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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人都想咬一口的大蘋果

紐約,一個世界級的大都市,一個讓人垂涎的大蘋果,一個讓人迷失的哥譚鎮。曾有這樣一句話:如果你討厭一個人,就把他送來紐約;如果你愛一個人,就把她送來紐約。紐約毫不吝嗇地張開雙臂接納了所有新舊紐約客們,無論你的膚色,無論你來自哪裡,這裡的每一個角落都充滿著生機,朝九晚五繁忙單調的步伐並不是城市居民奮鬥的全部。人們從不碌碌無為,看似平淡的生活背後都有著各自的目標。再熱鬧的派對里,只要有個窗口或者露台看到城市的車水馬龍,大家都會不約而同地擠在那兒痴迷觀望,似虔誠的信徒。。一個人有幾個工作,幾個身份很是常事,最可貴的是這一切都鮮有金錢的動機,只是因為理想。而紐約的魔力正是它很可能會讓理想變為現實。

十九世紀的紐約,是四輪馬車還在麥迪遜大道上飛馳的年代。少女欣賞街道和花園裡的春色,小夥子留意的卻是姑娘美麗的容顏。上流社會的女主人只在乎晚宴的成功,窮苦大眾則看到被房東趕出來的一家子在街邊點亮了一支蠟燭。身無分文的青年在街頭長凳上捱過漫漫長夜,找不到工作的老頭在酒館裡默默地吐著煙圈。《紐約往事》分為兩個篇章,以性別分開,四個故事,描寫了不同階級的生活。每翻過一則新的篇章,你又會從另一個人眼中看到一個新的紐約。

紐約往事I :紳士篇

[美]伊迪絲?華頓(Edith Wharton)

紐約往事II:淑女篇

[美]伊迪絲?華頓(Edith Wharton)

【作者簡介】

伊迪絲?華頓(Edith Wharton,1862-1937),美國女作家。作品有《高尚的嗜好》、《純真年代》、《四月里的陣雨》、《馬恩河》、《戰地英雄》等書。他和英國女作家簡?奧斯丁(1775—1817)同屬「風俗小說家」。所謂「風俗小說」,就是指那種如實反映特定的時代、特定的地點、特定的社會階層的社會風俗、習慣禮儀的小說。伊迪絲?華頓的小說大多數描寫她所熟知的紐約上流社會,《紐約往事》的四個中篇就是這種題材的代表作。

【精彩段落】

迪莉婭?洛弗爾二十歲時嫁給了詹姆斯?羅爾斯頓。婚事是在一八四零年九月份辦的,那時按照風俗,隆重的慶祝儀式在新娘鄉間府邸的會客廳里舉行,那兒現在是A大街和第九十一街相交的拐角處,俯視著長島海灣。她丈夫從那兒駕著洛弗爾老祖母的那輛金絲雀黃的四輪馬車(蓬布垂著流蘇),載著她穿過蔓延的郊區和榆樹遮蔽的凌亂街道,到了格蘭莫西公園的一棟新房子里。在那片地方,年輕的新銳們正開始發揮自己的影響力。到了二十五歲時,迪莉婭已經在那裡確立了自己的地位,有兩個孩子,一大筆固定的零用錢,而且被公認為是她那個年代最俊俏最受歡迎的「少夫人」(當時她們就是被這麼稱呼的)之一。

一天下午在格蘭莫西公園,她坐在自己那間漂亮的卧室里靜靜地想著這些事,心中充滿了感激。她距離自然生活狀態下的羅爾斯頓家族太近,不識廬山真面目,比方說,前面問題中的那個兒子某一天就要掌權:她在他們的羽翼下渾渾噩噩地生活著,猶如生活在國家的法律保護下。然而,那張靜音鍵盤的震動、那個秘密的問題,有時像翅膀般扑打著她,時不時地會把她與他們分開來,就那麼一瞬間,她能夠以他們與其他事物的關係來縱覽他們。這種時刻往往一閃而逝,她微微蒼白著臉,窒息著,迅速拋開那個看法,又重新回到了孩子、家務、新衣服和她溫和的丈夫吉姆[4]身上。

這天,她帶著一絲溫情的笑容想到了他,記起他是如何告訴自己買新帽子不要吝惜花費的。儘管她已經二十五歲並且身為兩個孩子的母親,但樣貌仍然鮮嫩,令人驚嘆。那種少婦的豐腴在當時堪稱美貌,鑲嵌式的聖彼得胸針扣著開得很低的克綸尼領口,橫在胸部的灰色絲綢綳得緊緊的,令沉甸甸的金錶鏈離開了胸針底座,在束著天鵝絨腰帶的小細腰上面的那片空谷中危險地蕩來蕩去。而肩上的開司米披巾下,溜滑而下的肩線青春洋溢,一舉一動如少女般輕快。

吉姆?羅爾斯頓太太滿意地審視著嵌在那頂帽子金色褶邊里的那張泛著紅暈的鵝蛋臉。按照丈夫的吩咐,這帽子是她不惜費用買來的。白色天鵝絨的帽兜,系著寬幅緞帶,裝飾著閃閃水晶的鶴羽——這頂禮帽是為堂妹夏洛蒂?洛弗爾的婚禮訂購的,婚禮本周就要在布威里的聖馬可教堂舉行了。夏洛蒂的婚配與迪莉婭本人的一模一樣:嫁的是一位羅爾斯頓,是韋弗利廣場那支的羅爾斯頓,沒有比這更安全、更可靠,或者——呃,更平常的了。迪莉婭不知道這個詞怎麼就蹦了出來,因為即便是她本家小宗族裡的年輕姑娘們,也很難把嫁給羅爾斯頓家族理所當然地視為「平常」。不過此類聯姻的典型特徵就是可靠、安全,以及門當戶對,這種婚事是那種良家好姑娘能夠紅著臉安詳地為自己預見到的。

是的——那麼然後呢?

