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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補特伽羅品類差別:隨信行

伽師地論

補特伽羅品類差別

(12):隨信行

作者/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六

十二、隨信行

云何隨信行補特伽羅?

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六(之下):「隨信行」者︰此人在於見道已前、修七方便位。「隨法行」亦爾。若入見道,名︰無相行。不同《薩婆多》︰在於見道,從本為名,名︰隨信法行。還同《成實》︰四現忍位,名︰隨信行等。入聖,名︰無相行。《對法》說︰通見道,名︰信法行。順《薩婆多》。《智論》︰見道,名︰無相行。同跋摩說。

怎麼叫做「隨信行補特伽羅」呢?

十二、一、標相

謂有補特伽羅,從他求請教授教誡;由此力故,修證果行。

「謂有」這樣的人,「從他求請教授教誡」,從另外一個人,去請求教授他佛法、教誡他戒律。教授是法、教誡是律,法與律;根據法與律來修學可以成就聖道。「由此力故,修證果行」,由於善知識的「教授教誡」的力量,他才能修學證得聖果的聖行,成就聖人的戒定慧的功德。這就叫做隨信行。

十二、二、遮簡

非如所聞所受所究竟所思所量所觀察法,自有功能、自有勢力、隨法修行;唯由隨他補特伽羅、信而修行。

這加以簡別。「非如所聞」,這個修行人,不能如他「所聞」的佛法,「所領受」的佛法,「所究竟」通達的佛法。「所聞」當然就是有所明白、有所了解,「受」是忍可其義,道理在內心裏面能夠接受;明白是明白,心裡邊還不接受,那不叫做「受」,只可以說是「聞」。對於所聞、所接受的佛法,沒有錯誤的了解,無顛倒的解了叫做「究竟」。

「所思所量所觀察法」,「思」就是內心裏面專精思惟。思惟,暫時的思惟叫做「思」,「所量」,思惟了以後還繼續地觀察思惟叫做「量」。「所觀察」就是量以後又繼續不斷的思惟觀察。

修行人對於「所聞、所思、所受、所究竟、所思、所量、所觀察」的佛法,「自有功能,自有勢力,隨法修行」。前面「非」字貫下來;不是他自己有功能,不是他自己有力量能隨順「所思所量所觀察法」去修行的,他自己沒這個力量。

「唯由隨他補特伽羅,信而修行」,他唯獨是由於隨順善知識的教誡,他能引起信心,靠這個信力去修行的。善知識的力量對他的影響力很大,生起信心而修行。

是名隨信行補特伽羅。

稱為隨信行補特伽羅。

韓清凈《披尋記》:「非如所聞所受等者:如所施設、開示,領解文句差別,是名所聞。忍可其義,是名所受。無倒解了,名所究竟。若於彼法暫爾思惟,是名所思。若復於彼思量推察,是名所量。既推察已,如所安立複審觀察,名所觀察。彼隨信行補特伽羅,於如是事自無力能,是故此中作如是說。

如佛依語言文字所施設、開導顯示岀來的佛法,修行人依此聽聞閱讀領解文句的差別,是名所聞。修行人聽聞佛法後認可決定其中的義理,沒有疑惑,是名所受。在研讀法義時,沒有錯誤顛倒的理解佛法的道理,名所究竟。於所聽聞的佛法,暫時的如理思惟,名為所思。若再進一步的思量作粗的觀察、及細的深刻思考、推究考察,是名所量。於推察後,又以所安立的佛法的道理仔細觀察體驗,名所觀察。如前所說是隨法行補特伽羅的特色,但是隨信行補特伽羅,於佛法中的所聞乃至所觀察這些事自己沒有能力主動研讀深入思惟,因此這裡作這樣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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