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美文 > 從簡·愛到閣樓上的瘋女人

從簡·愛到閣樓上的瘋女人

今天讓我們「轉換視角」,讀一讀閆紅的這篇《從簡·愛到閣樓上的瘋女人》,轉換視角是很難,但很重要,可能會產生很另類、怪異的感覺,但其實很可能反而是真實的。

(一)

在《小團圓》里,張愛玲寫到她曾在胡蘭成家留宿,看見胡那個已經登報聲明離婚、但還住在他家裡的「前妻」全慧文:「房門忽然開了,一個高個子的女人探頭進來看了看,又悄沒聲的掩上了門。九莉只瞥見一張蒼黃的長方臉,彷彿長眉俊目,頭髮在額上正中有個波浪,猜著一定是他有神經病的第二個太太,想起簡·愛的故事,不禁有點毛骨悚然起來。」

張愛玲這麼一說,我也覺得像。全慧文和《簡·愛》里羅切斯特的妻子一樣,都是被取而代之的人,都被她們的丈夫描述成「瘋女人」。胡蘭成說,他參加「和平運動」後辦報,趕寫社論累得發抖,對著桌上的香煙都沒力氣去拿,回家來全慧文發神經病跟他吵,瞎疑心。

張愛玲不太信胡蘭成的說法,她親眼目睹的全慧文,並不像有神經病。她懷疑這是胡蘭成為自己迎娶下一個女人而找的借口:「她神經病發得正是時候。——還是有了緋聞才發神經病?也許九莉一直有點疑心。」

張愛玲真是清醒到極點的人,熱戀中仍然不給對方足夠的信用額度,但這懷疑很有道理啊,如若全慧文真是個「神經病」,像胡蘭成這樣熱衷於將生活戲劇化處理後再朝外界展示的人,怎麼能忍住不津津樂道呢?現在就他的描述來看,全慧文最多有點歇斯底里,可那也是全世界女人都會有的反應。

胡蘭成說,全慧文的神經病是在香港得上的。那時胡蘭成每每出門,總有鄰家妖艷的婦人過來招呼,一邊問好一邊貼在他身上。全慧文從窗口看見了,心裡很不舒服。她轉臉去質問胡蘭成,他說香港女人都這樣。全慧文從此有了「神經病」,不許他出門。

難怪張愛玲要疑心,這都是胡蘭成單方面的診斷,全慧文始終沉默,最多只能從門口探一探頭,沒有給自己辯護的權利。同人不同命,為什麼我們會很輕易地相信《簡·愛》里羅切斯特的說法呢?那個被關起來的「瘋女人」,真的是個「神經病」嗎?

(二)關於「瘋女人」

所有關於「瘋女人」的說法也都來自於羅切斯特,他跟簡·愛形容當年的自己,則是個無辜的小綿羊:「十八歲時我跟你一樣——完全不相上下。造物主本來是想把我造成一個好人的……我深信,更多的是由於環境而不是天性,使我成了一個最平凡無奇的罪人,終日沉溺於有錢而無用的人想用來點綴生活的種種猥瑣無聊的放蕩生涯中……」看到這裡不免好奇,生活到底對他幹了什麼,使他如此苦大仇深?

這個謎底到後來才被揭露,不過是他爸不願意分割家產,全留給了他哥哥,本著對他負責任的態度,從西印度群島給他找了一個自帶三萬英鎊嫁妝的姑娘伯莎,這姑娘既美貌又風情,按照羅切斯特的說法,她和她的家人,幾乎把遠道而來的他,當成了《西遊記》里的御弟哥哥:

「她家的人很想抓住我,因為我出身名門。她也這樣想。他們讓她衣著華麗地在舞會上跟我見面。我很少能單獨見到她,和她個別交談就更少了。她千方百計討好我,拚命顯示她的美貌和才情來討我的喜歡。她那個社交圈的男人似乎都愛慕她,嫉妒我,我給弄得飄飄然了,激起了勁頭,我的感官也興奮了起來。由於幼稚無知、缺乏經驗,我自以為愛上了她。社交界無聊的情場角逐,青年人的好色、魯莽和盲目,會使一個人什麼蠢事都幹得出來。她的親戚們慫恿我,情敵們刺激我,她又引誘我,使得我幾乎連自己也未弄清怎麼回事就稀里糊塗地結了婚。」

