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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中)淺談現今《周易》注釋中存在的錯誤,及應如何準確註解

一、 脫離史實,不符合當時的歷史,用後世的觀點註解

1、 屯卦之「乘馬班如」

乘馬現今解釋為「騎馬」不符合史實,古人直到戰國趙武靈王胡服騎射,才開始騎馬,故解釋為「騎馬」是錯誤的。

乘馬:應解釋為:1、西周時期的「乘馬制度」;2、四匹馬拉的馬車。這兩種解釋都可以,我傾向於第二種解釋。

班如:解釋為「徘徊不前」,也是錯誤的,屬於我認為的「字義不符合所處時代」,「班」不管是從字形還是字義上都沒有「徘徊」之義,從古至今「班」就只有「分瑞玉、分發、等級、排列」之義,現在所說的「班級」中的「班」就是從「排列」之義引申出來的。

班如」:在帛書中寫作「煩如」(煩,通「繁」),義為「絡繹不絕貌;盛多貌」 。《後漢書·五行志一》「車班班,入河間者,言上將崩,乘輿班班入河間迎靈帝也。」;班班:絡繹不絕貌,盛多貌;是從「班」的「排列」之義引申出來的。

「乘馬班如」:我認為講的是婚禮,歷史文獻記載:周公制禮作樂是由婚禮入手,把男女從說親到嫁娶成婚,分為七個環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敦倫七個環節,並對每個環節都進行了細化,作了具體細緻的規定,這些合稱「婚義七禮」。此後孔子重修禮典,將「婚義」中「敦倫」一節省掉,改為「婚義六禮」;儒家進一步修正為「三書六禮」;後變為我們現今所熟知的婚禮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乘馬班如」乘馬:1、解釋為「乘馬制度」。「乘(shèng)馬制度」是西周及春秋時期的兵制(春秋時期的千乘之國,指擁有許多兵馬的諸侯國)。西周的兵制採用兵農合一,軍政合一,寓兵於農的形式;「乘馬」制度的基礎是井田制。「乘馬」制度: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馬一匹,牛三頭。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馬四匹,兵車一乘,牛十二頭,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具備,是謂乘馬之法(PS:戰時,會有二十五個野人提供運輸任務;總共一百人。)。簡單來講就是:「每乘馬」有車一乘,馬四匹,牛十二頭,人一百。

乘馬,解釋為「乘馬制度」;那「乘馬班如」應解釋為新郎駕著四匹馬拉的馬車在前,後面緊跟著一大堆迎親的人整齊的排列前行。這種景象可類比,封建皇朝時期的婚嫁場景:新郎在前騎馬領頭,後緊跟一四人共抬的花轎,其後又跟一大隊敲鑼打鼓吹嗩吶的迎親隊伍,前去新娘家迎親。

「乘馬班如」乘馬:2、解釋為:四匹馬拉的馬車,我傾向於這種解釋,認為這種解釋最精準。在《詩經》中多次出現「乘馬」,且都解釋為「四匹馬拉的馬車」;例如《詩經·大叔于田》「叔于田,乘乘馬。叔于田,乘乘黃。叔于田,乘乘鴇。」,《詩經·株林》「駕我乘馬,說於株野。乘我乘駒,朝食於株!」。我主張解《周易》以《尚書》、《詩經》為本,故認為解釋為「四匹馬拉的馬車」 最精準。

乘馬,解釋為「四匹馬拉的馬車」;那「乘馬班如」應解釋為眾多四匹馬拉的馬車整齊列隊從新郎家出發,前往新娘家迎親。這種景象可類比,現今的婚嫁場景:一整排的豪華小轎車從新郎家出發,前往新娘家迎親。(西周時期的馬車分三種:一匹馬、兩匹馬、四匹馬拉的車;可類比現今的夏利、大眾、賓士。只有四匹馬拉的馬車才能稱為「乘馬」。)

《詩經》關於婚嫁的詩中幾乎都提到「馬」。例《詩經·漢廣》「之子于歸,言秣其馬。之子于歸,言秣其駒。」;《詩經·東山》「之子于歸,皇駁其馬。」;

《詩經·碩人》「四牡有驕,朱幩鑣鑣。」描述的是衛庄公娶齊莊公的女兒庄姜的場景,用毛色相同的四匹馬拉的車來迎親送親,如果說四匹馬拉的車類比為賓士,那毛色相同的四匹馬拉的車可類比為加長的林肯車,可見其場景的豪華盛大。

我們再看一下「乘馬班如」所在的爻辭: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屯:難也。邅:轉,改變方向;掉頭返回之義。貞:固、正,此處為「固守周禮」之義;詳見《弄懂《易經》的「貞」字義,才能讀懂《周易》自身的本義和內涵》。字:許配,出嫁。