呃——什麼?這個新問題是什麼意思?然後:怎麼,當然了,心驚膽顫、茫然無措地服從那個年輕男人的令人費解的各種迫切要求唄——以前對這人的訂婚戒指你最多紅一紅臉罷了;有張寬大的雙人床唄;次日早晨從梳妝室的門裡瞧見他穿著襯衫平靜地刮著鬍子時的驚駭唄;各種推諉、討好、順從的笑容和媽媽的經文教導唄;婚禮禱文中那個閃爍含糊的「服從」一詞的暗示唄;一周或一個月的讓人臉紅心跳的煩惱、困惑和令人尷尬的歡愉唄;然後是生出的習慣,不覺間逐漸把這事視為理所當然的平靜,白色大床上雙雙無夢酣睡,清早通過那間梳妝室的門進行的各種計議——這扇門從前看上去可像是通往一個灼燒著童貞眉梢的火坑呢。

再以後,就是嬰兒了。這些嬰兒被認為能夠「補償一切」,實際並不能——不過他們是這樣的可愛,你根本不清楚失去的是什麼,也不清楚他們要補償什麼。

是的:夏洛蒂的命運會與她的完全一樣。喬?羅爾斯頓與他的二堂兄吉姆(迪莉婭的詹姆斯)十分相似,迪莉婭看不出韋弗利廣場那棟矮磚房裡的生活與格蘭莫西公園這幢高大的褐色石屋裡的生活會有什麼理由不完全一致。只是夏洛特的卧室當然不會像她的這間那麼漂亮罷了。

她自得地瞥了一眼法國牆紙,那是仿波紋綢效果的,邊緣上鑲著「短幔」,幔環之間垂著流蘇。床架是桃花心木的,鋪著白色繡花床罩,在衣櫃鏡子里相映成趣,衣櫃也是配套的。畫家萊奧伯德?羅貝爾的幾張名為《四季》的彩色平版畫高懸在一組深嵌在燙金框里的家庭銀版照片上面。鍍金時鐘的樣子是一個牧羊女坐在一根倒下的樹榦上,腳邊有一籃鮮花兒。一個牧羊人出其不意的一吻驚著了她,她的小狗在一叢玫瑰花兒里沖他吠叫。人們可以從他們的牧羊棍和帽子的形狀上得知這對情人的職業。這隻輕佻的時鐘玩意兒是迪莉婭的姨媽曼瑟?明格特夫人送的結婚禮物,這位夫人是個住在巴黎的時髦寡婦,受到杜伊勒里宮[5]的招待。明格特夫人把這件結婚禮物託付給了年輕的克萊門?斯潘德,後者剛從義大利回來度個短假,那時迪莉婭的婚禮剛剛結束。如果克萊門?斯潘德養得起老婆,或者願意放棄羅馬和繪畫回到紐約從事法律行當的話,那個婚禮或許就不會存在。這位年輕男子(他看上去已經相當古怪、不合時宜,而且愛冷嘲熱諷)大笑著向新娘保證,她姨媽的這件禮物是「巴黎皇室中最新穎的玩意兒」。家裡人雖然對曼瑟?明格特夫人的「異域性」有所責難,但很讚賞她的品味,批評迪莉婭不該把這隻鍾放在自己的卧室里,應該把它展示在會客廳的壁爐架上。 但是,她喜歡在每天早上醒來時,看見那位大膽的牧羊人正在偷走他的吻。

夏洛蒂的卧室里肯定不會有這樣漂亮的時鐘,不過話說回來,她也不習慣有漂亮玩意兒。她的父親是那些「窮洛弗爾」中的一個,三十歲的時候死於肺熱。他的遺孀擔負著這個年輕的家庭,全年生活都在「逆水行舟」,為她的大女兒做不了什麼。夏洛蒂進入社交界時穿著她母親改過的衣裳,腳上那雙緞子鞋是位曾經與華盛頓將軍一道跳「開場舞」的過世姑媽傳下來的。那些迪莉婭正打算扔了的老式羅爾斯頓傢具,對夏洛蒂來說會顯得奢華。她很可能會認為迪莉婭的這隻快活的法國時鐘玩意兒有點兒輕佻,或者甚至不「很漂亮」。可憐的夏洛蒂,自從她棄絕舞會、開始訪貧問苦後,變得那麼嚴肅,那麼一本正經!迪莉婭還記得(並且一再納悶)她身上發生的那個突如其來的變化:就在那一刻,整個家族私底下一致認為,夏洛蒂?洛弗爾到底還是要成為一名老處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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