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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都傻了!一戰美國研發的反坦克步槍,握把充當大栓,換彈需抬起整個握把

自動步槍誕生之前,世界上最主流的還是栓動步槍,這類武器最大的特點就是需要拉大栓,往後拉槍機開鎖,同時退出彈殼;往前推新彈入膛,同時槍機閉鎖。

雖然射速遠遠不如自動步槍,操作也更加繁瑣,但不可否認拉大栓的動作很帥,所以哪怕到了今天,栓動步槍仍然是許多槍迷的心頭愛。

在我們印象里,栓動步槍的拉機柄似乎都是頂部帶一個圓球,但你見過用握把來充當拉機柄的武器嗎?

Winchester .50 Cal Antitank Rifle,溫徹斯特.50大口徑反坦克步槍,這是一戰時期美國溫徹斯特公司研發的一款反坦克武器。

一戰時期,正值坦克興起,普通步槍很難對這類鐵疙瘩造成威脅,於是反坦克武器得到了各國的重視。美軍當時將研發反坦克武器的任務交給了溫徹斯特公司,由槍械大師勃朗寧來設計槍機,而武器的整體設計則交給一位名叫Edwin Pugsley(埃德溫·普格斯利)的工程師,後來正是在他的帶領下,溫徹斯特大口徑反坦克步槍誕生。

這款武器發射.50 Cal彈藥,即今天的12.7×99mm彈藥。為了保證步槍的性能,埃德溫為這款武器設計了10發彈匣,但這個彈匣太大太長了,機匣底部根本沒有足夠的空間,只好把彈匣座改到了機匣左側。

作為大口徑反坦克步槍,普通結構根本承受不住膛壓,因此勃朗寧參照了德國人的優秀設計,從閉鎖結構到抽殼鉤,都可以看到毛瑟步槍的身影。

不得不說,埃德溫是一位很有想法的槍械設計師,他給這款武器設計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握把。如動圖所示,這款武器沒有拉機柄,埃德溫直接用握把來充當拉機柄。

子彈被擊發後,士兵需要將握把往右上方抬,然後向後拉,完成開鎖、退彈殼。接著將握把往前推,彈匣內的子彈入膛,再往下按,槍機閉鎖,完成射擊準備工作。

以右利手士兵為例,在操作一般栓動步槍時,他們的右手既要操作握把和扳機,又要操作拉機柄,一來一回總得耗費時間,而溫徹斯特這款反坦克步槍取消了拉機柄,這樣一來士兵的右手全程不用離開握把和扳機,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射速。

不得不說,這樣的設計是很新奇的,但問題也很明顯,本來士兵只需拉動一個小巧的拉機柄,如今卻要操作整個握把組件,需要耗費更多力氣,而且武器沒有兩腳架或槍口制退器,12.7mm彈藥的後坐力將完整作用在士兵的肩膀上,想想就覺得無比酸痛。

另一方面,溫徹斯特於1918年12月遞交樣槍,此時一戰都結束好幾個月了,軍方的武器的需求不再像從前那般急迫,他們有更多的時間尋求性能更好的反坦克武器,所以最終溫徹斯特大口徑反坦克步槍被美軍放棄了,如果不是美國博物館裡還保存著幾支樣槍,恐怕它早就被人們遺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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