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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論生:別廣胎生異熟攝入胎位一切種子識所依分別、凈依攝

lun sheng

文/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論生(30):別廣胎生(17)異熟攝(14)入胎位(14)一切種子識(11)所依分別、凈依攝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

二、二、二、一、一、二、二、三、二、凈依攝

又般涅槃時,已得轉依諸凈行者,轉舍一切染污法種子所依。於一切善、無記法種子,轉令緣闕,轉得內緣自在。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一:「又般涅槃時,已得轉依」等者︰此說︰入無餘位。染種所依、前已轉舍無,謂無間道。善無記種,轉令緣闕、畢竟不生。果體既無,隨意入滅,名為︰轉得內緣自在。又善無記種,由煩惱種、緣之成縛,得有餘涅槃時,轉舍一切染種所依。善無記種、既離緣縛,得生果自在,更無硬澁,各令緣闕。

前面說「染依攝」,就是沒有來到佛法裡面修行的人,他貪、瞋、痴還是在活動的境界,屬於這一類的叫做「染依攝」。這以下是「凈依攝」,單指佛教徒說的。「單指佛教徒」,這話也是很難分別。憍梵婆提尊者前生是牛;還有就是舍利弗尊者的徒弟純陀比丘,七歲出家得阿羅漢果,前生是狗。所以說:「佛教徒才是凈依攝」,這個事情也是很難從表面上說的。一切眾生,在佛法裡面有栽培的,都是佛教徒,可以這麼說。

前面說到一切種子識在凡夫的時候是屬於染污的;現在說到聖人的時候,是屬於清凈的。「般涅槃時」,就是聖人修行到最後圓滿的時候,他有堪能性,入涅槃了。入涅槃,就是入於不生不滅的真如的理性。其實得聖道的時候就是入涅槃;但是說「涅槃」的時候,是說入無餘涅槃的時候。

「已得轉依諸凈行者」,就是已經成就轉依了,就是把阿賴耶識裡面的雜染種子棄捨了。這樣的「清凈行者」,三業清凈,內心也是清凈。能夠轉變阿賴耶識的依止有二種人,一種是聲聞行者,一種是大菩提心的行者,就是大菩薩。現在說大菩提心行者究竟圓滿,那是佛的境界;當然也包括大菩薩在內。這兩種有修行的人,「轉舍一切染污法種子」,經過長時期的修行,已經輾轉地、也就是逐漸地棄捨了阿賴耶識裡面一切染污法的種子。棄捨染污法種子這件事,不止是禪定才可以的,一定要有般若的深觀諸法實相的力量,才能夠消滅染污法的種子;沒有這樣的我空觀、法空觀,是不會有這樣的能力的。

「轉舍一切染污法種子所依」,「染污法種子」,種子是一切法的所依,那麼染污種子是染污法的所依;他已經棄捨了,就是這個時候阿賴耶識是清凈的了。

「於一切善、無記法種子,轉令緣闕」,深觀諸法實相能棄捨染污法種子,能夠消除它;那麼善法、無記法的種子現在也是被傷害了。「轉令緣闕」,阿賴耶識的現起一定要有有漏法的業力,名言種子是它的親因緣,但是要由有支種子,就是善、惡業的種子幫助名言種子,才能夠現起阿賴耶識的。現在把染污法的種子都棄捨了,那麼阿賴耶識現起的因緣不具足了。像阿羅漢,他是把見煩惱、愛煩惱完全的消除了,那麼無始劫來的名言種子還是有的話,臨命終了以後,阿賴耶識不能現起了。阿賴耶識不能現起了呢,一切善法種子、無記法的種子,在阿賴耶識的現起的因緣不具足了,就是「轉令緣闕」。

通常說呢,染污是指惡法的種子。有我、有我愛的人,去做一切功德的時候,這個功德也是染污法,也是染污的、不清凈;那麼這裡也應該有這樣的含意的。就是染污法這個地方,包括善法種子在內。那麼「一切善」應該是一切的功德了,無漏的功德種子;加上無記法的種子。

