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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陽祖師內修十論(六)

六、論 色 惡

原文

前節雖斷緣、簡事,病有難除者,但依法觀之。

若色病重者,當知染色都由想耳,想若不生,終無色事。當知色想外空,色心內忘,忘想心空,誰為色主?《經》云:色者,想耳。想悉是空,何關色也?

若見他人為噁心生嫌惡者,猶如見人自戕,引頸承取他刀以害自命。他自為惡,不干我事,何故嫌惡,為我心病?不但為惡者不當嫌,即為善者亦須惡,何也?皆障道故也。

業由我造,命由天賦。業之與命,猶影響之逐形聲,既不可逃,又不可怨。唯有智者,善觀而達識之,樂天知命,故不憂貧病之苦也。

《經雲》:天地不能改其操,陰陽不能回其孽。由此言之,真命也,又何怨焉?喻如勇士逢賊,揮劍當前,群凶奔潰。功勛一立,榮祿終身。今之貧病惱亂我身,則寇賊也。立刻正心,則勇士也。惱累消除,則戰勝也。湛然常樂,則榮祿也。凡有苦事來迫我心,不以此敵之,必生憂累。如人逢賊,不立功勛,棄甲背軍,逃亡獲罪,去樂就苦,何可憫哉?

若貧病交侵,當觀此苦自我有身。患何由托?《道德經》曰:及吾無身,吾何有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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