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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看不上我婚前買的房子,公公患癌後,他卻讓我賣房湊錢

1

鄭之微出身不錯,家裡算是小康之家。

她的父母本來都有工作,後來她爸辭職下海經商,掙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鄭之微的媽媽是體制內的員工,在體制內工作久了,非常注重自我。

鄭之微的爸爸自從成為商人之後,接觸的朋友圈和資源都不一樣了,來來往往都是生意場上的人。

他希望鄭之微的媽媽為整個家庭考慮,拼生二胎,畢竟在當年看來,家裡在經濟上是非常富裕的。

鄭媽媽則覺得難得女兒長大了,她可以好好享受自己富餘又空閑的人生,所以她拒絕辭職,拒絕回家生二胎,拒絕成為家庭主婦。

兩個人談不攏,最後離婚了,沒有撕逼,都保留著體面。

2

鄭之微跟著媽媽一起生活,經濟上仍然是很寬裕的,她的學業也不錯,長相也不錯,並不因家庭解體而自卑。

而鄭爸爸出於補償心理,給了她們母女倆兩套房子,還有一大筆錢。

鄭之微的媽媽很樂觀自信,對她從小的教育理念就是:女人要有自己的事業,最好能打拚到擁有自己的房子。所以畢業之後,掙到屬於自己的第一套房子,成了鄭之微的夢想。

因為鄭爸爸有錢,很快便另娶了一個年輕女人。所以鄭之微在擇偶方面長了個心眼,她並不喜歡太過有錢的男生,反而看重對方的人品和長相以及對鄭之微的態度,她覺得太有錢的男人不容易掌控。

這個時候,大她兩屆的師兄汪辰走進了她的生命之中,他倆拍拖時沒有什麼大風大浪,鄭之微的媽媽說,只要你在經濟上能獨立,不依靠任何人(包括親媽),你喜歡什麼樣的男生不隨便你。

嚴格來說,她的父母都挺好的,給予了她很大的尊重和空間。

直到談婚論嫁,鄭之微才跟汪辰提起她自己有一套房子的事情。

汪辰有點意外,但沒有表現出欣喜若狂,這讓鄭之微更堅定了對方只是看中她的人,並非她的物質條件。

3

結婚後鄭之微過了好幾年幸福的生活,汪辰雖然是理科男,愛玩遊戲,但是回家之後還會幫忙做一點家務。並且他喜歡陪孩子玩,所以那段時間真是過得蜜裡調油。

但生活總是喜歡跟人開玩笑,並且主動權並不在人手裡,而是在老天爺手裡。

原本她的婆婆跟他們一起住,一直幫忙帶娃。老爺子呢,會幫忙出去買菜,偶爾去較遠的地方逛公園看人下棋什麼的。

可是這一切,從鄭之微的公公出車禍的時候,平衡就被打破了。

雖然他只是摔斷了腿,但生活的重擔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全壓下來了,女兒上幼兒園都得鄭之微自己接送,她的工作原本就不算清閑的,苦不堪言。

她的婆婆老是得去照顧她的公公,家裡顧不上,畢竟兩個中年人都請好幾天假了,也不好請太久,一時半會請不到放心的保姆,每天累得夠嗆。

本來以為她的公公只是摔斷了腿,過幾個月就好了,不料在住院期間順便做了全身的身體檢查,發現了腫瘤。

汪辰也是個孝子,著急到嘴上都冒泡了,但是他最著急的事情是顧慮到能不能找到好醫生,手術能不能成功這些事。

血緣關係就是這麼地奇怪,鄭之微就沒有汪辰那麼著急,她在想著兩人的積蓄得花去多少,多少都得花,那是老公的爸爸,可怎麼好端端就得病了呢,她不能想,一想就挺難受的。

那一天其實是很平常又忙碌的一天,當汪辰對鄭之微說,醫院和大夫都得找最好的,錢方面咱們有點積蓄,實在不行,你不是還有一套房子嗎?咱們不再租出去了,收回來,必要時賣了給咱爸付醫藥費你看咋樣。

鄭之微不樂意了,小聲地說:「這房子是我婚前買的。」

汪辰覺得父母之前盡心儘力地給他們帶娃,現在媳婦怕花錢給他爸治療,太不地道了。臉上全是烏雲。

趁著上班,鄭之微在公司的茶水間里,偷偷打電話給她媽哭訴。彼時她媽開了一家花店,有空就學插花,反正有租金在手,花店掙不掙到錢,好像沒什麼所謂。

電話接通說沒兩聲,鄭之微的眼淚就下來了,她發現她面臨著兩難的抉擇,選擇哪一條路都會失去什麼。

沒想到這個優雅的老太太一開口就支持女兒賣房,她的理由有兩條,一是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房子賣了,不一定全貼在醫藥費上,手術要是不大,賣房子做手術後花剩的錢,女兒還可以投資其他理財方式。