爻辭講的是:前方艱難,就掉轉方向回來,做好充足準備後在出發;男子帶領一大隊人馬列隊前行去迎親;女子堅持要按周禮所制定的婚禮來進行,男子未按婚禮之規進行,故不出嫁,直到男子按周禮的婚禮準備齊備後才出嫁。(十年:虛數,指時間久,而非真指十年。對於婚期來講即使是拖延一兩周或一兩月,對當事人來講便感覺過了數年之久,類似「一日不見如隔三秋」;《詩經·氓》「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

前面的內容講過,周公把婚禮分為七個環節,並對每個環節都進行了細化,作了具體細緻的規定。爻辭講男方沒有按婚禮規定準備齊全,女方堅守周禮,故直到男方準備齊全後才出嫁。這一此爻辭講述的景象在《詩經》中便有體現,《詩經·氓》「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女子向男子抱怨說,並非是我要一再拖延婚期不肯嫁,而是你沒有「良媒」,沒有找好媒人。)。《詩經》中有這樣的描述《詩經·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詩經·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由此可以看出這一時期的婚禮都是按照周公制定的「婚義七禮」來進行的。

爻辭講的男子帶隊迎親,無成而返,準備充足後才迎親成功是為了解釋說明何為「屯如邅如」。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爻辭講的是:男子帶領一大隊人馬列隊前行去迎親,前往,一切順利,吉,沒有什麼不利的。

四爻是諸侯之爻,諸侯是代周天子治疆屏藩,諸侯的職責是在封地內推行西周的禮儀制度,維持周王的統治。此爻既然是諸侯之爻,那諸侯肯定在封地內徹底推廣了西周的禮儀制度,大家都按周禮行事,婚禮也是如此,爻辭便是講:男方、女方皆按「婚義七禮」進行婚嫁事宜,故「往,吉,無不利」。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我認為此爻有進行省略,此爻的全文應該是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匪寇,婚媾。

爻辭講的是:男子帶領一大隊人馬列隊行進,女子(或女方家人或女子與女方家人)無聲痛苦、淚流不斷,這不是強寇,而是男方迎親後返回男方家繼續進行婚禮的隊伍。

上爻是代指上天、也是事務發展的最終階段;:難也;的最終狀態便是難、困難過去,不在艱難,此後行事通順。爻辭講的便是男子已經接上新娘,回男方家的景象。通看這三爻,講的便是男子娶親、迎親難也,接上新娘後,屯難便已過去,回男方家舉行完剩下的婚禮,男女雙方便成為一家人,此後萬事大吉。(可類比現今的新郎迎親,新郎到新娘家時,女方家人先後關大門、鎖屋門、堵房門等討要紅包的景象,等新郎接上新娘回男方家後,繼續下面的婚禮,便不會再有人設故障阻礙進行婚禮。)

男子接走新娘,女方家人送親,女子與家人拜別、哭泣,我認為這可能是婚禮的一部分,即使不是,出現這種景象也是正常,這是人之常情。即便現今女方嫁女在一些地區或少數民族還有女子出嫁時的哭嫁習俗;即使沒有哭嫁的習俗,女子在離別父母,前往夫家時,也會與父母哭別,以感謝、答謝父母養育之恩等。

《詩經》中也有描寫女方家人送親,哭泣的場景;《詩經·燕燕》「之子于歸,遠送於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之子于歸,遠於將之;瞻望弗及,佇立以泣。」(妹子今日遠嫁,相送郊野路旁;瞻望不見人影,淚流紛如雨降。妹子今日遠嫁,相送不嫌路長;瞻望不見人影,佇立滿面淚淌。) 。

乘馬班如」與傳統文化之間的聯繫,可以引申出:1、婚禮;2、先秦時期的乘車工具;3、先秦時期的兵制;4、馬政。

、婚禮:周公制定的「婚義七禮」,儒家的「三書六禮」,俗語講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卦是乾坤兩卦之後的第一卦,有萬事開頭難之意,同時「」卦又以「婚禮」來詮釋,因婚姻是人成年後的頭等大事,也是邁入另一個階段的開始,故「」卦由「婚禮」切入有抓重點、分主次、先易後難,潛移默化之意。史料講說,周公制禮作樂是由婚禮入手,周公制定好「婚義七禮」後,為讓「士」人理解如何執行「七禮」,周公遂與妻子一起演禮,現身說法。

、先秦時期的乘車工具:先秦時期車,可以分為「大車」「小車」兩大類,「大車」系指用牛駕駛的車,車廂大,主要是拉物品用,普通百姓也會坐,有地位、自恃身份的人是不會坐的。「小車」是指由馬駕駛的車,和用牛駕的大車相比車廂較小,一匹馬或兩匹馬或四匹馬拉動著快速行進。同時,馬脖子上的鈴鐺還不住的發出有節奏的響聲,很是氣派。這種車除貴族們乘坐外,還用於戰爭,所以也稱「戎車」( 同人卦:九三,伏戎於莽;戎指的就是戎車)。春秋戰國時期,戰車數量的多少成為一個國家強弱的標誌。

