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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入境人員」是怎麼逃離隔離點的?|新京報快評


4名外籍人員逃離隔離點事件,既需要依法懲處,也需要展開調查,依法問責。

▲貴州4名緬甸偷渡者從隔離點逃離後被找到,並排蹲路邊吃盒飯畫面曝光。新京報我們視頻。

文|莫一塵

這兩天,「貴州一衛生院隔離點4名緬甸籍偷渡入境人員撬窗外逃」的信息流傳網路。9日下午,貴州松桃苗族自治縣衛健局通報,經調查核實,情況屬實。據最新消息,經當地公安機關全力抓捕,10日中午12時許,4名逃跑者均已被找到。

根據早前的通報,7月6日,該縣長興衛生院隔離觀察點接受了9名緬甸籍偷渡入境人員,並及時進行首次核酸採樣檢測,7月7日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7月9日凌晨01:45,4名男性緬甸籍人員從一樓留觀室撬窗外逃。

似乎只能出現在影視劇中的情節,就這樣匪夷所思地在現實上演著。驚詫之餘,大家的第一反應就是想問,隔離人員怎麼就跑掉了?當地是怎麼看管的?

從法律上來看,且不說這些偷渡入境人員違反了我國國境管理法規,涉嫌偷越國境罪,必須採取嚴格的人身限制措施,單就違反隔離規定,撬窗外逃這件事,就已經不是小事了。

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這裡的「必須」,標示著該規定是法律上的義務性規範,無論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只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不容任何例外和特殊。

從醫學角度來說,儘管4名外逃的外籍人員首次核酸採樣檢測均為陰性,但這並不能完全排除他們被新冠病毒感染的可能性,需要通過重複的檢測來排除假陰性的因素。他們的外逃行為存在傳播傳染病的風險。

慶幸的是,松桃縣公安機關已經成功實施了對4名外逃人員的抓捕行動。長興衛生院院長龍志彪稱,4名緬甸籍偷渡者從隔離點逃跑前沒有徵兆,9日凌晨這4人從隔離點撬窗翻牆逃離,「我們窗戶上是不鏽鋼防盜窗,用衣服拉開欄杆不會有什麼聲音,然後他們走監控盲區,從老病房外的變壓器翻牆跑了。」

雖然這次偷渡入境人員逃離隔離點事件是個案,但仍不乏警醒價值:目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但鑒於世界疫情形勢的嚴峻性,「外防輸入」仍是近段時間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在這個意義上,給予偷渡入境人員醫學隔離待遇,而不是採取立即遣返措施,既是人道主義的理念彰顯,也是外防輸入的重要環節。

但偷渡畢竟是違法犯罪行為,對偷渡隔離人員實施醫學上的隔離管理之外,防疫機構也有必要與司法力量協同配合,尋求更完善的無縫化隔離措施,而不是將偷渡入境人員簡單視同普通隔離人員對待,單純交由地方衛生機構來看管。這既是堅守司法剛性的體現,也是防疫工作精細化的要求。

唯有通力協作落實好對所有入境人員嚴格執行相關隔離規定,才能更好地鞏固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新冠疫情暴發以來,我國在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上投入了很多精力,「兩高」和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等五部門專門聯合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對此前刑法中很少適用的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作出了細化規定,目的就是築牢國境衛生檢疫防線,遏制疫情傳入傳出國境。

對照之下,9名緬甸籍人員偷渡入境,完全是對疫情防控形勢下中國國境衛生檢疫和國境管理法規的漠視。更糟糕的是,人偷渡過來,又逃了出去,來來回回之間,很可能對事發地的防疫局面造成破壞。此番抓獲,必須依法懲辦。而有關方面更需介入調查,查找其中的監控漏洞與管理責任之失,對相關人員展開問責。

4名外籍人員逃離隔離點事件,雖然只是疫情「外防輸入」過程中發生的極小概率事件,但也提醒我們,疫情防控還沒到歇歇腳、鬆口氣的時候,還得採取最嚴格的措施,嚴把入口關,防止疫情防控潰於「偷渡」之類的蟻穴。

□莫一塵(法律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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