麼浪花,更無法與AR-15、AR-18相提並論。

其實阿瑪萊特這些年並不甘心,既然步槍市場打不開局面,他們就向其它市場發展,相繼推出了AR-50狙擊步槍(12.7mm)、AR-22訓練步槍、AR-24手槍(9mm)等等,產品很多,但始終沒能再現AR-15的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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