這樣解釋呢,一切染污法是阿賴耶識現起的一個條件;現在它被消滅了,阿賴耶識緣闕,不能現起了。阿賴耶識不現起,一切功德法的種子、無記法種子沒有依止處了,所以也被傷害了。般涅槃的時候,阿羅漢的阿賴耶識也是不存在了。所以「轉令緣闕」,它存在的因緣不具足了;不具足了,這個時候就完全消失了。這個時候是什麼境界?就是真如的境界,就是不生不滅、離一切相、不可思議的真如的境界。

「轉得內緣自在」,菩提心的行者。譬如說第八地菩薩能以入無餘涅槃的。但是這些大菩薩有大悲心的關係,有十方諸佛的勸請,那麼不入無餘涅槃。不入無餘涅槃,那麼這樣的菩薩是什麼人?「轉得內緣自在」,他沒有染污法的種子了,他的一切功德法的種子還是存在的。這個時候,他內心的世界是大自在的境界,不像前面說:「麤重所依、麤重所隨、麤重自性」,不是這樣的;就是無量功德莊嚴的境界。所以他能夠現起應化身去廣度一切眾生、去利益一切眾生去,那個大自在的境界出現了,所以叫「得內緣自在」。「內緣自在」,「內」就是指心說,就是心自在;心自在,一切法也自在。當然,到佛的時候才能夠圓滿自在的。

前面「染依攝」,阿賴耶識裡面的一切種子,凡夫境界就是相續的流轉生死,造種種業,沒完沒了。若是「凈依攝」,那就是入無餘涅槃的大阿羅漢、和內緣自在的大菩薩,是這麼一個清凈自在的境界。

延伸閱讀:

1、《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一:複次,此所建立種子道理,當知且依未建立阿賴耶識聖教而說。若已建立阿賴耶識,當知略說諸法種子,一切皆依阿賴耶識。又彼諸法若未永斷,若非所斷,隨其所應,所有種子隨逐應知。

問:如世尊言:「我說阿羅漢苾芻,於四種增上心法現法安樂住中,隨一而退。」若彼一切染污種子皆已永害,云何復起下地煩惱?若不復起,彼云何退?答:退有二種:一者斷退,二者住退。言斷退者,唯是異生。言住退者,是諸聖者亦是異生。若世間道斷諸煩惱復起現前,當知爾時斷退故退,亦是住退。若出世道斷煩惱已,心營世務,不專修習如理作意,由此不能於其中間現法樂住,數起現前。如先所得,後亦如是。然其下地已斷煩惱不復現前,如是名為住退故退,非是斷退。又若已斷一切煩惱成阿羅漢,而彼一切染法種子未永害者,云何名為心善解脫阿羅漢果諸漏永盡?若已永害,於相續中永無一切染法種子,尚不應起不正思惟,況諸煩惱!是故當知由出世道斷煩惱者,定無有退。」

2、印順法師《攝大乘論講記》:「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復云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決定唯在阿賴耶識非於轉識?由若遠離如是安立阿賴耶識,雜染清凈皆不得成:謂煩惱雜染,若業雜染,若生雜染皆不成故;世間清凈,出世清凈亦不成故。」

http://yinshun-edu.org.tw/en/Master_yinshun/y06_02_02_02_02

韓清凈《披尋記》:「又般涅槃時等者:此中轉依有二種人:一、聲聞,二、菩薩。聲聞轉依,以於流轉背修故得。菩薩轉依,以方便修及無二智為依止故得(如顯揚論十六卷十五頁說)。是二種人皆名已得轉依諸凈行者。轉舍一切雜染所依,轉得一切清凈所依故。然聲聞所得轉依,由彼厭背流轉為因緣故,般涅槃時,於所依中一切善、無記法種子皆被損害,永不復生,安住法性,無生無滅,是即聲聞無餘依相。云何彼種被損害耶?決擇分說:若聖弟子將入無餘涅槃界時,所有一切善及無記諸法種子皆被損害。由染污法種子滅故,不復能感當來異熟果,亦不復能生自類果,當知是名永害助伴損伏(陵本五十一卷十八頁)。依此道理,說彼聲聞於一切善、無記法種子,轉令緣闕。若諸菩薩所得轉依,由方便修及無二智為因緣故,般涅槃時,於一切善法種子,轉得內緣自在,起變化身,作諸有情一切義利故

