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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林中寶貝」謎案:樹林里發現童屍,外套還在,內衣褲卻不見了…

1970年3月31日,倫敦北部恩菲爾德鎮發生了一起兒童失蹤被殺案。

這起案件的情節並不複雜,但由於一些原因長時間沒能破案,受害者家屬經歷了長達30年的折磨。

直到案發後30年兇手被找到,案件真相大白,

過程中的種種波折終於被披露,兇手的殘忍和奇葩腦迴路也都讓人唏噓不已......

先來說說這起兒童失蹤案是怎麼回事兒。

失蹤的兩個孩子是11歲女孩Susan Blatchford和12歲男孩Gary Hanlon,

Gary活潑開朗,是個狂熱的足球迷,而Susan個子高,有著假小子一樣的性格,喜歡足球、爬樹和騎馬,

兩人幾個月前認識,因為愛好相同成了好朋友,經常一起玩兒。

失蹤那天下午,Susan像往常一樣來敲Gary家門,叫小夥伴一起出去踢球,

在Gary出門前,他的媽媽Beryl特意叮囑了一句,說晚飯快做好了,做的還是他最喜歡的羊排和烤土豆,

所以不要跑遠,晚飯好了就叫他回家吃飯。

那一帶孩子們經常一起結伴在外面玩兒,從沒出過事,家長們都覺得周圍很安全。

可那天兩個孩子出門不久,Gary的媽媽就發現有些不對勁兒,

平時孩子們在附近踢球時,她在家裡總能聽見踢球的聲音,可那天外面卻格外安靜。

她走到窗邊,發現兩個孩子不見了。

一直等到當天晚上8點,Gary和小夥伴都沒回家,這讓兩家的家長更慌了,

平時兩家對孩子管教頗嚴,都規定孩子不能因為貪玩不回家吃晚飯,

兩個孩子也都會乖乖聽話,不會成心賴在外面讓父母著急。

等不來孩子,Gary的父母只得給警察打電話報案,稱孩子失蹤了,

起初警察也沒覺得會發生什麼嚴重的事,以為孩子就是貪玩回家晚了,

警察讓家長留在家裡等,說孩子一定會回家的。

那天晚上氣溫降到了零度以下,Gary的父母將信將疑坐在家裡苦等,一夜沒睡,

他們一邊擔心孩子在外面挨餓受凍,一邊盼著孩子早點兒回家。

相同的情景也發生在失蹤女孩Susan的家裡,她的父母也同樣等了一整晚。

(女孩Susan)

可是一直等到第二天,情況有些不妙了,

兩個孩子仍舊不見蹤影,外面還開始下雪,

警察聽說兩個孩子出門時只穿了薄外套,終於意識到問題嚴重,這才展開搜索。

就這樣,一場大規模搜索開始了。

當時出動了600多名警察,在孩子家附近進行了大規模排查,

還印了尋人啟事,由警察向周圍居民派發,希望知情人提供線索。

警方還派出潛水員搜索當地河流、湖泊和水庫,帶上嗅探犬尋找孩子留下的蛛絲馬跡,

聽說有孩子失蹤了,甚至連熱心居民也紛紛加入搜索隊伍。

即便這樣,兩個孩子仍然下落不明。

調查得到的唯一線索是,有目擊者在孩子們離家一個小時後,在附近一條安靜的小巷裡見過他們,當時兩個孩子手拉著手笑得很開心,男孩Gary的胳膊底下還夾著足球,

這是他們最後一次被目擊,之後就再也沒人見過他們。

(失蹤女孩Susan)

孩子沒找到,搜索就不能停,

警察們找了11周,兩個孩子的父母等了11周。

Gary的媽媽說,這11周他們從沒躺在床上睡過覺,

每天晚上他們都會坐在客廳里,家裡一直開著燈,就希望發生奇蹟,孩子能平平安安回家。

就這樣一直等了近三個月,6月17日家長們終於接到消息,孩子們找到了,

只可惜,等待他們的是兩個孩子冷冰冰的屍體

一位男子在遛狗時在樹林里發現了兩個孩子的屍體,地點距離孩子家約30分鐘車程。

(發現屍體的樹林)

