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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論生:別廣胎生異熟攝(7)入胎位(7)一切種子識(4)種類分別、明習氣

lun sheng

文/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論生(23):別廣胎生(10)異熟攝(7)入胎位(7)一切種子識(4)種類分別、明習氣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

二、二、二、一、一、二、二、一、四、明習氣

二、二、二、一、一、二、二、一、四、一、名言習氣

又一切種子識,於生自體雖有凈不凈業因,然唯樂著戲論為最勝因。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一(之下):「又一切種子識,至… 凈 不 凈 業 為 最 勝 因 」 者 ︰ 眼 等 六 處 , 是 名 ︰ 自 體 。從 識 生 時 , 雖 由 凈 不 凈 業 為 牽 引 因 , 然 非 最 勝 。何 以 故 ?由 無 始 時 、 樂 著 戲 論 為 因 緣 故 、 眼 等 諸 根 差 別 得 生 , 非 唯 業 引 。名 言 種 子 、 親 生 彼 故 。〈 菩 薩 地 〉 說 ︰ 戲 論 分 別 , 能 生 分 別 所 依 、 及 所 緣 事 。又 說 ︰ 無 始 世 來 , 應 知 展 轉 更 互 為 因 。依 此 道 理 , 當 知 ︰ 戲 論 於 生 自 體 、 為 最 勝 因 。生 豪 貴 家 、 或 卑 賤 家 , 是 「 族 姓 」 別 。形 色 端 嚴 、 或 復 丑 陋 , 是 「 色 」 差 別 。無 疾 有 疾 、 有 能 無 能 , 是 「 力 」 差 別 。長 壽 久 住 、 或 復 少 壽 , 是 「 壽 量 」 別 。資 具 圓 滿 、 或 復 匱 乏 , 是 「 資 具 」 別 。此 外 , 復 有 ︰ 財 位、 朋 屬、 名 稱、 若 得、 不 得、 眾 多 差 別 , 故 置 「 等 」 言 。如 是 果 類 , 當 知 ︰ 皆 由 凈 不 凈 業 有 差 別 故 、 而 有 如 是 勝 劣 差 別 。由 是 故 說 ︰ 凈 不 凈 業、 於 彼 彼 果、 為 最 勝 因 。

「又一切種子識,於生自體」,一切種子識,對於所得到的果報體裡面,他們的關係是什麼樣子的呢?這裡面分三類。第一個是「名言習氣」。

「習氣」,在這裡的含義就是種子的異名,就是種子不同的名稱。習氣,「習」就是熏習。內心在一切的境界上的虛妄分別,時時的這樣分別、思惟、妄想,阿賴耶識就熏習了一種氣氛。大概的分類,這裡分成三類:第一類是名言習氣,「名」就是名字;「言」就是語言,就是說話。在內心裏面一定是先有思想,而後才能說話。思想的時候,一定是先有名字,心才能夠思想,有名字才能說話;所以名字、思想、語言是不可分離的。那麼這樣的心裏面思想,就在阿賴耶識裡面熏習了它的氣氛,你說什麼語言、做什麼事,你內心裏面怎麼樣分別,就怎麼樣的熏習了它的氣氛。在阿賴耶識熏成的這種氣氛,就叫做種子。這個種子,就是為後來(熏習是現在),為以後的分別、思惟、說話、做事的一種功能,再現起這種活動的功能。

「雖有凈不凈業因」,生命體的出現,當然要有凈不凈業的力量,要有業力的力量。有支種子,那就是業力。或者是凈業、或者是不凈業,能夠引到人間、天上、地獄去,它有這個力量的。所以果報體,雖然是有凈不凈業的力量使令人去得果報。「然唯樂著戲論為最勝因」,可是樂著戲論的名言種子,才是最強大的力量得這個果報的;親生,它親能夠生此果報的。有支習氣於感得不同的果報只是增上緣,受生最主要的因緣還是以樂著戲論的名言種子為主。

《成唯識論》卷第八:「複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為法各別親。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名言習氣,就是生起五蘊、一切有為法的各別親種。名言有二種:一是表義名言,就是能夠詮表義理的音聲差別。這名言本非善惡,他不能熏成色心等種;然而隨著名言而轉的第六意識,變似三性法等而熏成種子;這種子因名而起,所以叫做名言種。二是顯境名言,就是在前七識里,除去相分心外,其餘能夠了境的心、心所法。這心、心所法本非名言,然而他所了別的境相,正同言說所詮的法義一樣,所以也叫做名言。隨著這表義、顯境二種名言所熏成的種子,作為有為法親辦自果的各別因緣,所以叫做名言習氣。