能轉變所依止的阿賴耶識有二種人,一是聲聞,二是菩薩。聲聞的轉依,他的動機就是不要流轉生死,主要是棄背煩惱,斷除煩惱障,而得到這種轉依。菩薩轉依,以善巧方便修六度萬行及生死涅槃無二智為依止,而得到轉依。如《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六所說。這二種都名為已經成就轉依內心清凈的修行人。因為他們在修行當中,漸漸轉除舍離一切雜染的種子,轉得一切清凈的所依。然而聲聞人所得轉依,因為以斷除煩惱、厭背流轉為因緣,入涅槃時,於阿賴耶識中善、無記法的種子都被損害,永遠不再有生出果報的機會,就安住在法性,無生無滅里,這就是聲聞入無餘依涅槃的相貌。

為什麼善、無記法的種子會被損害呢?《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一〈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中說:若聖弟子將入無餘涅槃界時,所有一切善及無記諸法種子都被損害。因為染污法種子已滅,不再能感得當來的異熟果,若他不再來三界受生,當然善及無記諸法種子也不再能生自類果,應當知道這稱為永害助伴損伏。依這種道理,說聲聞人於一切善、無記法的種子,轉令緣闕。若諸菩薩所得的轉依,是由修六度萬行的方便及觀察生死涅槃一如、既不迷惑生死,也不執著涅槃,以生死涅槃無二的智慧為因緣,能入涅槃時,對一切善法種子,轉得內緣自在,生起變化身,作出令有情得到究竟利益安樂的事。菩薩對轉依的作法與聲聞是不同的。

延伸閱讀:

1、《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一:複次,若諸異生由世間道入初靜慮,若得生彼,爾時欲界諸染污法及余欲界諸法種子,但被損伏,不能永害。何以故?由此異生從彼定退,欲界染法復現前故;從初靜慮沒已,復還生欲界故。複次,損伏略有三種:一、遠離損伏,二、厭患損伏,三、奢摩他損伏。云何遠離損伏?謂如有一,棄捨家法,趣於非家,遠離種種受用欲具,受持禁戒,於所受持遠離禁戒,親近、修習、若多修習。由親近、修習、多修習相續不斷故,於諸欲具心不趣入,心不流散,心不安住,心不愛樂,亦不發起彼增上力緣彼境界所起煩惱。如是名為遠離損伏。云何厭患損伏?謂如有一,(1)或由過患想,(2)或由不凈想,(3)或由青瘀等想,(4)或由隨一如理作意,如是如是厭患諸欲。雖未離欲,然於諸欲修厭逆故,心不趣入,乃至廣說。如是名為厭患損伏。云何奢摩他損伏?謂如有一,由世間道,得離欲界欲或離色界欲,彼由奢摩他任持心相續故,於欲、色中心不趣入,乃至廣說。如是名為奢摩他損伏。

若聖弟子,由出世道離欲界欲,乃至具得離三界欲,爾時一切三界染污諸法種子皆悉永害。何以故?由聖弟子於現法中,不復堪任從離欲退[而]更起下地煩惱現前;或生上地,亦不堪任從彼沒已還生下地。如谷、麥等諸外種子安置空逈或於干器,雖不生芽,非不種子。若火所損,爾時畢竟不成種子。內法種子,損伏、永害道理亦爾。若聖弟子將入無餘涅槃界時,所有一切善及無記諸法種子皆被損害,由染污法種子滅故,不復能感當來異熟果,亦不復能生自類果,當知是名第四損伏,所謂永害助伴損伏

2、《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二:「問:前已說損伏染法種子,善法種子損伏云何?答:若常殷重習善相違諸染污法,是初損伏。若執取邪見、多習邪見如諸外道,是第二損伏。若多修習邪見誹謗,如斷善根者,是第三損伏。若能永害染法種子,如前已說,是第四損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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