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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榜題名,兩位狀元被殺,朱元璋這一招,影響600年

一份有良知的心學微刊

來源:最愛歷史,作者:最愛君

新科狀元陳?沒有想到,自己的金榜題名日,竟然就是自己的人頭落地時。

這是大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三月,這一年的科舉殿試結果公布後,北方學子立馬炸開了鍋:

原來,這次科舉考試錄取的52人中:狀元陳?,是福建閩縣人;榜眼尹昌隆,是江西泰和人;探花劉仕諤,是浙江山陰人——剩下的49名進士,也全部是南方人。

對此,北方士子們非常憤怒,他們聯名上疏,認為這一定是85歲的主考官、湖南茶陵人劉三吾作弊偏袒南方人,才導致北方士子們全部落榜。

事情傳到了70歲的老皇帝朱元璋耳朵里,儘管歷年以來,每次新科進士,占絕對大頭的都是南方人,但像今年一樣全部是南方人中榜、北方人全部落榜的情況,還是第一次出現,同樣心中疑惑的朱元璋於是下令,讓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甲戌科狀元、侍讀學士張信等十一人組成聯合調查組,每人「各閱十卷」重新審閱試卷。

但張信等十一人審來審去,都認為該次殿試的北方士子的試卷「文理不佳,甚至有犯禁忌之語」,無論各方面,確實明顯不如南方士子的答卷優秀。

於是,張信等人聯合向老皇帝啟奏說,新科進士的錄取名單並不不妥,錄取的確實都是才學優秀之士,並且評卷時採取糊名制、謄抄制,公布前根本不知道誰是南方人、誰是北方人,而且從試捲來看,劉三吾主持錄取的52人的試卷,確實明顯「文理更佳」。

為了方便對比優劣,張信等人還特地抽取了北方考生的卷子進呈朱元璋,請老皇帝定奪最終結果。沒想到北方考生又大肆鼓噪說,這一定是劉三吾授意張信等人,故意將北方考生中的「陋卷」進呈給老皇帝,以此來掩蓋他們偏袒南方考生的罪責。

調查結果公布,北方考生還是不滿意,作為帝國最高規格的人才選拔考試,如今竟然破天荒出現了一邊倒的局面,而兩批考官都認為結果沒有問題,於是,龍顏大怒的朱元璋下令,直接將新科狀元陳?、主持複查試卷的老狀元張信,以及主考官白信蹈等人全部斬首棄市,而85歲的主考官劉三吾考慮年紀已大,改而被充軍戍邊。

兩任狀元無辜慘死,但朱元璋認為這並不足以安撫北方考生人心,在殺死一大批南方士子後,明朝洪武三十年(1397年)五月,朱元璋又宣布重新進行會試(殿試前的選拔考試),這一次朱元璋親自一一閱卷,並將全部61個錄取名額,都分給了北方考生;同年六月,朱元璋又親自主持殿試,專門錄取了山東人韓克忠為狀元,以籠絡北方士子。

至此,歷時三個月的科舉大案表面上落下帷幕,後來,記錄者將當年第一次全部52名錄取進士皆為南方考生的春榜,稱為南榜;第二次61名錄取進士全部是北方考生的,則稱為北榜,史稱南北榜案

▲南北榜案中,兩位狀元無辜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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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兩任狀元陳?、張信,僅僅因為才學出眾、秉持公正,就無辜枉死南京城下,對此,朱元璋心中並非不知曉個中蹊蹺,如果說洪武三十年(1397年)三月的南榜錄取結果有問題,那麼最該處死的,顯然應該是主考官劉三吾。

但劉三吾並沒有死。

朱元璋刻意放過了85歲的主考官劉三吾,並非因為他年紀大,而是朱元璋心中明白,能被他選為主考官的劉三吾,多年來一直是朝野公認的品行端正、德高望重之士,因此出現南榜錄取結果全部是南方考生,朱元璋明白,肯定並非是劉三吾故意所為。