這段話讓我想起什麼?還是張愛玲,她曾引用一本主要是用來諷刺女人的《貓》里的句子:她們要人家把她們看得很嚴重,但是她們做下點嚴重的錯事的時候,她們又希望你說「她不過是個不負責任的小東西」。奔著三萬英鎊和伯莎的美貌而去,相貌平平還自稱是英國侏儒的羅切斯特,此刻亦聲稱自己只負責懵懂。

似乎是這不謹慎惹的禍,婚後他發現自己從來沒有愛過她,這當然是她的錯,可是我並不知道這位伯莎女士到底做錯了什麼。

羅切斯特說得很不具體:「我簡直拿不准她的天性里是否還有點美德存在。無論從她的心靈上,或者是舉止中,我都既看不到謙遜,也看不到仁慈;既看不到坦率,也看不到雅緻——可我竟娶了她——我真是個又蠢、又賤、又瞎的大傻瓜。」

羅切斯特好像是在深刻地自省,但我們都知道,「我真是瞎了狗眼」這句話,可以當語氣助詞來看,只是更強烈地表達對對方的厭惡。

儘管如此,他說他依然不想拿這些來怪罪妻子,然後又滔滔不絕地對她進行看似有力其實空泛的指控:「我發現她的性格與我格格不入,她的志趣令我反感,她的心靈庸俗、猥瑣、狹窄,奇特地怎麼也引導不到任何高一點的層次、任何寬一點的境界。」我把這句話理解成自誇,跟這樣一個人格格不入,當然他一定是不庸俗,不猥瑣,層次高,境界寬的了。

他發現自己不可能跟她舒暢地在一起度過一個晚上,甚至是白天的一個小時,「我們之間根本無法進行親切的交談,因為不管我談起什麼話題,馬上就會從她那兒聽到既粗俗又陳腐、既乖戾又愚蠢的回答……」

(三)紅玫瑰變成蚊子血

早年我看到這段時,猶如簡·愛附體,對這個男人立即有了深刻的同情,如若我是簡·愛,也會覺得頭頂冒出神聖的光環吧,會毫不猶豫地將自己的愛情當成觀音的甘露,滴到他頭上。但如今逐字看來,只覺得滿滿都是槽點:

這一結婚就發現一個小時都受不了,結婚前你幹嗎去了呢?再說,看在那三萬英鎊的份上——別說我俗,三萬英鎊在這樁婚事里本來就是一個重要的籌碼——也不用把話說得這麼滿吧?

另外,羅切斯特這口氣,我聽著也耳熟,這是一個範本,被很多想要出軌的男人使用:我老婆很庸俗,我的老婆不理解我,她特別沒見識,我跟她在一起真是活受罪……乍見之歡,終究要變成日久生厭,今昔對照,眼前人像是變了個人,這是人之常情,問題只在於,說這話的男人們,對於人性與自身都缺乏了解,眼看著紅玫瑰變成蚊子血,便覺得全是對方的錯。

請注意,這個時候,伯莎還沒有瘋。接下來,羅切斯特又指控她淫蕩,而且是從她母親那裡繼承來淫蕩的天性。

這種說法真是妙,既讓伯莎顯得不可饒恕,又不至於損害自己的男性魅力——她天生就是那種人。

只是這一節,羅切斯特說得很簡略,這不符合他的習慣。他擅長表達,講述他的法國情人偷情的場景就很有畫面感,奚落英格拉姆時細節刻畫得也很生動,此刻,面對他急需說服的簡·愛,更應該援引哪怕一點兒例證,但他卻匆匆帶過,趕緊去說下一件事:伯莎瘋了。