二是因為這件事情有可能動搖到鄭之微的根本,就是婚姻,這樣一來她的工作就顯得更重要,一個人工作兼帶個娃,會累死的。可是鄭媽媽明確表示,她的年紀大了,沒辦法帶外孫。

鄭之微一咬牙賣就賣吧,但她的心裡是有點埋怨的。婚前拚命打拚,出差、加班不在話下,現如今,房子就是以這樣的方式花出去的嗎?要是老公能工資高點那該多好。這是她第一次發現了老公工資不高的懊惱。

如果鄭媽媽肯幫她帶孩子,她可能真的會考慮不賣房子,離婚就離婚,但是媽不幫,鄭爸爸又早就重組家庭了,他一向是出錢大方的主,「雲帶娃」,鄭之微第一次覺得,能當個拚命賺錢「雲帶娃」的人,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情了。

雖然看出老婆的不情願,但勝在她最後還是同意把房子掛出來賣了,汪辰心裡不快也只能壓著。

這期間,房子一時之間也難以找到合適的買主,可巧,汪爸爸救過一個落水的頑皮孩子,他家一直很感恩,每年過大節必來走動聯絡感情。

這孩子長大後也讀不進書,但生意做得不小,得知汪爸爸得病的消息,二話不說,把醫藥費給先墊上了。

手術成功了,汪辰說,這錢以後一定得還,他來掙錢,也減少開支,如遊戲裝備的錢。但是房子就不用賣了。

鄭之微心裡苦呀,現在倒是希望房子順利賣了,能為家裡做點實際的貢獻,她清楚,她與老公的感情,再也回不去了。

離婚是自然而然的事,因為婆婆得照顧著身體待恢復的老伴,汪辰也很用心工作,有時一整天與鄭之微說不上兩句話。

女兒判給了鄭之微,要走的那天,奶奶抱著孫女,不住地抹眼淚。鄭之微越來越後悔自己一開始不想賣房子了,她女兒從小很好動,看到夏天開風扇,她能從風扇的電線上跳過來又跳過去地玩好久。

鄭之微覺得公公婆婆幫她帶娃也真是不容易,可是她以前上班,哪想得到這些呢。

鄭之微央求鄭媽媽和她們住在一起,但是問題又來了,她媽媽的交際廣,男女朋友都有,孩子經常看到家裡坐一大堆人,老人們嗓門大,高談闊論,對她女兒都很寵溺,孩子玩瘋了,每天晚上興奮到凌晨都睡不著,鄭之微給她講故事,總是自己講到睡著了,她女兒再推醒她。

久而久之,鄭媽媽委婉地提出,由她這個外婆出錢,找一個信得過的保姆,租一房子在附近,又有個照應,又不互相打擾。

周末是最放鬆的,因為周末女兒會帶去給她爸爸和奶奶帶。

有一天晚上,租戶說要退租了,自從結婚後,以前這些事都是讓汪辰去交接。

這一次,等租戶走了,鄭之微才有空過去看,房子亂得像是被洗劫過,租戶是兩個女孩,看朋友圈每天光鮮亮麗地,沒成想,把她的房子弄成了豬窩了。

這還沒完,汪辰晚上正加班呢,接到鄭之微的電話,她哭了。

倆個女孩子走之前,還騙樓下新開的小超市說,這房子是她們的,買東西一開始特別大方,後來熟了,就開始賒賬,說是一個月一結。留的是房東鄭之微的電話。

鄭之微現在才知道,可是小超市的女老闆看著挺潑辣地,叫她還錢。

她問前夫:「為什麼沒有你在身邊,一團亂?」汪辰回答不了她這樣的問題。

她的婆婆沒讀過什麼書,卻勸汪辰和鄭之微復婚,理由是,誰當後媽都不如親媽,血緣這種事,就是這麼玄。

汪辰為他爸的病,還背著債,人又實誠,有人給介紹對象時,他就把背債的事情說了,這會,也找不到願意與他同甘共苦的女人。

成年人的婚姻里,有可能全是愛情嗎?要真是這樣,那得多幼稚呀。

所幸,經過這件事後,鄭之微意識到了錢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汪辰也理解了老婆,能打拚到自己買房子的女人,有自己的人性不也是正常的嗎?(小說名:《公公生病了,婚前買的房子,要不要賣了救他》,作者:梁良公子影評。來自【公號:dudiangushi】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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