在接下來的屍檢過程中,警察們都陷入了苦惱。

發現屍體時,女孩Susan的胳膊環抱著男孩Gary的身體,就好像在相擁取暖,

奇怪的是,Susan身上穿著外套、上衣和褲子,衣服被嚴重撕裂,而衣服裡面的小背心、內褲和打底褲都不見了。

驗屍官進行了一系列檢測,但由於陳屍時間太長,屍體分解嚴重,以當時的技術無法確定死因,

警方在他們身上沒找到任何暴力痕迹,最後死因歸結為「不確定原因」。

警察還調查了14272名可能與案件有關的人員,搜查了4356座房屋,還是一無所獲,沒找到兩個孩子被謀殺的證據,

大多數調查人員私下裡推測,孩子是自己迷路後凍死的

至於最可疑的「內衣丟失」,驗屍官和警方也完全摸不著頭腦,有人甚至認為是狐狸叼走了Susan的內衣。

這起案件被稱為「林中寶貝」(Babes in the Wood)

調查至此,因為缺乏證據成了冷案,大部分警察都傾向於案件純屬意外,對後續調查不那麼積極。

兩個孩子不明不白死了,案件中還存在無法解釋的疑點,

真的就沒人懷疑嗎?

懷疑的人當然有,比如他們的父母,就堅信兩個孩子死於謀殺,

女孩Susan的媽媽曾對「狐狸叼走內衣」的說法提出異議:「唯一能脫掉Susan背心、內褲和打底褲的動物,就是人。

如果不把壞人抓住,恐怕悲劇還會再次發生。

還有參與調查的探長Leonard Nipper Read,

他後來透露說,當時警方很多高層官員都試圖勸阻他繼續調查,還堅稱案件是個意外,孩子環抱的姿勢就是他們迷路後被凍死的證據。

後來因為沒能找到新的線索,案子只得被擱置,這也成為Read探長從警生涯中唯一一件未能偵破的案件。

(探長Read)

其實放到現在來看,「孩子、失蹤、死亡、內衣丟失」這些關鍵詞,即使普通人也能很容易聯想到,案件或許和戀童癖有關,

更不用說辦案經驗豐富的警察,「戀童癖作案」一定會被當成重點偵查方向。

但在當時,人們對「戀童癖」並不敏感,頭腦中還沒有這根弦,

就像男孩Gary媽媽所說:「當時是70年代,沒人知道啥叫戀童癖。

恰恰因為這個疏忽,警方忽略了案件正確的偵查方向,

讓案件告破一拖再拖,而且一拖就是30年,

直到2000年,一位名叫Ronald Jebson的戀童癖罪犯承認是他殺害了兩個孩子。

正如女孩Susan的媽媽所說,壞人逍遙法外會一再犯案,

這位兇手Ronald可謂罪行累累,多次因性侵未成年人入獄,身上一共背著3條人命

他的犯罪經歷讓人聽著心裡發毛,他極端的想法也讓人匪夷所思......

(兇手Ronald Jebson)

