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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姓王,他被關進秦城後,老婆拒絕離婚,她說:我要等他

他犯了罪,你們怎麼判他,我不管。可是,我不離婚。他還年輕,又是苦出身,我要等他……

說這話的女人名叫崔根娣,是原淞滬棉紡織17廠的工人。

她的丈夫是洪文。

姓王。

洪文,1935年生在長春市綠園區西新鄉開源村一個貧苦農民家庭。

在童年、少年時期,由於戰亂和家境困難,洪文遭受了不少磨難。苦難的生活也磨練了他的意志。

十六歲那年,他參軍了,在二十七軍軍部里當通訊員。二十七軍軍長是尤太忠。

值得一提的是。尤太忠是王近山將軍麾下猛將。近山將軍麾下有三員猛將,被譽為軍中「三劍客」他們是:尤太忠;李德生;肖永銀。一九五五年,尤太忠被授予少將軍銜。1988年被授予上將軍銜。

根據徐景賢所說,尤太忠軍長很看重洪文。每次看見他,就喊:「來,來。」

抗美援朝開始後,洪文隨二十七軍入朝參戰。期間,他先當警衛員,後當通訊員。

他在抗美援朝戰場,經常冒著硝煙炮火,到陣地上去傳達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每次都能出色地完成任務。由於表現突出,還入了黨。

抗美援朝結束後,按規定,他複員轉業,被分配到淞滬(上海)國棉十七廠擔任保衛科幹事。

1950年代末期,他認識了崔根娣。

崔根娣是十七廠託兒所的保育員,是臨時工,勤懇、善良。

他覺得崔根娣人品條件都不錯,就追求她。之後,二人結婚了。婚後,二人育有一女兒,兩個兒子。

一九六六年後,由於他的工作能力很突出,再加上他種過田,當過兵,做過工人,都齊了,後來又當過幹部,經歷比較全面,他開始受到上級首長的賞識。

之後,他在仕途上開始平步青雲。

1971年後,他進一步得到了上級首長的信任。

1973年8月,年僅38歲的他擔任了重要職務,排名第三。

他擔任重要職務後,他的妻子崔根娣依然是紡織十七廠的工人,跟以前一樣,仍在工廠做工。

他調到京城工作後,不知道是出於何種目的,竟然幾次向崔根娣提出離婚。

為何要離婚?

有人說:「還不是因為他地位變了,看不起仍然還在工廠里做工的妻子了。

也有人說:「這恐怕還有更重要的原因吧。」

一九七六年十月初,洪文叫來秘書廖祖康。

他對廖祖康說:「你把我兒子帶回淞滬交給崔根娣。你告訴她,我離婚其實也是為了她好。在我們老家,有一句老話,叫『寧跟要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何況我這說不定哪天……」

洪文又說:「你到管理處借500塊錢給根娣送去。」

廖祖康見到崔根娣後,轉達了洪文又要離婚之意。

這次,崔根娣聽後,很平靜地對廖祖康說:「既然如此,好,他只要把孩子給我,我會答應離婚。從今往後,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各走各的路……」

就在二人準備辦理離婚手續時,形勢發生了急劇變化。

1976年10月6日晚,41歲的他成為了被審查的對象。

他還沒來得及離婚,就被關進了秦城。之後,他被判無期徒刑。

在秦城,洪文整天唉聲嘆氣,說道:「我的人生中,有兩個想不到啊。」

而更讓他沒有想到的是,當他被關進秦城之後,他曾妄圖離掉的結髮妻子崔根娣對卻他不離不棄!

每年國慶節這天,崔根娣都要帶著孩子們從淞滬趕來探監。

他見到妻子後,百感交集,說了很多話,告訴妻子:「你要好好保重身體,教育孩子們好好學習。」

之後,有人勸崔根娣離婚。勸她辦正式的離婚手續。

對此,平凡善良的崔根娣對找她談話的領導異常平靜地說:「他犯了罪,你們怎麼判他,我不管。可是我不離婚。他還年輕,又是苦出身,我要等他……」

崔根娣拒絕離婚,他還多次給洪文在東北老家的弟弟、妹妹寫信,鼓勵他們堅強地生活。

洪文的弟弟妹妹在哥哥飛黃騰達的時候,仍過著平常的生活,在老家務農,並沒有沾大哥的光。而在哥哥出事後,他們也依然過著平常的日子。

1986年洪文在體檢時發現有肝病,被送往醫院治療。

1992年8月5日,他病亡,終年5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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