延伸閱讀:

印順法師《攝大乘論講記》:「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甚深。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緣性故。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趣惡趣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

http://yinshun-edu.org.tw/en/Master_yinshun/y06_02_02_02_01_06

二、二、二、一、一、二、二、一、四、二、業習氣

於生族姓色力壽量資具等果,即凈不凈業為最勝因。

「業習氣」,業習氣就是加強了它的熏習力,也還是內心的分別、思惟,或者是表現在語言上、表現在行動上,加強了它的力量。或者是善業、或者是惡業、或者是無記業,這樣熏習的種子就叫做「業習氣」。業習氣是有什麼樣的作用呢?「於生、族姓、色力、壽量」乃至「凈不凈業最勝因」,這是它的作用。

「生族姓」,生在這個族姓。「族姓」,就是彼此有血統的關係的親屬。有豪貴的人家,或者是一般的貧賤之家。

「色」,就是這個人的身體。身體表現於外的形相:面貌端嚴、或者是醜陋,那麼這就叫做色。「力」,或是身體健康、或者多疾病;或者這個人有智慧力,智慧很強,或者是沒有智慧;或者是做事有能力、或者是沒有能力。「壽量」,就是這個人的壽量很長,比一般都很長,或者是很短。「資具」,生活的資具很豐富;或者是缺少。「等果」,這都是所得的果報。

「即凈不凈業為最勝因」,這些事情的差別相是什麼原因呢?凈業、不凈業為最主要的原因。若是做凈業,就是做一切的善業,那麼受生的族姓,或者色力壽量資具等都是如意的;如果做不凈業,那麼受生的族姓色力壽量資具等就是不如意的。凈不凈業的作用就是在這裡。名言習氣和凈不凈業對比起來,我們知道一件事:名言習氣叫做引業,不凈業叫做滿業。

引業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它的力量能引導到某一道來,為牽引果報之業,指引生五趣、四生等果報之業。滿業指引生差別相狀的果報業,如同生為人(引業),但卻有貴賤、貧富、智愚、美醜等差別,此貴賤、美醜之差別即為滿業。

韓清凈《披尋記》:「又一切種子識至凈不凈業為最勝因者:眼等六處,是名自體。從識生時,雖由凈不凈業為牽引因,然非最勝。何以故?由無始時樂著戲論為因緣故,眼等諸根差別得生,非唯業引,名言種子親生彼故。菩薩地說:戲論分別,能生分別所依及所緣事。又說:無始世來,應知展轉更互為因(陵本三十六卷二十二頁)。依此道理,當知戲論於生自體為最勝因。生豪貴家或卑賤家,是族姓別;形色端嚴或復醜陋,是色差別;無疾有疾有能無能,是力差別;長壽久住或復少壽,是壽量別;資具圓滿或復匱乏,是資具別;此外復有財位、朋屬、名稱若得不得,眾多差別,故置等言。如是果類,當知皆由凈不凈業有差別故,而有如是勝劣差別。由是故說凈不凈業於彼彼果為最勝因。

眼等六處,是名自體。從阿賴耶識產生時,雖然是由過去所造的凈不凈業為牽引因,並不是最殊勝、最重要的因。因為由於無始劫來種種名言的分別戲論為因緣,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才會差別而生,不只是由業力所引生的。名言種子才是親生它的主要因緣。〈菩薩地?真實義品〉中凈障門的障因緣說:無始世來,戲論分別能生分別所依及所緣事,以分別所依及所緣事為依又能生戲論分別,由此展轉更互為因。依照這個道理,應當了知戲論分別對於受生的眼等六處自體是最殊勝的主要因緣。

生豪貴家或卑賤家,是屬於族姓的差別;長得端正或醜陋,稱為色差別;沒有疾病或有疾病,有能力或沒有能力,這是力的差別;長命久住或壽命短促,是壽量的差別;生活所需資具豐富圓滿或貧匱缺乏,是資具的差別。此外還有財位的高低、朋友親屬的差別、有好名稱或不好名稱、有成就或沒成就等眾多差別,所以安置等字。這些果報的不同種類,應當了知都是由於善業、不善業的不同,而有這些殊勝或下劣的差別。所以說凈不凈業對於各種增上果為最勝因。