兇手Ronald是一名私生子,由養父母撫養長大,長大後結婚生女,但後來和妻子離婚了。

他當過兵,1960年因為身體原因從軍隊退伍,酗酒又嗑藥,曾說「喝點酒後沒人能控制我」,

他還是位戀童癖,兒童犯罪史可追溯到犯下「林中寶貝」一案前15年。

1966年Ronald因為虐待性侵一名6歲女童蹲了4年監獄,

1970年3月初出獄後,老同學Robert Papper一家收留了他,允許他暫時住在家裡。

可是Ronald沒能接受教訓,在同學家留宿期間他又闖禍了,出獄僅僅29天就犯下了「林中寶貝」一案,更將性侵升級為謀殺。

因為警方沒有及時逮住他,4天後他又犯一案,

這回他將一名11歲男孩誘拐上車,開車將男孩帶到附近樹林進行性侵。

後來性侵男孩一案案發,Ronald被逮捕並判處5年監禁,

但是,警察並沒有將他和「林中寶貝」一案聯繫起來,不知道他就是殺人兇手。

1973年,Ronald獲釋提前出獄。

就在他走投無路的時候,老同學Papper一家第二次向他伸出援手,一時心軟允許他來家裡暫住,

沒想到的是,這次好心的幫助卻給Papper一家帶來了災難,也讓人感受到Ronald有多麼喪心病狂。

老同學Papper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有一個9歲的女兒Rosemary,

Ronald在他們家住了將近一年也沒有搬走的意思,這讓Papper一家有些無奈,

他們不能無限期地接濟Ronald,於是對他下了逐客令

正是這個舉動激怒了Ronald,他發誓要向Papper一家報復,

還對Papper夫婦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我會要你們倆好看的,我會做些讓你們悔不當初的事。

一轉頭,Ronald就已經想好了他的報復計劃。

(老同學Papper先生)

第二天,Ronald去學校接走了Papper夫婦的女兒Rosemary,拿糖果哄騙她乖乖聽話,

然後性侵了女孩,並開車帶著女孩兜了一圈又一圈,最後將女孩用麻繩勒死並拋屍。

因為Ronald有案底,這回他很快被鎖定,第二天就被逮捕,對罪行供認不諱,

他恩將仇報,被捕後還口出狂言:「要讓人們因為我而難過,這樣我就可以操縱他們。」

這次Ronald因性侵、謀殺被判終身監禁,至少服刑20年。

(被害女孩Rosemary)

到這裡為止,離「林中寶貝」一案已經過去4年,依舊沒人發現Ronald就是元兇,只有他自己心知肚明,

兩個被害孩子的家長仍在等待真相。

同樣在等待的還有兇手Ronald,

他不是在等待出獄,而是對老同學Papper的仇恨還沒有平復,正在等待一個繼續報復的機會,

更殘忍的是,他竟然想將「林中寶貝」一案作為報復的手段。

Ronald為了再次復仇,一邊服刑一邊等了20年,

1996年,他對獄警說出了一個勁爆的消息:他知道「林中寶貝」一案中殺害兩個孩子的兇手,正是他的老同學Papper先生。

不過這回Ronald偷雞不成蝕把米,拙劣演技反而暴露了自己,

而且時代進步了,警察們對戀童癖犯案有了更多的認識,

警方馬上意識到Ronald對這起案件了解頗多,嚴重懷疑他本人就是真兇。

此時,當年參與調查的Read探長已經退休了,後輩警察重新將案件搬出來,整整進行了4年深入調查,

他們將被殺女孩Susan的遺體挖出來,用最新的刑偵技術重新檢測,發現大量之前不能確定的證據,

這些證據都指向同一個方向——想誣陷老同學的Ronald,他自己才是本案的真兇!