但作為最後意外扭轉的勝利者,當年的北方考生們則一致認為,當年三月的南榜,一定是劉三吾搞的鬼,肯定是老頭子作弊、偏袒南方人,最終幸虧是老皇帝朱元璋親自出馬,才矯正了這場驚天的「科場舞弊案」。

兩任狀元同時被殺,但時人對劉三吾的評價依然很高,在當時人看來,「三吾為人慷慨,不設城府,自號坦坦翁。至臨大節,屹乎不可奪。」

這是一位在當時人看來,「三軍不可奪志」的品行高尚之士,想當初,劉三吾的女婿、戶部尚書趙勉貪污犯法,但劉三吾並未徇私舞弊、利用自己為朱元璋高度信任而替女婿求情,反而主動請求將女婿下獄論法,並且劉三吾還上書自責「素失教誨」,請求引咎辭職、「以勵廉恥」。

據《震澤紀聞》記載,朱元璋時期有一名御史名叫王朴,作為陝西人的王朴剛直不阿,多次與朱元璋直面相爭,最終被朱元璋下令斬首處死,臨刑前,王朴在路過史館時大聲呼叫說:「學士劉三吾聽之,某月日皇帝殺無罪御史王朴。」由此可見,在當時朝野正直大臣們的心目中,劉三吾都是值得信賴的人物,其品行、才學,都是朱元璋時期的出類拔萃之人。

另外從劉三吾的角度和立場來說,他作為主考官,雖然也是南方人,但與新科狀元陳?等人既不同省、又不同縣,根本素不相識,當時已經年屆85歲高齡的他,經歷了朱元璋時期動輒殺戮幾萬人的腥風血雨,不會不明白朱元璋的作風,因此他根本不可能、也犯不著為了偏袒南方考生,而將自己置於生死懸崖、甚至連坐族誅的危險境地。

2

主考官既然不太可能偏袒南方學子,張信等十一人的聯合調查組也認為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南榜錄取結果沒有問題,那麼,朱元璋為何還要大開殺戒,拿兩位狀元開刀?

1368年,朱元璋在應天(南京)即皇帝位,建立明朝。明朝建立初期,朱元璋曾經在洪武三年(1370年),直接將72名舉人直接錄取為進士;但此後明朝的科舉制一度停擺,恢復隋唐以前的薦舉制,由於薦舉制容易滋生徇私舞弊等問題,到了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又下令恢復科舉制,並且「三年一試,著為定例」。

科舉制發展至明代後,已經普遍實施了試卷糊名制、考卷謄抄制,以防止主考官認名字、認筆跡徇私舞弊,科舉制度空前嚴格。

在考試級別上,明代科舉考試分為童試、鄉試、會試和殿試等多個層級,經過童試等地方選拔的,稱為「秀才」;通過鄉試等省級選拔的,稱為「舉人」;舉人們到京城參加由禮部主持

的會試,會試中式者,參加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

在明代,殿試不黜落考生,只是對考生重新排定名次,選中者統稱為進士,其中第一名稱為狀元,第二名稱為榜眼,第三名稱為探花。

從隋唐開始興起的科舉考試,讓無數學子為之癲狂,在唐朝安史之亂以前,科舉考試的霸主,基本都是北方人。

以唐朝狀元為例,在安史之亂(755年)爆發前,詳細知道籍貫的8位狀元,有7個都是北方人。

但是安史之亂(755-763年)以後,北方逐漸衰落,中國的經濟文化中心逐漸從黃河流域,遷徙到江淮流域,大約從唐武宗會昌年間(843年前後)開始,來自南方的狀元人數逐漸增多,從公元843年至 907年唐朝滅亡,64年間,秦嶺、淮河以南的南方地區,相繼出現了11位狀元,約佔這一時期狀元人數的 31.4%。

唐朝滅亡以後,歷史進入五代十國時期,北方持續戰亂動蕩,在大量人口南遷和經濟中心南移的背景下,北方支持讀書人的經濟和文化基礎都受到了嚴重摧殘,經歷中唐、晚唐和五代十國曆時兩百多年的動蕩後,北方在文化上逐漸式微,而政治相對清平的南方,其經濟文化開始全面崛起。

