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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弟子應有的飲食觀

凡學佛之人,有一必須注意之事,即切戒食肉,因食葷能增殺機。人與一切動物同生天地之間,心性原是相等,但以惡業因緣,致形體大相殊異。若今世汝吃它,來世它又吃汝,怨怨相報,將世世殺機無有已時。果能人人茹素,即可培養其慈悲心而免殺機。否則縱能念佛,而仍圖口腹之樂,大食葷腥,亦能得學佛之利益幾何哉!——印光大師

佛教的飲食觀

佛教出現於印度的時候,佛教徒並沒有特殊的飲食習慣和規定,因為印度是一個宗教信仰普遍的國家,凡是有宗教信仰的人,一定有大同小異的飲食觀念。所以,原始時代的佛教徒乃至出家的比丘、比丘尼,過的是沿門托缽,所謂「一缽千家飯」的飲食生活;他們不選擇托缽的對象,也沒有所謂潔凈或不潔凈,神聖或不神聖的飲食禁忌,為的是一律平等、廣結善緣。

相沿迄今,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上座部的佛教區域,還保留著當時的古風,也就是供養者供養什麼就接受什麼,沒有選擇、挑剔的餘地,只要不是特為某一些托缽者而殺,縱然魚肉等食物,也不拒絕,這就是為什麼小乘佛教不規定必須素食的原因。

素食是佛教所強調和鼓勵的,如果能夠辦到的話,這是基於慈悲的立場,不是現代人為了健康和經濟的原因。

事實上,肉食既傷慈悲,也的確有損健康,所以,大乘經典如《梵網經》、《楞嚴經》等都強調素食,嚴禁肉食。

自漢朝,佛教入傳中國之後,佛門飲食在本國也有所戒定,甚至明文規定更加嚴厲,佛門僧眾嚴格遵循素食習慣,即不食肉與五辛。在我國自梁武帝下旨要求僧尼全部斷絕酒肉之後,該戒律一直保持至今。

至於葷腥,應有分別,所謂「葷菜」,是指具有惡臭味的蔬類,例如:大蒜、蔥、菲菜、小蒜等。

《楞嚴經》說:葷菜生食生嗔,熟食助淫。在比丘戒律裡面則規定:吃了葷菜要單獨住,或者距離他人數步以外,並位於他人下風而坐,或者必須漱口至沒有惡臭為止。這主要是為了不擾亂大眾,所以,不得食葷。並且在誦經之前,為了不使聽經的鬼神發嗔和起貪,最好不吃葷菜。所謂「腥」就是指肉食。辣椒、胡椒、五香、八角、香椿、茴香、桂皮等都算是香料,不算葷菜,不在戒律所限。

至於不得飲酒,在印度乃是佛教徒的特色,其他宗教不僅不戒酒,甚至認為酒能通神。本來釀酒不須殺生,並且可以成為藥物之一種,不應列為宗教的禁忌;但因為佛教重視智慧,若多飲酒容易亂性,而飲酒之後還能夠自製而不致昏亂的人不多,所以,為了保持經常清醒,利於精進的修行,特別是為了達成修定的目的,必須戒酒。至於一般大眾,若據孔子所說的「飲不及亂」,無傷大雅。所以若受五戒而不能戒酒,也可以舍掉酒戒或不受此一酒戒,還不失為三寶弟子。

若將酒當做菜的佐料,如已沒有酒味,失去醉人的力量,應該不在酒戒之限。故在中國的新興宗教──所謂理教也戒酒;當在必須用酒的場合,以醋代理,例如以醋代替烹飪的佐料,因為此時的醋已無酒性。

如果進入葷菜館或居家時家人之中有人吃素,也有人吃葷,能夠使用葷素兩種不同炊具和餐具,是最為理想。因為葷素的氣味不同,對於飲食者的感受也不一樣,為了習慣上的理由,保持清凈是必要的。

禪宗的六祖惠能大師,在開悟傳法之後,隱於獵人隊伍之時,僅吃肉邊菜,而避菜邊肉。不吃肉是為了慈悲眾生,還吃菜是為必須生存,因此在生活條件不許可強求的條件下,用肉食的炊具來煮素食,那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

對於香煙、麻醉品,在佛制的戒律,可因病而由醫生處方使用;不僅是煙,乃至於酒,在不得不用的情況下,不算犯戒。當然,不能假藉治病而貪口腹之慾去吸飲煙酒和麻醉品。抽煙若是為防止瘴氣,在瘴癘發生和瀰漫的地區,出家人可以適量地吸煙;否則,為了威儀,應該戒除。若是為了刺激、嗜好、無聊等原因而抽煙,那就不為佛戒所許。