2000年5月9日,面對堆積如山的證據Ronald終於認罪,承認他性侵和殺害了Susan和Gary,是潛伏了整整30年的兇手。

根據他的坦白,警察們第一次復盤了兩個孩子遇害的全過程。

1970年3月31日案發當天,Ronald從開車從一個就業辦公室回家時,在路上偶遇被害的孩子Susan和Gary,

他誘騙兩個孩子坐上他的車,還強迫孩子和他一起喝酒並吸食大麻,

然後他將車開到孩子們遇害的那片田裡,先對Susan進行了性侵,

Gary懇求他放他們回家,Ronald卻冷冰冰地說:「你哪也去不成了。

之後他將魔爪伸向Gary,對他進行了毆打和性侵,

遇到Gary勇敢抵抗時,Ronald最終勒死了兩個孩子,將他們拋屍在田裡,

臨走還拿走了Susan的背心、內褲和打底褲當做「戰利品」。

更惋惜的是,當年警察們調查該案件時詢問過一萬多人,

其中恰恰就包括Ronald,

但警察錯過了這個抓住真兇的機會,造成之後他再次犯案。

「林中寶貝」一案終於告破,最終被認定為性侵殺人案件,當年引起了一波強烈關注。

至於為什麼突然認罪,Ronald說是他覺得自己時日無多了,不想讓良心再受到譴責,

但他的以往的行為讓警方根本不相信他的鬼話,警察形容他「是個固執、有虐待狂傾向的戀童癖」。

為受害者家屬提供援助的信託基金會也表示,兩個孩子的家人遭受了30年殘酷折磨,這是常人無法想像的,

「決不能讓Ronald再有機會重獲自由。」

2000年5月,兇手Ronald被判處兩次無期徒刑,他將一輩子待在監獄裡,再也不能出獄繼續害人了。

等待了30年的真相,如今終於大白於天下。

正義沒有缺席,但終歸來得太晚了,這30年時間讓兩個遇害孩子的家屬受盡折磨,一切物是人非。

最可惜的是當案件宣判時,到場旁聽的只有兩個孩子的媽媽,

兩位爸爸此時都已經過世,沒能等到正義到來,

據兩位媽媽說,孩子遇害造成的心理創傷是造成他們去世的主要原因。

女孩Susan的媽媽形容說,30年的折磨太難熬了,

「我當年是下午上班,那天臨走時太匆忙,都沒來得及親親女兒跟她告別。」

「誰能想到呢?自那以後我再也沒機會親親她了。」

被判終身監禁後,Ronald被關在英國安全性最高的八所監獄之一的HMP Frankland監獄服刑,服刑13年後他的身體情況惡化,

2013年被診斷出嚴重腎病,腎臟幾乎喪失功能,

2014年病情惡化,他本人表示不想接受治療,如果心臟或呼吸停止了也不希望接受急救,

同年他因為左腿靜脈血栓和肺部萎縮還是被送進了醫院,但是他執意不接受腎病治療,病情惡化到無法回監獄的程度。

人生的最後幾年裡,Ronald貌似死心了,他沒有借口生病申請保釋,

2015年4月17日,Ronald因腎衰竭孤身一人死在醫院裡,結束了罪惡的一生,死時身邊沒有一個家人或朋友陪伴,連後事都是監獄幫他打理的。

不過直到去世,他對遇害孩子的家人們都沒有半句道歉和悔過,只是懇求監獄方面不要對外透露他的死訊。

Ronald去世後,媒體曾採訪過遇害男孩Gary的媽媽,她當時已經82歲高齡,

「我很高興,我不希望他再傷害其他孩子了。」

「我到現在仍然會做噩夢,晚上很難入睡。」

「有時我還會痛哭,真搞不明白為什麼有人會那麼邪惡。」

「我一直忍不住想他對我兒子都做了什麼。」

30年的等待,30年的傷害,

但心裡的創傷,不是靠遲來的正義就能輕易撫平的.......

ref:

https://www.thesun.co.uk/news/11840147/babes-in-the-wood-paedo-murder-50-years/

https://murderpedia.org/male.J/j/jebson-ronald.htm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abes_in_the_Wood_murders_(Epping_Fo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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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一樣:收留他的老同學就是老聖母聖夫的代價可憐了女兒

·-_-·:唉 30年才伏法 不知道遲到的正義還算不算正義

olivia和南極罐子和柏林地鐵:當然算,那些後來為了尋求正義而奔走而付出的人,不能因為這樣一句話就抹殺他們的功勞。

DOMOTO麤又細:他都這麼老了,單單關起來是給他養老嗎???這種魔鬼就該凌遲處死!

元氣少女小千尋:如果當時抓住兇手就不會有其他遇害者了,收留他的夫妻真是農夫與蛇

對角巷獨角鯨:最可憐的是孩子的母親們,一生活在痛苦之中!這種惡人活著根本不會覺得懺悔,為什麼要讓他活那麼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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