公元960年宋朝建立後,儘管北宋未能收復今天北京一帶的燕雲十六州,但其領土仍然基本涵蓋了今天的南北方區域,從宋仁宗朝時期(1022-1063年)開始,在科舉考試中,南方考生的全面崛起,已經勢不可擋。

據史料記載,在宋仁宗朝代以前的北宋,明確籍貫的27名狀元中,南方人僅為6人,佔比21.4%;然而宋仁宗時期開始的30名北宋狀元中,南方人卻高達21人,佔比高漲到了70%。

而從進士數量來看,在現在可以考據的北宋進士9630人中,其中南方諸路(省)為9164人,佔比高達95.2%;北方諸路(省)僅為466人,佔比僅為可憐的4.8%。

另外在後世揚名的唐宋八大家(唐代韓愈、柳宗元;宋代蘇軾、蘇洵、蘇轍、王安石、曾鞏、歐陽修)中,除了韓愈(今河南洛陽人)、柳宗元(今山西運城人)兩位唐朝名家是北方人外,宋代的六位「唐宋八大家」全部是南方人:其中蘇洵、蘇軾、蘇轍父子三個人,是今天的四川眉山人;王安石是江西撫州人,曾鞏是江西南豐人,歐陽修是江西吉安人。

可以說,唐宋八大家的籍貫所在地,和北宋進士的南北方籍貫對比,也反映出從北宋開始,秦嶺淮河以南的南方考生,就已經在科舉考試中,開始碾壓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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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自安史之亂以後,北方持續動蕩、南方持續發展的結果,這種南北方經濟文化發展的全面失衡,反映出來的結果,就是從北宋時期開始,南北方在科舉考試進士錄取人數上,越來越嚴重的失衡,但這種狀況,在元朝時期,一度因為制度安排有所均衡。

1127年北宋被女真人滅亡後,偏居南方的南宋更加著力發展經濟,進一步為南方的經濟文化夯實了根基;1279年崖山之戰南宋徹底滅亡後,歷史全面進入了元朝時間(1271-1368年)。

蒙古人全面入主中原後,忽必烈對推尊孔子、提倡理學很是積極,在元朝一度恢復的科舉考試中,蒙古人規定,會試考生為三百人,其中蒙古人75人、色目人75人、漢人75人、南人(原來南宋治下的漢人)75人;在錄取比例上,蒙古人也平均分配,規定最終錄取的100名進士中,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比例各為25人。

而在朱元璋看來,元朝統治儘管只有97年時間,但蒙古人統治在北方士子中,仍然留下了深刻的印跡。

1368年明朝建立後,同年大將徐達北伐中原攻陷大都(北京),儘管元順帝逃亡漠北,但當時北元在漠北、遼東、西北和雲南等地仍然保留有強大軍隊,其中佔據寧夏、甘肅一帶的擴 廓帖木兒,「騎兵十萬,步卒倍之」,經常進犯蘭州;在遼東,北元太尉納哈出則擁兵二十萬,屯於遼河流域的金山。

史書記載,在1368年明朝建立後,當時北元「引弓之士不下百萬眾也,歸附之部落,不下數千里也,資裝愷仗,尚賴而用也,駝馬牛羊,尚全而有也。」

當時,儘管北元被趕出了中原大地,但依託在各地遺留的強大軍隊,僅僅朱元璋執政時期,元朝殘餘勢力就對明朝北邊展開了十次大規模侵擾進攻,為了反擊,朱元璋則在1368年後,先後組織了17次大規模反擊,最終在明朝建立二十一年後,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明朝大將藍玉率領15萬大軍,最終在捕魚兒海(貝爾湖)之役中,徹底擊敗了北元最後的主力軍,此後北元國力徹底衰頹,不再使用大元國號。

