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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遇水濺濕行人罰款200元,車主們注意啦

作為一個經常走路上班的人

若要問我最討厭哪種開車行為

一是和行人搶斑馬線

二是雨天「飛車」使得水花四濺啊

如今和行人搶斑馬線這一行為經過整治

在深圳已經變得比較規範

「飛車」濺濕人的行為仍然一如既往

這個時候真的很想說一聲

萬水千山總是情

不要濺我行不行

雨天遇上被「飛車」濺濕這事真的挺無奈

絕大多數時候只能自認倒霉

在很多人看來

機動車碾軋積水濺濕路人

只是駕駛員的個人素質問題

僅是有悖最基本的文明駕駛常識

對這種情況只能在道德層面予以譴責

因為沒有制度明文規定碾壓積水濺濕路人屬於違法

然而現在不同了

有城市對這種行為進行了實際性處罰

四川綿陽,一男子站在路邊等車,他身前的路面上有一灘積水。這時,一輛白色SUV駛過,濺起積水,讓路邊的男子濕了一身。男子意圖找肇事司機理論,但肇事車駕駛人卻並不予理會。隨後,男子向交警部門舉報。查看監控後,交警部門認為肇事車駕駛人行為違法,對其罰款200元!

事件一披露

引起了網友熱議

不少人紛紛拍手稱快

看來真的很痛恨此行為

雖然沒有明文法規說開車濺濕路人要受罰

但是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

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

機動車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也規定

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

應當停車察明水情

確認安全後低速通過

因此

這次碾軋積水濺濕路人被罰

是對廣大機動車駕駛人的一次警示

作為交通參與者

只有遵守交規、有序出行、理解謙讓

才能構成和諧的交通秩序

同時也請各位駕駛員

一定要養成文明駕駛習慣

這不僅僅是為了他人

也是為了自己

畢竟不可能永遠都坐在車裡

天道總會有輪迴之時

最後一起看看行車過水不同時速造成的影響

車速10至20公里/小時,對行人影響不大

30公里/小時左右,膝蓋以下被濺濕

40公里/小時左右,水花濺起1米多高

請駕駛員們在雨天行經漫水路或漫水橋降速行駛

為了自身駕駛安全

也為了路人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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