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抑鬱症患者,在某些方面具有優勢
提起抑鬱症,很多人的腦海中會首先浮現出「自殺」兩個字,可以說將抑鬱等同於自殺了。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一方面是由於人的可得性記憶,即越鮮明的記憶越容易提取。
調查顯示,重度抑鬱症患者的自殺比例較高,對於此類事件的報道也常見於新聞頭條。另一方面是由於人們對抑鬱症的認知較少,以偏概全。
DSM-5(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中對抑鬱症的定義如下:抑鬱症是一種特殊的心境障礙,臨床表現包括心境低落、消沉、悲痛、自卑,嚴重者會出現自殺企圖或行為。
部分病例有明顯的焦慮和運動性激越,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癥狀。
每次發作至少持續2周及2周以上,甚至可能持續數年,大多數患者都可能會反覆發作,每次發作大多數可以緩解,部分可有殘留癥狀或轉為慢性。
從DSM-5對抑鬱症的定義中可以看出,抑鬱症患者的生活是比較艱難的。
但並非所有抑鬱症患者的生活都是一團糟,應當看到,抑鬱症患者在某些方面相比於正常人是存在優勢的,這裡主要是指抑鬱症患者的思維方式。
一、 悲觀的現實主義者
人們在做一件事情時,首先會評估任務的難度、可行性以及預期的結果效價等。
如果說一般人在這幾個環節中,普遍會帶上一層玫瑰色濾鏡,即過於樂觀的話,那麼,抑鬱症患者則是完完全全與這種盲目樂觀的心態相悖,甚至會在方方面面做好最壞的打算。
當人們知悉了眼前某個任務的全貌與細枝末節時,很難把這件任務搞砸。而抑鬱的人做事情更加謹慎,很少會做冒險的行為,所以,這種略帶悲觀的思維方式,實際上是一種優勢。
二、 內在歸因方式
歸因是指人們對於事件的結果,尋求原因的傾向。在心理學家海德看來,每個人都是樸素的心理學家。
他認為行為的原因可以分成兩類:一是內在歸因,即行為原因在於個人,包括行動者的人格、動機、情緒、態度、能力、努力等;二是外在歸因,即行為後果歸於他人、獎懲、運氣、工作難易等。
1972年,維斯納提出了歸因理論,又增添了另一個方面,即暫時-穩定方面。暫時-穩定方面在形成期望、預測未來的成敗上至關重要。
1979年,他提出「控制點」這一概念,並認為努力、注意、他人幫助等因素是受個人意志控制的,屬於可控因素;而運氣、心境、能力等因素,是無法受人的意志控制的,屬於不可控因素。
抑鬱症患者普遍固守內在歸因方式,在將成功歸於自身的努力、能力時會提高個體的自我價值感,繼而形成良性循環。
但同時也要看到,失敗和不如意是人生常態,將這些也都歸於內在的話,個體會不可避免地自責、內耗,這樣的心境持續太久可能會習得性無助,即認為自己什麼都做不好。
形成破罐子破摔的態度,無益於病情的改善,甚至會造成更消極的影響。
三、 敏感特質與共情
相對於正常人,抑鬱症患者普遍處於高敏感狀態,目前研究發現高敏感特質與抑鬱二者之間的相關性,但還無法證明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到底是抑鬱造成了個體情緒的敏感,還是個體固有的敏感特質讓人變得抑鬱。
情緒敏感同內向一樣,一直以來被社會的污名化,抑鬱症患者也被打上了「多疑」「無病呻吟」等消極的標籤。
殊不知情緒敏感其實是一個可貴的特質。高敏感人群能夠更加細緻地處理外界的各種信息,對於周圍環境也有非常強大的感知能力和洞察能力。
除了能夠敏感地自我洞察,也對他人的情緒變化十分敏感,所以相較於正常人,抑鬱的人同情心及共情能力更強。
抑鬱症患者對自己抱有消極的態度,自我感知無價值,我們應當破除刻板印象,關注抑鬱個體的積極方面,這或許能夠促使抑鬱個體病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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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神奇小小
第一心理主筆團 | 一群喜歡仰望星空的年輕人
參考資料:《General psych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