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連環殺手朗尼 30年間殘忍殺害25人 於死刑執行前在獄中離世
據英國《太陽報》3月29日報道,美國的連環殺手朗尼 · 富蘭克林,在死刑執行之前,於3月28日死於聖昆丁監獄。
據路透社報道,2016年8月,前環衛工人富蘭克林因謀殺九名婦女和一名少女而被判處死刑。他因為在30年的殺戮狂歡中短暫休息而臭名昭著,被稱為「冷酷的潛伏者」。作為一個連環殺手,他在洛杉磯獵殺妓女和癮君子。
根據陪審員的建議,洛杉磯縣高等法院凱斯琳·肯尼迪直接判處63歲的富蘭克林死刑,而不是終身監禁,並且不得假釋。
法官肯尼迪當時在法庭工作了28年,她認為富蘭克林對手無寸鐵的婦女下手,其原因是他對她們懷有根深蒂固的仇恨。
她在判決簡報中寫道: 「他是一個心理變態、殘酷成性的連環殺手,以給女性帶來痛苦並殺害她們為樂。」富蘭克林在1985年至1988年間殺害了7名女性,在2002年至2007年間殺害了一名15歲的女孩和兩名女性。 大多數是近距離被槍殺的,但有兩人是被勒死的,屍體被丟棄在小巷和垃圾箱里等死。
幾十年來,富蘭克林為了避免被懷疑,做起了城市垃圾收集員和洛杉磯警方的車庫服務員的工作。在特遣部隊重新對舊案查證時發現富蘭克林兒子的DNA,故而證明富蘭克林和這些案子有關。
在一次富蘭克林參加生日派對時,一個警探假扮餐廳服務員,在一家披薩店收集其接觸過的餐具和麵包皮。實驗室的結果顯示其與一些屍體有關,他也因此被捕。
調查人員在富蘭克林被捕後的家中,發現了一把用於其中一起謀殺案的槍,以及一些受害者的拍立得照片——其中含有一張倖存者 Enietra Washington的照片,基本成裸露狀態且血流不止。
當戴著鐐銬的富蘭克林,被從法庭帶到死囚區時,許多受害者的家人開始為此拍手稱快。
本來應該接受法律懲罰的富蘭克林卻提前在獄中離世,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
圖片來源於《太陽報》和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