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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殺鬼,責令不許為聻

本文出自清代文學家袁枚撰寫的文言短篇集《子不語》。

台州有個姓朱的婦女,已經嫁人。丈夫經常出外經商。某日,她一人在家,忽然看到燈光下走來一個光腳的人,披著紅布袍子,面貌醜陋,上來就對她動手動腳,圖謀不軌。朱某努力抗拒,但畢竟是女子,力量不足,只好讓那個人得逞了。此後,竟然逐漸迷上了那個男子,人變得面黃肌瘦的。那個怪物沒來的時候,朱某談笑風生的很正常;怪物來了,則有一陣怪風跟著吹來,其他人都看不到怪物,只有朱某能看得到。

朱某的姐夫袁承棟,素來身強體壯,勇猛過人。朱某的父母於是就把朱某藏在袁家,總算過了幾天清凈日子。沒想到,過了一個多月,怪物居然又順著她的蹤跡找了過來,大聲嚷嚷道:「咳,你藏在這裡啊!害得大爺我亂找。好不容易問到你在這裡,我要過來,又隔著一座橋。那個受橋的橋頭神拿著棒子打我,我不敢過去。幸好哇,昨天我把身子藏在那個挑糞的周四的糞桶裡頭,這才算過來。以後啊,就算把你藏在石頭柜子里,我也一樣能把你搞到手!」

袁承棟就跟朱某商量,乾脆,拿刀砍死這個怪物吧!朱某指著說怪在西邊,朱某就拿刀往西邊的空中亂砍;說怪在東邊,就往東邊砍。某一天,朱某高興的拍著手說:「哇,砍中怪物的額頭啦!」又有一天,朱某又高興的說:「砍到他的胳膊啦。」怪物果然好幾天沒來。過了幾天,胳膊上打著繃帶又來了,進門就大罵朱某:「你這個女人,如此刻薄無情,我要你的命!」說著就出手毆打朱某,打得朱某滿身青腫,哀號聲不絕於耳。

朱某的父親沒法,只好和袁某聯名寫了狀子,在城隍廟裡焚燒。當晚,朱某夢見兩個差役,拿著火牌(類似今天法院簽發的傳票),傳喚她去參加審理,順道向她索取賄賂:「這場官司,我可以包你打贏,所以呢,嘿嘿,你應該燒兩千個銀錠(錫箔紙做成的紙錢)感謝我。你還別嫌價錢高,你知道吧,你這些銀錠,到了冥界銀行,只能折算成九七銀(純度為97%的銀子)二十兩呢!再說了,這些錢,難道是給我的嗎?才不是呢,是給你四處打點鋪路用的啊!到時候和你的叔叔朱紹先一起四處打點,日後也可以給你一個交代。」朱紹先,是朱家一個同族的人,是朱某的叔伯輩親戚,死了好多年了。朱家人聽說,趕緊如數燒了過去。等到五更天,朱某醒來了,說道:「事情已經審理清楚了。這個怪物是東埠頭的一個轎夫,叫做馬大。城隍爺非常生氣,說他生前就作惡,死後還這麼幹壞事,判決用大棒子打四十下,戴上枷鎖跪在城隍廟前示眾。」從此,朱某也就沒什麼事情了,身體健康,全家都很開心。

沒幾天,朱某又像從前一樣腦筋短路了,嘴裡說道:「我是轎夫馬大的妻子張氏。你父親、你姐夫,去城隍那裡告狀,讓他挨了板子又跪在那裡,害的我白天沒飯吃,晚上守空房。我今天要替我老公報仇!」說著,朱某就伸出手來掐自己的眼睛,差點把自己弄瞎了。朱某的父親和袁某沒辦法,趕緊去城隍廟又燒了一張狀子,說明如何如何。當晚,朱某又夢見鬼衙役來傳喚自己,到了堂上,那個怪物也在。城隍爺把她父親焚燒的狀紙扔在案前的地上,雙眼圓睜大聲說道:「兩夫妻一樣兇惡,還真的是『一張床上出不了兩種人』呢!非得腰斬不可。」就命令兩個鬼衙役拿著大刀,把那個怪物馬大攔腰砍成兩截,從刀口流出來許多黑氣,卻沒有看見腸胃,也沒看到有血跡。旁邊兩個衙役拱手請示道:「可否押到鴉鳴國去做聻啊?」城隍爺搖搖頭,「這個怪物,當鬼的時候就害人;要是做了聻呢,估計又要來害鬼了。不如把他的惡氣統統散去,徹底斷根。」兩個衙役就叫來另外兩個長鬍子的人,各自拿著大扇子,對準那個鬼的屍體狂扇不止,頃刻間,屍體就化成了黑煙,灰飛煙滅了。那個怪物的妻子呢,則判決戴上手銬腳鐐,充軍往黑雲山羅剎神處作苦役。而朱某呢,則命令剛才那兩個差役送她還陽。朱某一驚,就醒過來了。

從此,朱某就徹底安全了,還是回到婆家居住,後來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現在還健在呢。那個怪物提到的「挑糞的周四」,是她的鄰居,問了一下,回答說:「果然有古怪啊。我那天挑著空桶回來,沒想到空桶卻重得很,壓得肩膀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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