在南方熱帶地區,嚼檳榔也是為了防止呼吸器官感染疾;但是在不為治病的情況下,那就成了有失威儀和損傷形象的一種惡習。

煙、檳榔都非飲食中的必需品,對人體少用是為了治病,多用則有害無益。例如:酒精過量者中毒;煙的尼古丁則傷肺損氣並為致癌的原因;檳榔的液汁,有損牙齒的健康,令琺琅質受到腐蝕,佛教徒能夠不用最好不用。

至於蛋類,應該是屬於腥類,因為它可以孵成為雛,而且它的味道,就是腥味,如果持素清凈的人,最好不吃。雖然現在養雞場所產的雞蛋,是無性的,在消費市場所買到的都是屬於無生命的;但它很顯然地並非植物,若從殺生的立場,吃無性卵,不算犯戒,也無損於慈悲。若以素食的習慣而言,便應當避免了。

關於乳製品,不屬於肉食,也不屬於腥食,因為牛羊吃草及五穀,所產的乳汁也不含腥味。飲乳既未殺生,也不妨礙牛犢、羔羊的飼育,而且是由人來飼養、控制乳量的生產,不會影響雛兒的生長與發育,所以,在佛的時代,普遍飲用牛乳,而且將乳製品分為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等五級類,是日常的食品,也是必需的營養品,不在禁戒之列。

而目前由於對乳量需求大,遂產生畜牧業密集式生產采乳,忽略動物本身的生理條件,有不少保護動物的團體抗議飲用乳製品,所以基於佛教護生的慈悲立場,在購買乳製品時,應當考慮乳品來源及其畜牧方式是否合乎自然方式畜養。

少食 素食 清淡是佛門提倡的主題

《增—阿含經》云:「若過分飽食,則氣急身滿,百脈不通,令心堵塞,坐卧不安。若限分少食,則身羸心懸,意慮無固。」

僧眾飲食有不少特殊之處。其中有過午不食的說法,一般要求僧人只在清早、日中前吃飯,午後不吃飯食,只喝清茶、果汁、糖水等。

現在各寺院因實際情況而定,也並非必定要求全部如此。佛教指出食也是五欲之一,過分強烈要求,也是一種貪婪和執著,易生「貪嗔痴」三毒。

《摩訶止觀輔行》云:「吃少,心智才能清明」,道理很簡單,少吃,不貪吃,心智才能清明,修行止觀的工夫才能得利,福慧雙生。

佛教戒律中喻食為葯,要求僧人要把飲食當作藥物觀想,這樣在進食時就不會貪多貪吃;也有的認為,吃得越多,人越昏沉;飲食過量,不但傷腸胃,造成身體機能長期負荷過得和操勞過度,而且過多的成分留在體內,不利及進排除也會變成毒素,似脂肪等過多而無法排出體外時,就會引起血管硬化等病症。

另外,佛教甚至還有相關的傳說,指每一個凡人都有佛性,只是因種種因緣(包括「三毒」、「執著」、「放不下」、「還願」、「因果輪迴」)又來到人世;成為凡人,又不肯放下,貪吃,終不能究竟。

在佛經論中,認為肚子餓得難受,也是一種「病」,以食物「充饑」方能療之。不過,當初釋迦牟尼佛陀還是悉達多太子時,在伽耶山上修苦行,每天只吃一點大象和猿猴供養的果品或一點豆類,或喝一點豆汁,甚至後來還到了日食一麻一麥的程度。但是這種種無理的苦行,卻未能達到他所希望的根本的覺悟。所以佛陀提出不要執著,尤其是「苦了肉體反而是執著肉體」時,他放棄了絕食,欣然接受牧女的乳汁,飲畢頓時五體暢通,元氣恢復。

佛陀明白了養性中道,不貪吃,但也不必絕食,也正如此,佛陀才靜坐於菩提樹下,發出宏願:「我若不能了脫生死,到達正覺涅盤的希望,誓不起此座!」由於有了如此經歷,證得正覺的佛陀明白一切眾生和諸法都是由因緣而生,無須強求;當下放下。

至今世界不少地方的佛教提議以少食、不食為功課。總體而言,少食、素食、清淡都是佛門飲食提倡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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