伯莎是在羅切斯特獲得操控權之後瘋的,他的父親和哥哥相繼去世,他獲得了大筆財產,然後,伯莎就瘋了,羅切斯特對她的忍耐到了極限——即使她已經被關了起來。他說他想要自殺,但是一場暴雨讓他改了主意,他決定帶她回英國,找個可靠的人看住她,他自己去浪遊世界,結交各式情婦,然後再將她們一一唾棄。

羅切斯特對於女人的口味很相似,伯莎跟他後來遇到的英格拉姆都是豐滿性感型,她們和法國情人的相似處是都對他不忠誠。他總是先與她們逢場作戲,再不歡而散,這不斷重複的宿命,難道與他的口味沒有關係嗎。

我沒法說服自己不去猜想,曾幾何時,羅切斯特對於肉感的女人別有偏好,肉慾的巔峰之後,那些不快樂的記憶,讓他心靈的天平又想去尋找靈魂的救贖者。白紙一張的簡·愛因此進入他的視野,她清澈、單純又好奇,就像一個剛踏上社會的女實習生,視野有限,經濟困窘,不可能有過於蕪雜的感情。

他跟她痛說革命家史,給予她物質上的饋贈,要帶她去天涯海角,就是沒法和她結婚。他希望這個情人裝聾作啞,暗地裡與他夫妻相稱,他試圖在妻子與情人之間形成阻隔,保持現狀的平衡。簡·愛和羅切斯特的故事如今也屢見不鮮。

但無奈簡·愛並沒那麼容易被控制,她主意大著呢。首先她不願意沒有名分地和這個男人在一起。其次,我也懷疑,以她之機警,不見得看不出羅切斯特是一個怎樣的人。他的每一位前任,都被他詆毀,他的語氣是那樣刻薄與涼薄,而之前,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認,他是愛過對方的。簡·愛如何能確定,此刻貌似被深愛的自己,不落到那個下場?這也是很多婚外情的一個坎兒,背叛者恆背叛,既得利益者,也無法相信自己永遠如此幸運。

羅切斯特賭咒發誓自己待她不同:「你身上的每一個原子,都像我自己身上的一樣親。即使有病痛,也仍舊一樣親。你的心靈是我的寶庫,哪怕它破碎了,依然是我的寶庫,要是你發了瘋,緊抱你的將是我的雙臂,而不是緊身背心。你的亂抓亂咬,即使瘋狂暴怒,對我來說也別具魅力。要是你像今天早上那個女人那樣朝我猛撲過來,我會用擁抱來迎接你,親愛的程度至少和約束的程度相仿……」

羅切斯特一向善於抒情,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善於撩妹,但問題是,你信嗎?感情如浮雲,有聚有散,本性卻堅如磐石,不易更改。

回望羅切斯特的情事,從來都是力量而非品性決定著他的走向。當他力量不夠強大時,他忍耐伯莎,一旦獲得加持,他就宣布她瘋了;他討好法國情婦的方式是給她鑽石、馬車、僕役、公寓,當他發現自己被背叛了,也可以果斷收走,不再有牽連;對英格拉姆就更過分,就算英格蘭姆虛榮勢利,也是人家自己的事,他有什麼權力以自己的財產為誘餌,將人家玩弄於股掌之上,當她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之後,他又略施小計,將對方一腳踢開?

想讓羅切斯特變厚道很難,但既然是力量決定他的走向,抽取這力量,就可以把他變得堅貞,以及,因為虛弱而顯得相對溫厚。

接下來的情節,彷彿是圍繞這個目的而展開,簡·愛離開羅切斯特的莊園,獲得了遺產,還獲得了一個英俊男子的求婚。在她被注入各種新能量的同時,羅切斯特的力量被削弱,「瘋女人」縱火,他的眼睛被燒瞎了,「瘋女人」也死了,所有的障礙都被排除,簡·愛可以高高興興地和羅切斯特在一起了,不再有任何疑慮。

(四)她的人生,太像一個比喻

說起來「瘋女人」的人生也很悲慘,也就是婚前活得歡快一點而已,一結婚就被丈夫討厭,發了瘋,被囚禁,最後把自己給燒死了。在遙遠的當年,我並未對她有一絲同情,在羅切斯特和簡·愛的敘述框架中,她是罪有應得,如今,我冷眼看過去,她的人生,太像一個比喻:

家底深厚的女人,投資了一個沒有錢的男人,男人逐漸得勢,看她百般不順眼,她的掙扎更被視為瘋狂。他將她困在家中,自己去尋歡作樂,她怨恨日深,想要報復,最後卻把自己給作死了。如果「瘋女人」有機會寫一本書,焉知真相不是這樣呢?