延伸閱讀:

《成唯識論》卷第八:「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應知我執、有支習氣,於差別果是增上緣。」

引業滿業

1、《成唯識論》卷第二:等流習氣為因緣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恆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果異因故。

2、《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十九:問:何故有業能受多處異熟,有業能受少處異熟耶?答:若業有種種功能,得種種果者,受多處異熟;若業無種種功能,不得種種果者,受少處異熟。如外種子有種種功能,得種種果者,如稻、甘蔗、葡萄、藕等;無種種功能,不得種種果者,如素酌迦、多羅子等,謂澤中有草名素酌迦,一種一莖而高數尺,上有少葉,其形如蓋。有多羅樹高逾百肘,上亦少葉,其形如蓋,質干雖長,果實甚少。業亦如是。然一世業得三世果,無三世業得一世果。一剎那業得多剎那果,無多剎那業得一剎那果。業--善、不善,果無記故,如所生果不減因故。

問:諸造業者為先造引眾同分業,為先造滿眾同分業耶?(1)有作是說:「先造引業後造滿業。若先不引,後無所滿。猶如畫師先作摸位後填眾彩,此亦如是。」(2)有餘師說:「先造滿業後造引業。如菩薩先於三無數劫造滿業已,後於百大劫中方造引業。」(3)如是說者:「此則不定。或有先造引業後造滿業,或有先造滿業後造引業,隨造業者意樂起故。」

3、印順法師《成佛之道》:在種種業中,有一類特強的業力,「能引」我們感到五趣中的一趣報體,或生天上,或墮地獄,或墮傍生。其中又有種種類別,如傍生中或虎或魚等。凡由強業而感得一趣的總報體(『得蘊,得處,得界』),成為某趣的眾生,叫引業。還有一類業,並不能引我們感得生死的總報體,卻「能」使我們對於這一報身的種種方面,得到圓「滿」的決定,叫滿業。如生而為人,儘管萬別千差,而同樣是人,人是引業所感的總報。余如六根有具足與不具足,相貌有莊嚴與醜陋,容色有黑白,目睛有威光或無威光,音聲有優美或粗俗,嘹亮或低滯……這種人各不同的差別,都由不同的滿業而感得。不過,其中還有業報與現生功力(長養)的差別:如人類的目光望遠,有一定的限度(也是人各不同的),這是業力。經藥物,營養,保護,訓練,使達到限度中的極限,或老年而目力很好,這就有賴現生功力的長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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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一、一、二、二、一、四、三、我執習氣

二、二、二、一、一、二、二、一、四、三、一、舉凡夫

又諸凡夫,於自體上,計我、我所,及起我慢。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一:「凡於自體、計我慢」等者︰我執種子,即廣前三因。

第三類的習氣,叫「我執習氣」。

「又諸凡夫,於自體上」,平凡的人,就是沒得聖道的人、沒有見到法性理的這種人,不管是一般人、是國王也好、是色界天、無色界天上的人也好,沒有見到法性的人都是凡夫。這樣的凡夫眾生,「於自體上」,就在自己的色、受、想、行、識的生命體上面。「計我我所」,「計」就是執著,也有一個衡量、思惟、觀察的意思。

一般人追求五欲,貪著享受,至於什麼是我、我所,雖然也有這種執著,但是並沒有特別的去研究這件事。但是印度的外道那可不是,他是研究這件事了,他就在自體上執著有我、有我所。五蘊只是因緣所生法,剎那變化的,這裡面沒有所執著的、常恆住不變異的我;但是凡夫就執著有我,有我所有的一切法。福報大的人,我所有也是大一點;福報少的人,我所就是小一點。

「及起我慢」,執著有我、我所了,也就會生起我慢,就是高慢:我比你強。有了我的時候,因為愛著這個我,就生出來貪、瞋、痴的一切煩惱。這樣子,名言習氣、凈不凈業的業習氣都來了,就都生起了。凡夫就是這樣子。

延伸閱讀:

《成唯識論》卷第八:「二、我執習氣,謂虛妄執我、我所種。我執有二:(一)俱生我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等自、他差別。」