東漢中期以前,牛車都被視為低級別的車輛,對牛車相當輕視。據《史記》記載,西漢剛建立時,因為多年戰爭的原因,馬匹奇缺,皇帝出行都找不到四匹毛色相同的馬拉車,一些官員被迫委屈乘牛車。東漢初年,漢章帝時,有一位太守因為乘牛車出行,被視為是「有損國典」,竟然受到降級處分。

東漢末年起,由於馬匹奇缺,並且與馬車相比牛車車廂較大,這一時期的牛車裡安置了憑几等物,使乘車者能夠較舒服的自由坐卧。坐牛車既有車篷,又對車廂加以圍擋,人坐在裡面,別人看不見,可以自由坐卧。於是一改以前對牛車的輕視,牛車逐漸成為官員、貴族乃至皇帝的代步工具。

「小車」分為:乘車、田車、戎車(也稱:兵車)。田車:是四匹馬拉的田獵用的車;戎車:是四匹馬拉的戰爭用的車;乘車:分為一匹馬拉的車、兩匹馬拉的車、四匹馬拉的車,其中四匹馬拉的乘車稱為「乘馬」,乘馬是先秦時期貴族乘坐的標準馬車。

乘車:也稱安車;古代可以坐乘的小車,此車立乘,此為坐乘,故稱乘車。田車、戎車,人都是站立在車廂里的;而乘車則可以安坐,故名乘車、安車,《左傳·襄公二十四年》「使御廣車而行,己皆乘乘車。」。西漢及之後,官員告老或徵召德高望重的人,往往賜乘安車,這是一種優禮方式;安車多用一馬,禮尊者則用四馬,表示特殊的禮遇。《禮記·曲禮上》「大夫七十而致事……適四方,乘安車。」。

、先秦時期的兵制:西周的兵制採用兵農合一,軍政合一,寓兵於農的形式,為「乘馬」制度,;百姓三季務農、一季講武,閑時為農、戰時為卒,這一時期的戰爭以「車戰」為主,徒卒一般不直接參戰,主要負責壓陣、助威、防守、追擊等事務。

春秋時期:戎族入侵,以步兵(載於戎車上)擊敗車兵;此後各國也開始建立獨立於戰車之外的步兵,即「徒兵」,步兵開始直接參与戰事,《左傳·隱公四年》「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諸侯的軍隊打敗了鄭國的步兵,割取了那裡的穀子便回來。),這是中原諸侯國使用步兵的最早記錄。進一步發展出徒兵與戰車(車兵)相互配合的陣法,此後戰陣、陣法逐漸發展成熟;《左傳·桓公五年》「曼伯為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魚麗之陣是先秦戰爭史上,最早在具體戰役中使用陣法的記載。

「乘馬」制度的基礎是井田制,春秋時期隨著農業生產力的提高,井田制遭到破壞,各國也相繼對田制、軍制進行了改革;先是齊國的「相地而衰征」及軍隊建制改革(《管子·乘馬》「一乘者,四馬也。一馬其甲七,其蔽五。四乘,其甲二十有八,其蔽二十。白徒三十人奉車兩,器制也。」;一乘四馬,一馬配備甲士七人,盾手五人。一乘則共有甲士二十八,盾手二十。還配備民夫三十人,負責兵車的後勤。這是軍備的制度。)

此後,晉國「作爰田」、「作州兵」;魯國「初稅畝」、「作丘甲」;鄭國「為田洫」、「作丘賦」;楚國「量入修賦」等土地、軍制改革(相關內容出自《左傳》),擴大兵役和軍賦的來源。允許野人從軍和充當甲士,「國人」從軍的制度逐漸向郡縣徵兵制演變;車兵的地位逐漸下降,步兵的地位逐漸上升。

軍事制度的重大變革是在戰國時期完成的,大規模步兵戰取代儀式化的車戰。而騎兵的運用,則始於趙國趙武靈王的胡服騎射。戰國後期秦國運用騎兵和大規模步兵配合作戰,取得「長平之戰」的勝利,加速了秦國統一中國的進程。

、馬政:不管是西周、春秋時期的車戰,還是戰國及其之後朝代的騎兵作戰,馬都是極為重要的作戰工具和軍事裝備,直接關係到戰爭的勝負, 因而備受關注(馬者,甲兵之本,國之大用),馬是一個國家實力的象徵。秦國始祖秦非子便是因善於養馬,給周王室養馬有功,得到周孝王的賞識,獲封秦地,成為秦國始封君。由秦朝開始,各朝各代皆視「馬政」為國策。

下節介紹:一、 脫離史實,不符合當時的歷史,用後世的觀點註解

2、以同人卦「同人於門,無咎。同人於宗,吝。」為例。

3、以師卦「師貞,丈人吉,無咎。」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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