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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造的手槍,法國人不識貨淘汰,卻在美國人手裡成為名槍,真香!

英國、法國與德國並成為歐洲三駕馬車,其中英國以海上實力而聞名,與法德同為陸上強國,在軍工方面都曾引領過時代潮流。比如1886年,法國人發明的無煙火藥彈,直接改變了過去只有黑火藥彈的歷史,這件事足以讓法國人吹一輩子。

不過,看似軍事實力強大又懂得創新的法國,其實也有腦袋一根筋的時候,因此錯過了不少好東西。

一戰那會兒,法國陸軍的制式手槍有兩款,一款是M1892轉輪手槍,法國人自研的武器;另一款是Ruby「紅寶石」轉輪手槍,西班牙生產。

這兩款轉輪手槍不算強,首先是8mm子彈殺傷力不足,其次就是轉輪手槍的通病,彈容量太少,尤其是在一戰這樣的戰爭烈度下,已經無法跟上陸軍的需求,於是在一戰結束之後,法國陸軍決定更換新的制式手槍。

針對轉輪手槍暴露出來的問題,法國陸軍對新槍提出了諸多要求,一是容量要大,至少10發以上,這樣才能夠解決活力持續問題;二是威力要猛,不能像M1892那樣幾槍都打不死敵人;三是結構要緊湊,提高便攜性;四是拆卸要方便,方便日常保養維護;五是性能要可靠等等。

法國再怎麼說也是歐洲有數的大國,對武器的需求量向來極大,所以當時有許多武器商都參與了這場手槍招標會,其中就包括了比利時國營的FN公司。

FN是歐洲有名的武器製造商,但這場競爭實在太激烈了,甚至激烈到FN都沒有十足把握的地步,於是他們只好找了一位外援——槍械大師約翰·勃朗寧。

勃朗寧負責研發與設計,FN公司負責出錢與生產,雙方各司其職,就這樣可是為法國陸軍研發新槍,而最終誕生的成品被命名為勃朗寧High-Power(大威力)手槍。

法國陸軍既然想要彈容量大、殺傷力強的手槍,那麼勃朗寧就滿足他們,正好當時美國M1911手槍就是大威力的典範,於是他借鑒了槍管短后座式原理,同時設計了一個契鐵與槍管末端斜面配合的結構,讓手槍可以承受9mm子彈的膛壓。

勃朗寧大威力手槍的長度為197毫米,空重1公斤,短小而輕便。發射9mm子彈,彈容量13發,槍口動能490焦耳,有效射程50米。

1926年,勃朗寧去世,但已經進行的手槍項目沒辦法停止,所以FN邀請了勃朗寧的學生迪厄多內·賽佛領導項目組進行再開發。

迪厄多內基本遵循了老師的設計,主要是提高手槍的安全性與人機功效,比如添加安全桿、彈匣釋放按鈕,修改握把角度等等。到這裡為止,集合了兩位大師的共同努力,其實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已經非常優秀了

FN公司也是這麼認為的,於是1931年他們將勃朗寧大威力手槍遞交給法國軍方進行測試,然而現實給他們潑了一盆冷水,勃朗寧大威力手槍慘遭淘汰,輸給了聖·艾蒂安兵工廠送選 的一款7.62毫米手槍。

其實勃朗寧大威力手槍被淘汰並非不夠優秀,而是因為聖·艾蒂安乃是法國本土軍工大佬(聖·艾蒂安的MAS系列幾乎壟斷了法國陸軍的制式武器系統,後來的FAMAS步槍也是他們的產品),這就有點欽定的意思了,明面上開招標會,大家公平競爭,但最終勝利者其實早就訂好了。

換句話說,不管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再怎麼優秀,但在這種必輸的局面下,也只有被淘汰這一種結局。

不過手槍好歹已經設計出來了,就此廢棄實在太過可惜,於是FN決定將勃朗寧大威力手槍轉為民用。1935年,勃朗寧大威力自動手槍正式上市,沒想到反響比FN預想中還要熱烈,尤其是經過M1911手槍多年熏陶的美國人,對這種大威力手槍更是愛不釋手。

在前幾年的一次民間調查中,勃朗寧大威力手槍的受歡迎程度僅次於M1911手槍,可見美國人對這款手槍的愛。

後來二戰爆發,勃朗寧大威力手槍作為《租借法案》中的援助武器之一,被美國送往其他國家。是金子總會發光,這款殺傷力巨大的武器立刻在戰場上表現出優秀的戰績,甚至連德國人都對其產生了興趣。

盟軍繳獲從黨衛軍手裡繳獲的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印有標誌性的帝國鷹。

這下好了,隨著越來越多國家採購勃朗寧大威力手槍,法國人陷入了尷尬的處境,因為與勃朗寧大威力手槍相比,聖·艾蒂安的手槍不僅可靠性差,而且殺傷力也不夠,導致底層士兵怨聲載道。

最後可能是反對聲音太多了,法國軍方也只能宣布採購勃朗寧大威力手槍,這款當年被他們放棄的手槍,兜兜轉轉多年之後還是繞不過去,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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