面對明朝建立後,北方邊境這種複雜的政治戰爭局勢,性情多疑、手段殘酷的朱元璋非常敏感,當時,明朝在1368年建立後,明朝境內尤其是北方地區,仍然有不少讀書人死忠於元朝,並以元朝遺臣、遺老自居,或「身在江南,心思塞北」,或「詐死佯狂,求解職事」,總之就是不願意臣服明朝,「以不忘故國(元朝)也」。

因此,如何籠絡北方讀書人的人心,是明朝初期的政治大事。

在朱元璋看來,他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恢復三年一考的科舉制,就是不僅僅要完成在政治上的光復,而且還要實現文化上的光復,所以科舉制對於籠絡北方的士子和人心,無疑是重中之重。

▲朱元璋(1328-1398年,1368-1398年在位)

面對明朝建立初期,和北元勢力仍然處於拉鋸交戰的複雜局面,如何確保內部尤其是北方的人心安定,如何拉攏北方讀書人的人心,可以說,在明朝初期,是一等一的政治大事。

所以,偏偏就在這種複雜的政治軍事文化背景下,發生了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南榜事件,以致北方士子集體上疏抗議,併到處鼓噪考試選拔不公,如果在從前或以後的朝代,這或許可以理解,但是,這是在與北元激烈對抗的明朝初期,無論是政治、軍事還是文化,在各個層面上,明朝都不能輸,也輸不起。

所以,作為開國皇帝,朱元璋,內心深處對秉持考試公平、卻不講究政治正確的考官劉三吾,以及主持複查的老狀元張信等人,內心無比惱火。

當時,朱元璋考慮到「北方人士服屬於元較久,慮遺民猶有故元之思,頗欲以假科舉名以籠絡之」,但是,單純從考試公平原則出發的劉三吾、張信等人,卻沒有看透朱元璋懷柔北人的「宏圖遠略」,於是,在南榜事件之後,手段毒辣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最終決定以簡單、粗暴、極端的方式,來解決由於南榜事件引發的北方考生騷動不滿問題。

在讀書人劉三吾和張信看來,這是一場純粹的考試公平問題;而在開國皇帝朱元璋看來,這則是一個有關帝國開邦、對抗北元、鎮撫人心、安定北方的政治遠略問題。

思想單純的讀書人,沒有領略開國皇帝的宏圖遠略,如果碰到一位像劉秀一樣的開明皇帝,或許只是挨一頓訓、降職或貶官了事,但碰到一位像朱元璋一樣出身草莽、手段毒辣的開國皇帝,這註定又將是一場腥風血雨。

對於在胡惟庸案、李善長案、藍玉案,以及郭桓案、空印案等案件中,動輒誅殺幾萬人、前後殘殺二十萬人的朱元璋來說,即使是在建立大明帝國後,他虐殺、殘殺、無理株連酷殺的愛好,隨著年齡的增長,始終不曾根除,因此,對於朱元璋來說,在南北榜案中,殺掉兩位狀元和幾個主考官,平息下北方考生的怒氣,實在是太輕鬆了。

對於一位將動輒殺人,作為政治權術的帝王來說,這實在不值一提。

不僅如此,朱元璋還宣布將南榜中中舉的全部52位南方考生,「俱不刻《登科錄》」,也就是說,他還宣布,南榜的考試成績,無效。

在朱元璋的刻意安排和親自閱卷提拔下,在當年六月的北榜中,在三月的南榜殿試中落榜的山東人韓克忠,最終被錄為狀元;另外一位山東人王恕被錄為榜眼;山西人焦勝則被錄為探花。

此外,還有58位北方考生被錄取為進士。

在南榜事件之後,集體鼓噪的北方考生們,最終踏著兩位狀元陳?和張信的人頭和血泊,在帝國政治中走上了金鑾殿,高中進士。

4

儘管兩位狀元被殺,南榜進士被撤銷功名,但南北榜案的遺波,並未消失。

南北榜案之後,根據有心人統計,在整個朱元璋執政的洪武時期,包括南北榜在內,共錄取各科進士共867人,其中南方籍620人,佔總數達71%。

儘管朱元璋開始有意矯正這種南北方科舉考試全面失衡的局面,但南北榜案後的第二年,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71歲的朱元璋最終病逝。

