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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明明寫了一封分手信,為何堅定了徐志摩離婚的決心?

林徽因曾經在自己的一篇散文之中,為自己在16歲之時和徐志摩的那段感情下了一個定論:「不是初戀,是未戀。」

圖|林徽因徐志摩

徐志摩曾經對林徽因的追求,林徽因從來都沒有避諱過。她自己對徐志摩是否是愛情?她也否認得非常清楚:

「像我這麼一個在舊倫理教育熏陶下長大的姑娘,竟會有人傳說的那樣娶同一個比自己大八九歲的已婚男子談戀愛,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

就連徐志摩自己都曾經給陸小曼的書信之中寫下了這樣沮喪的話:「我固然這輩子除了你沒有受過女人的愛……」

無論是誰,在多年之後,對於自己年輕氣盛之時的情事多少會有些記憶偏差,有些迴避,有些粉飾……林徽因和徐志摩的愛情真相,其實在林徽因曾經給徐志摩的分手信之中。

林徽因和徐志摩第一次在倫敦見面之時,就對徐志摩非常仰慕。那時候的林徽因只有16歲,徐志摩24歲。

徐志摩對林徽因的感情非常簡單,從第一次見面開始,就是單純的男女之愛。徐志摩當時已經娶了張幼儀,在老家生下了長子,張幼儀陪同他來到德國,又懷了二胎。已經有了兩個孩子的徐志摩並不喜歡張幼儀,他一直覺得張幼儀「太土」,小腳的夫人始終不能和西裝的先生相配。此時此刻的他看到了完全和張幼儀兩個世界的林徽因,馬上墜入情網,不可自拔。

徐志摩向林徽因展開了激烈的追求,林徽因當時只有16歲,還是一名中學生。徐志摩在她心中是一位「差點喊叔叔」的朋友,不是心中理想的結婚對象,只是忍不住對愛情的好奇,逐漸有了好感。林徽因的母親是大姨太太,林徽因的父親喜歡二姨太太,林徽因的母親在家中就像是一個多餘的人,每天都在和林徽因抱怨生活的不如意。童年的陰影,讓林徽因根本沒有辦法接受沒有愛情的婚姻,也不能接受幾個女人爭寵的婚姻關係。

林徽因是理性的,即便對徐志摩有仰慕有好感,也和徐志摩互通書信,但她清楚,徐志摩愛的並不是一個完整的她,而是她想像之中的「女神」。林徽因說:「徐志摩要真跟我結婚,他會看到我的缺點的。」林徽因當時還未成年,已經看出自己和徐志摩如果在一起會面臨的問題。她是睿智而有先見之明的。

與此同時,徐志摩已經開始向原配妻子提出了離婚,絲毫沒有顧及張幼儀腹中的孩子,甚至提出讓張幼儀去打胎。無論林徽因是否有意,她的確是徐志摩和張幼儀婚姻崩塌的直接原因。

因為她的介入,徐志摩才在妻子張幼儀生下幼子徐德生後逼迫她簽署了離婚協議。而很少有人知道,在徐志摩離婚前她便已退出了這段情感。而接下來我將讀到的這封分手信,便是她決定離開徐志摩時含淚寫下的告別書:

我回國了,倫敦使我痛苦。我知道您一從柏林回來就會搭火車站直接來我家的。我怕,怕您那沸騰的熱情,也怕我自己心頭絞痛著的感情,火,會將我們兩人都燒死的。

……

我忘不了,也受不了那雙眼睛。上次您和幼儀去德國,我、爸爸、西瀅兄在送別你們時,火車啟動的那一瞬間,您和幼儀把頭伸出窗外,在您的面孔旁邊,她張著一雙哀怨、絕望、祈求的眼睛定定地望著我。

……

走了,可我又真的走了嗎?我又真的收回留在您生命里一切嗎?又真的奉還了您留在我生命里的一切嗎?

我們還會重逢嗎?還會繼續那殘斷的夢嗎?

只是,我不期待,不祈求。

徽徽

在寫下這封分手信後,林徽因就以最快的速度和父親林長民回到國內。之後不久,她以閃電的速度和梁思成確定了戀愛關係,並在之後不久定了婚。可見林徽因在送出這封信之時,和徐志摩分手的態度是非常堅決的。林長民帶著女兒不辭而別,明顯就是為了避免是非。

圖|徐志摩張幼儀夫婦

我們不妨分析一下,如果當時徐志摩想要追回林徽因,必須解決這幾個問題:

第一:林家對林徽因名節的看重,不希望林徽因去做別人婚姻的介入者;

第二:林徽因已經和梁思成訂婚,徐志摩要厚著臉皮和老師的公子搶未婚妻;

第三:張幼儀剛剛生了小兒子,徐家二老疼愛媳婦,不會准許他離婚;

第四:拋棄剛剛生育的妻子,他必須接受道德審判。

分手信在手,重重困難在面前,徐志摩卻馬上找到張幼儀,徹底攤牌,一定要和張幼儀離婚。當時張幼儀剛剛生下幼子,稚嫩的嬰兒躺在身旁,孩子的父親卻口口聲聲以「自由」和「愛情」給母親洗腦,一定要張幼儀離婚。

張幼儀最終妥協了,她簽下了離婚協議書,對徐志摩說:「去給你自己找個更好的太太吧!」

徐志摩則立刻寫了一首詩:

來,如今放開容顏喜笑,握手相勞;

此去清風白日,自由道風景好。

聽身後一邊聲歡,爭道解散了結兒,

消除了煩惱!