《簡·愛》的作者沒有給「瘋女人」一點兒話語權,她封閉「瘋女人」,比羅切斯特更徹底。這一點,讓她有失大家風範,我們看《紅樓夢》,就算作者最討厭的趙姨娘,作者仍舊借了尤氏的口,稱她為「苦瓠子」,並且講述了許多鳳姐欺負她的細節。

如果說,曹公寫紅樓,是為了還原舊日,讓自己能夠重回過去,夏洛特寫這部小說,有點像曹公諷刺的「他也想一個佳人,所以編出來取樂」, 《簡·愛》里,有太多意淫的成分。

這部小說,帶有一點自傳體性質,羅切斯特的原型,是夏洛蒂在比利時學習法語時的老師埃熱先生,儘管埃熱先生並不像羅切斯特那麼熱情,但夏洛蒂的主動已經令埃熱夫人十分不快,夏洛蒂將這失意化為動力,寫了這麼一篇小說。

她盡情地想像埃熱的愛,把和她已有芥蒂的埃熱夫人塑造成一個瘋子。所謂「瘋了」的診斷,不過出自她難以發泄的惡意,也許,在每個厭倦了妻子的男人口中,在每個覬覦者心中,那個不夠和氣的原配都是瘋子。

至於簡·愛對羅切斯特的一度拒絕,不如看成是她腦海里的一場戰爭,而最終的結尾是瘋女人死掉,羅切斯特變得更容易掌控——我不還原了,不然顯得我太惡毒了。

但在許多年前,我並不這樣看,《簡·愛》的那段對白,多少七零後能出口成誦,「你以為我窮、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沒有靈魂,沒有心嗎?——你想錯了!……要是上帝賜給了我美貌和財富,我也會讓你感到難以離開我,就像我現在難以離開你一樣!」

這句話簡直是我們的心聲,在我們難免會感到自卑的青春期,當我們總是以仰望的姿勢面對暗戀的對象,這幾句話總是蕩漾在我們心裡,簡·愛成了我們的代言人,我們自然要站在她這一邊,對她說的每一句話都深信不疑。

在我們年輕的時候,很容易被作者牽著鼻子走,迷信名著是其一,另一方面,也是我們自身弱小,很容易被迎合,被安慰,被作者催眠,循著他們的指引,一點點走入迷宮深處。「無欲則剛」這個詞,其實也可以用到閱讀里,只有慾望漸少,才不會被作者欺瞞,也才能從字裡行間漸漸窺到一點真相。

左岸記:看完這篇文章,想了很久,越想越覺得有深度。

《簡·愛》作為名著必讀的一本書,喜歡閱讀的人一定都讀過,而且基本在初高中的時候讀完了。

那時大家正年輕,對是非的判斷是很弱的,所以會把《簡·愛》封神。

因為羅切斯特太會說,太會演,很多少男少女也就中了他花言巧語的「毒」,看不到他的偽善和自私。

這樣的男人在現在更是一抓一大把,大多數出軌的男人都是這樣的心理,極盡哄騙之術來掩蓋自己喜新厭舊、迫不得已、不負責任的心理。

女孩子又多感性,男人說得動聽一些,或裝可憐,或投之所好,也甚少能一下子清醒地逃離魔掌的。

怎麼去看清一個人?不要只看他怎麼對你,還要看他怎麼對他人,怎麼對自己。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左岸讀書 的精彩文章:

每日一圖20200620
每日一圖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