大明帝國的南北方文化嚴重失衡問題,仍然沒有得到矯正,也難以矯正。

此後,在朱元璋之後的建文帝時期,共取進士106人,其中南方籍89人,佔總數的83%;

到了明朝的第三位皇帝、明成祖朱棣時期,共錄取進士1819人,其中南方籍1519人,也是佔比83%。

面對這種南北方文化成績全面失衡的局面,為了延續朱元璋的政治策略和改革思路,同時也是兼顧考試公平與區域公平原則,於是,到了明朝的第四位皇帝明仁宗時期,作為江西吉安泰和人的大學士楊士奇,也看到了科舉考試中南北考生錄取失衡的問題嚴重所在。

於是,楊士奇向明仁宗提出,應該在科舉考試中,分為南北兩個區域分別取士,並提出應該按照「南六北四」的比例,分配科舉進士的錄取名額。

楊士奇指出,當時北方士子由於長期在科舉考試中大規模落敗,以致對讀書上進和進入帝國官場意興闌珊,「北士得進,則北方學者亦感發興起,往年只緣北士無進用者,怠惰成風。」

對於楊士奇的建議,明仁宗也深以為然,並計劃開始實施南北分卷制度,可惜,執政未滿一年的明仁宗朱高熾在1425年猝死,南北分卷未能及時實施。

▲清代科舉放榜圖畫

一直到兩年後的宣德二年(1427年),明仁宗的兒子、明宣宗朱瞻基最終將南北分卷制度付諸實施,並按照「南六北四」的比例錄取進士,以實現科舉考試的區域均衡,將考試公平與區域公平並舉齊驅。

到了明代宗朱祁鈺時期,景泰五年(1454年),明朝最終將南北卷制度,詳細劃分為南、北、中卷制度,其中還對南、北、中卷所屬地區進行了詳細劃分,其中規定:

「南卷,應天及蘇、松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

北卷,順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

中卷,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及鳳陽、廬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也」。

在這種分南、北、中區錄取的制度安排下,大明帝國的科舉考試公平和區域公平問題最終得到了有效的均衡,而為了防止部分考生利用規則,考試移民到北區和中區報名考試,明朝官方還規定「妄報中卷、北卷者,本部指名參退」,明確規定,如果查出屬於考試移民,將明確除名處理,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南北區域的考試公平。

在南北分卷的區域公平照顧下,北方的文化教育事業也受到了極大的促進,此後,從唐朝安史之亂後,歷經五代十國和兩宋、元朝動蕩,文化貧弱的北方,開始出現了欣欣向學的局面:

「無地不設之學,無人不納之教。庠聲序間,得規疊矩,無間於下邑荒徼,山陬海涯」。

這也使得明朝大大增強了在北方地區的人心吸引力,有力促進了明朝中央對北方和邊疆地區的重新控制。

此後,明朝的科舉考試分區制度改革,一直延續到了清朝,到了順治年間(1643-1661年),滿清將中卷併入南、北卷,開始實行南北卷制度;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南北卷制度最終被廢除,實行了分省錄取制度,而這,也是今天高考分省考試製度的由來。

而回顧歷史,這場始自明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科舉改革,最終以南北榜案中兩位狀元的人頭,在殘酷中婉轉促進了歷史的進步。

歷史的每一次前進,經常都滴淌著,無辜者的鮮血。

全文完,感謝您的耐心閱讀,順手點贊在看讓我知道您在看~

參考文獻:

黃文:《明初「南北榜」論述》,綏化師專學報(社會科學版)1989年第4期

梁姍姍:《從南北榜到定額取士——明代會試取士區域矛盾的合理解決》,《貴州文史叢刊》2014年第3期

靳 潤 成:《從 南 北 榜 到 南 北 卷 — 試論 明代 的科舉取士制度》,《天津師院學報》1982年第3期

王元林 梁姍姍:《考試公平與區域公平的博弈——洪武丁丑會試南北榜案重新解讀》,《求索》201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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