明明收到了分手信,徐志摩卻胸有成竹地和妻子離了婚。而且回到北京之後繼續追求林徽因,哪怕林徽因已經與梁思成公開了戀愛關係。在泰戈爾訪問中國的時候,徐志摩刻意和林徽因一同接待,加緊追求,甚至搬出了泰戈爾為他說情。

外人看徐志摩真的是痴傻的可以,梁思成都在松坡圖書館門外貼了一張字條:「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 (情人不願受干擾。)」徐志摩拿著林徽因的分手信,卻像是林徽因給的一個承諾一樣,他堅信自己的付出會有結局,堅信林徽因和他一定會開花結果。因為這封分手信給予徐志摩的能量和勇氣太大了,林徽因巧妙的玩了一個文字遊戲,讓徐志摩得不到又忘不了。

讓我們重新回到林徽因的那封分手信上,從頭到尾,她都在表達,自己離開徐志摩是迫於無奈的,並不是不愛他。這段感情讓林徽因「心中絞痛」,「痛哭整夜」,在面對張幼儀的眼光之時,她因為不安而「顫抖」。林徽因說:「我心中的秘密,她全看見了。」林徽因全篇沒有說一個愛字,沒有明確自己對徐志摩是愛情。她心中到底是什麼秘密能讓她無法面對張幼儀的視線?徐志摩當然會覺得,林徽因是深愛他的,因為深愛,所以備受內心道德的譴責,因為深愛,所以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

圖|林徽因、泰戈爾、徐志摩

對於張幼儀,林徽因幾乎以一種「捧殺」的方式徹底擊碎了徐志摩對張幼儀僅剩下的那麼一點點愧疚。林徽因說張幼儀用一種「祈求和嫉意」的眼神定定得看著她,試想一下一個女人在懷孕的時候看到情敵和丈夫依依不捨得道別,如果還能保持平靜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林徽因在陳述一個事實,明明張幼儀才是受害者,她卻能三言兩語說的好像自己才是最受傷的那一個。

在分手信之中,林徽因一直給自己這樣定位——怯懦、未成熟、「脆弱得像一支暮夏的柳條」、「不具有抗爭這一切的勇氣和力量」。她反覆強化自己的弱小和痛苦,徐志摩看了只會倍生愛憐。而對於張幼儀的形象,她是這樣描述的——鎮定自若,從容裕如,親切。這並不是一個在婚姻之中節節敗退的原配形象,也不是張幼儀當時痛苦無助的真實狀態。如此對比,倒像是張幼儀佔據道德至高處逼迫她趕緊離開。

這簡短的幾句話,強化了徐志摩的觀點:「林小姐不接受我是因為張幼儀的存在,如果不是張幼儀,林小姐不會痛苦,不會這樣逼自己和我斷絕關係。」

寫分手信寫到這個程度不得不讓人佩服。明明是林徽因自己在徐志摩和梁思成之間選擇了最適合結婚的一個,卻還要給徐志摩留下一個無奈離去的背影。如果不提張幼儀便罷了,她提張幼儀的字字句句,不過是讓這個變心的男人知道自己心愛的女人是因為身邊這個人而不和自己在一起,他會毫不猶豫地將自己的怨氣撒在張幼儀的身上。

圖|林徽因梁思成夫婦

分手信的結尾也是點睛之筆:

我又真的收回留在您生命里一切嗎?又真的奉還了您留在我生命里的一切嗎?

我們還會重逢嗎?還會繼續那殘斷的夢嗎?

這幾個問句可以直接如此解讀:「我不可能忘記你,你在我生命之中至關重要。我們能不能重逢,能不能繼續在一起,就看你的努力了!」

林徽因給徐志摩留下了無限的希望和可能,這份分手信若真是要分手的,那百分之百不合格。徐志摩將它當作了林徽因給他的「最後通牒」和「未來的承諾」,所以他才有信心拿著離婚協議書找林徽因繼續追求。他不顧家人的反對,朋友的不解,甚至和自己的老師,也就是梁思成的父親梁啟超叫板說:「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嗟夫吾師!」

林徽因是林家庶出,她的母親不被父親喜愛,為了從兄弟姐妹們之中脫穎而出,她事事小心,小小年紀就已經懂得如何拿捏人心。林徽因能成為父親最喜歡的孩子之一是極為不容易的,從這封分手信之中就可以看出她過人的情商。

只不過,這畢竟16歲的少女寫出的文字,所有的心機暴露無遺,經不起推敲,也只有徐志摩這樣身陷在愛情泥淖的人,才會如此沉迷。大約連林徽因自己在成年之後,也意識到當年處理這段感情太過幼稚,只顧著自己的情感,傷害了本不想傷害的人。所以成家生子的她一直反覆否認自己和徐志摩曾經相戀的事實。

陳植和梁思成的關係不錯,林徽因在紐約時會住在陳植之妹陳意的宿舍裡面,陳意曾經問過林徽因,她和徐志摩什麼關係,林徽因馬上否認了和徐志摩的戀情,她還說自己是站在張幼儀這邊的,徐志摩不應該拋棄原配。她絕不會做破壞別人家庭的事情,還曾經勸說徐志摩和張幼儀和好。

圖|林徽因

張幼儀在這件事上看得非常透徹,雖然徐志摩後來並沒有和林徽因在一起,而是娶了陸小曼,但張幼儀從來不討厭陸小曼,而是一直怨恨著林徽因。林徽因在處理分手這件事上確實欠妥,畢竟當時的她才16歲,無法顧全他人。而張幼儀的婚姻悲劇,確實不能全部都怪在林徽因的身上,徐志摩對張幼儀沒有愛情,他是一個多情的情種,沒有林徽因也會有林徽因張徽因。張幼儀的不幸不是林徽因的出現而一手造成的,張幼儀的不幸是從她遇見徐志摩的那刻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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