二、二、二、一、一、二、二、一、四、三、二、簡聖者

一切聖者,觀唯是苦。

聖人和凡夫不同了。一切的聖人,不要說是佛,就是初果聖人,初得無生法忍的這些人,他也是觀察自體,觀察色受想行識的自體只是苦惱而已,沒有我、我所可得。

一般人日常生活之中的感覺,不能說都是苦。佛也是說了:有苦受、也有樂受、也有不苦不樂受。通常說的八苦之中的七苦,生、老、病、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這七種苦誰都知道,不要說佛教徒,社會上所有的人都知道這是苦。但是行苦,就是不苦不樂的這種感覺,也是苦,一般人是不知道的。譬如說得到色界定、得到無色界定;在佛法的態度來看,那也是行苦。但是外道就認為那是涅槃了。這可見佛法的正見和邪見的距離有多遠了。那麼這種苦唯有聖人才能知道,「觀唯是苦」,才能觀察到那是苦;凡夫不知道的。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二有一個頌:「如以一睫毛,置掌人不覺,若置眼睛上,為損及不安,愚夫如手掌,不覺行苦睫,智者如眼睛,緣極生厭怖。」

「睫毛」就是眼皮的邊上的毛。如以「一睫毛」,「置掌人不覺」,放在手掌上不感覺有睫毛在那裡。「若置眼睛上,為損及不安」,若把睫毛放在眼睛裡頭那可不行,那就是對眼睛會有傷害,心裏面就是不安了,就會痛了。

「愚夫如手掌,不覺行苦睫」。前面是個譬喻,若是一般的情形,蚊子咬一下,或者是針刺一下,也不感覺到苦了;一切有為法的變動的境界,生滅變化的境界叫「行」。這種境界也是苦,但是我們不知道,覺察不到的,「不覺行苦睫」。

「智者如眼睛」,智者就是聖人,聖人見到法性理之後,他得到兩種智慧:一個是根本無分別智,一個是後得智。根本無分別智與法性相應的時候無分別,在這個時候也不覺知有行苦這件事。只有後得智才知道「行苦睫」,知道這世間上的有漏的一切法都是苦、都是苦惱境界。

「緣極生厭怖」,「緣」是觀察的意思;觀察不苦不樂的色受想行識,乃至到非非想天的境界,都是苦惱的境界,是特別的厭離、特別的恐怖,生恐怖心。不要說得禪定,就是沒得禪定,常常靜坐有點相應的時候,就會感覺到身體是苦,不是說有病才是苦,就是健康的身體、正常的身體,天天靜坐感覺到很輕鬆、很自在;懈怠了一天、兩天,身體立刻就不對,立刻有不同的感覺,感覺身體麤重,不是那麼輕鬆自在。若是得了聖道的人,那是更明顯的知道色受想行識是一個苦惱,不是個安樂的地方。所以「一切聖者,觀唯是苦」,不會執著這個是我、是我所,不會有這種虛妄分別的。

韓清凈《披尋記》:「又諸凡夫至觀唯是苦者:不預聖流,是名凡夫。於自所依不如實知唯有諸行,從因而生,托眾緣轉,顛倒分別,總執為我,或執我所;即由是故,我慢俱生。聖者不爾,觀唯諸行而無有我,觀墮世間而唯是苦,雖復世間有樂無苦,然約勝義,有漏麤重,由行苦性,說唯是苦。」不預入聖人的流類,未達初果以上都屬於凡夫。對自己所依止的五蘊不如實知,這些有為法從因而生,依託種種緣而現前,錯誤的分別,總執為我或我所;就由這種我、我所執的緣故,對自己的身體或財富名位等,產生種種的我慢。聖人就不是這樣的看法,聖人與我們一樣有這個身體,可是認為只有如幻的五蘊,沒有我我所,不會執著這個身體是我,知道墮落到世間的輪迴都是苦。雖然世間有時也有樂,沒有苦的情況,可是以第一義諦來說,有煩惱就是粗重,沒有堪能性也稱為粗重,有漏的煩惱種子使令我們沒有堪能性。有為法遷流不息稱為行,本身是苦,若不斷除煩惱種子也必定會得苦果,因此是行苦。而行苦是只有聖人才能知道,凡夫的苦樂是比較粗的,可感受到的苦樂只是相對的感受,不能通達凡有造作性就是苦,這才是最深層、最徹底要斷除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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