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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害過的女孩後來都怎樣了?心裡的那根刺,再也拔不出來了

14歲少女小可自述遭養父性侵的報道你看了嗎?如果你看了,我相信你會跟我一樣氣憤,如果你還沒看,那接下來請你先看一些媒體的報道。

12歲少女遭養父侵害3年:每個伸出黑手的戀童癖,都不該被放過

2019年4月8號,小可就曾報案稱自己這三年多來被「養父」多次性侵,當時因為證據不足而撤銷此案。案件撤銷後,她和她的律師又提供了一些新的線索,讓警方在2019年10月再次立案。

雖然現在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但我聽一個警方的朋友說,這種案件取證相當困難,幾乎就是孤證。因為這種性侵環境一般都發生在家裡,又都是一對一的情況,當事人雙方各執一詞,如果男方再一口咬定對方是自願行為,就會導致案件陷入困境,這樣警方很難取到有效證據。

不管取證是否艱難,我也希望警方能早點給我們大眾一個真實的答案,我更希望法律能嚴厲制裁這些性侵幼女的披著人皮的野獸。

說實話,作為諮詢師和女性,我相信小可說的話。因為在這些年的心理諮詢工作中,我遇到太多太多年少時遭遇過性侵的女性,性侵她們的有親生父親、有繼父、有親爺爺,還有自己鄰居家的哥哥,無論她們現在是否已經成年,當年那個巨大的創傷依然無法癒合,她們活著但痛苦無比。曾經有一個34歲的女士哭著對我說,當年我被繼父性侵,我哭著告訴媽媽,她看了我一眼,淡淡的說了一句,時間會沖淡一切,然後她就任由繼父隨時侵犯我。每個痛苦的夜晚我只能用「時間會沖淡一切,我要快點長大」來安慰自己。現在回想起當時的場景,我的心還是像被撕裂一般,痛,可我只能原諒繼父,原諒我媽媽,不然我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就像《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本書中作者林奕含寫到的:我原諒了他,因為這樣我才能活下去。但你們不能原諒他,因為這樣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

作者林奕含,也是一位遭遇性侵的女孩兒,在她13歲在補習班的時候,遭自己老師誘姦,沒有人相信這個外人看來文質彬彬的、受人尊重的老師會做出這種傷天害理的事,也因為無法承受這個傷痛,在26歲,做了10年精神科治療的她,寫完這本書後,選擇了上吊自殺。

像林奕含和小可這樣的女生其實還有很多,美國有一位女作家曾出版過一本名為《最幸運的女孩》的暢銷小說。小說講的是一個少女在高中上學時遭到同學性侵,生還之後努力與傷痛抗爭,努力接受自己的故事。這本小說,其實也是作者自己的親身經歷。

她說當年遭受性侵時,周圍人「他們沒有把我當成受害人,而是認為我是一個罪人,好像我就應該要獲得這種對待一樣」

是的,很多女性在性侵、強姦這類案件里,總是背負「性別原罪」,她們明明是受害者,卻總是要面對非議,更有噁心的人惡意揣測和詆毀,說她們「不檢點」、「自找的」。

尤其是在林奕含等遇到的熟人、師長、有社會地位、事業有成等作案的兒童性侵事件里,孩子受到的傷害在周圍親朋好友甚至親生父母眼中,經常被輕描淡寫用「叔叔是在跟你開玩笑了」「喜歡你才這麼做」這些話遮蓋過去。或者父母知道後也會用「臉都被你丟盡了」「別亂說給別人聽到」等等話掩蓋和再次刺傷孩子受傷的心。

正如林奕含所說『已經插入的不會被抽出來,已經吃進去的葯不會被洗出來』。我們叫不醒沉睡的人,同樣也粘不回破碎的心。

但是我們要知道,對那些受過侵犯的孩子而言,忘記痛苦是最難的,輕則一輩子心裡多了一根刺,重則像林奕含這般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那些侵犯孩子道貌岸然、善於偽裝的惡魔臉上不會寫字,就連行為治療專家也很難預測出他們的行為走向。所以這個時候,我們只能教會孩子學會防範,學到基本的性知識,教孩子識別壞人,識別貌似好人的那些超越邊界犯罪行為,這樣才能讓孩子遠離傷害,而且更重要的是,作為父母,千萬不要把孩子交給禽獸。

要記住,侵害都是蓄謀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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