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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的城市裡,遠嫁的你還好嗎

樂樂22歲時,被小伍熱烈追求。

小伍是樂樂的中學同學,上大學時天各一方,後來倆人大學畢業後不約而同地回到老家工作,小伍才開始追求樂樂。

小伍給樂樂列出十條應該嫁給他的原因,第一條就是:雙方父母在同一個地區,既是老鄉又是同學,知根知底,而且過年時,可以年初一在婆家,年初二在娘家,平時想回娘家也可以隨時回去。

樂樂直樂,心想再怎麼知根知底,親家們再怎麼近距離,但沒有愛情也是白搭。

而樂樂的情意,已經給了洪森。

樂樂是通過網路認識洪森的。

樂樂時常在網上發表一些風花雪月的小隨筆,洪森時不時點贊評論,雖然字數不多,但字字珠璣地敲打著樂樂的心,倆人又視頻和語音了N次後,樂樂就對洪森別有心思了。

樂樂在粵西,洪森在河北,但阻止不了情感的小宇宙。戀愛一年後,洪森來見了樂樂一次,樂樂便決定嫁給他了。

樂樂父母非常反對,理由是樂樂在河北沒有一個朋友親人,萬一夫妻倆鬧矛盾什麼的,以後有苦水向誰倒?有困難找誰幫?

樂樂卻認為父母多慮了,說洪森就是她在河北的朋友和親人。而且,她自信交際能力還是有一些的,無需擔心融入不了當地的社交圈。所以,樂樂執意辭職,從南方嫁到了北方。

廣東的親朋們並不看好樂樂遠嫁後的婚姻生活,而洪森從蜜月過後便漸漸沒了之前的殷勤體貼,早出晚歸地忙。公公婆婆對樂樂也一般,飲食方面差異也比較大。

樂樂承認曾經有過很深的失落感,也曾經在和公公婆婆有矛盾時倍感孤獨。

結婚第三年,樂樂想帶著丈夫兒子回娘家過年,婆婆很不高興,為此婆媳倆還吵了一架,後來還是洪森解圍說隨樂樂回娘家過元宵節。

樂樂是辭職遠嫁,結婚不久便生了女兒。洪森不贊成樂樂出去找工作,說他養得起妻女,她負責做賢內助好了。

但樂樂堅持,說寧願擺地攤也不想買包婦女用品也要向他伸手。

女兒能走後,樂樂在一家小超市找了份售貨員的工作,積極主動地學習當地的語言和風土人情,和公婆有矛盾時就直接當面說開,矛盾深了,就找洪森做她和公公婆婆之間的傳話人。幸好洪森不含糊,大多數情況下都能在婆媳間起到良好的橋樑作用。

遠嫁十年後,樂樂和洪森帶著女兒回娘家,洪森看見岳父母的房子已經很老舊,主動說拿出三十萬元讓樂樂父母買一套小單元房,裝修費他也可以搞定,老房子可以賣了做為以後的費用支出。

後來,婆婆知道這事後,開玩笑地對樂樂說:「洪森平時摳門的很,都沒給過我這麼多錢。我怎麼感覺他對我感情不深,對你媽的感情比對我的感情還深呢?」

樂樂就笑說:「我對你的感情,也比我對我媽的感情更深呀!您看您前年住院那會兒,我天天守在您的病床前為您倒屎倒尿的,要是對您感情不深,也做不到這點,是吧?」

婆婆直點頭,沒再嘮叨。

但是,陳敏的遠嫁並不幸福。

陳敏也是通過網戀然後遠嫁湖南的。

嫁過去後,才發現丈夫的身體狀況不好之外,工作能力和情商也不怎麼樣。

每次婆媳有矛盾,丈夫總是認為是陳敏多事搞出來的。夫妻倆有矛盾時,丈夫不是想辦法獨立、主動地解決,而是找陳敏的娘家人投訴,或者向親朋們指責陳敏的不是。逢年過節,如果陳敏不要求,丈夫也從來不主動去電向陳敏父母道聲好,更別說平常了。

久而久之,夫妻感情淡薄,陳敏對婆家人也沒了好感,但是因為女兒,再加上陳敏沒有工作,所以一直在猶豫是否離婚,遠嫁生活無比痛苦。

在這裡,我認為陳敏的丈夫實在是太差了。

男人應該是母親和媳婦之間的調和劑,只要誰對誰錯的不是太離譜,都不能偏幫任何一方,男人要做的就是緩解氣氛,然後單獨分解開導。

所以,我認為,與陳敏相比,樂樂的遠嫁之所以得到幸福,原因之一是因為她正好遇對了人,遇到了能夠和她一起並肩經營新生活的人,以及,她能審時度勢地及時改變自己適應新的生活。

現代社會,只要你不想遠嫁,不願意遠嫁,沒有人逼著你非要遠嫁。

遠嫁不是一種犧牲,更多的時候是你自己滿足自己對新生活的慾望。而遠嫁的女人是否很難得到幸福,真的不取決於是否遠嫁,而取決於人。

還有,不可否認,隨著年齡漸長,不少遠嫁女兒對父母親情的思念會給她帶來鄉愁,但是我們想一想,每個人在這世界上都只是暫將身寄而已。

既然當初選擇遠嫁,那麼就要審時度勢地及時改變自己適應新的生活,我以為,只有這樣,遠嫁後的婚姻生活幸福才會多於痛苦。

那麼,陌生的城市裡,遠嫁的你還好嗎?新的生活需要新的勇氣和更多的智慧,祝你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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