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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為了積財而去作惡

所積資財 死時定舍 為財莫積惡

所積資財,無論是誰,在死亡的時候必舍無疑,所以為了積財而造惡,實在是得不償失。不管我們積累了多少資財,就算金山銀山,當死的時候,誰能帶走一分一毫?唯能帶走的是你一生為積財所造的惡業。所以說,千萬不要為了積財而作惡!這非常重要!正如佛教中常說的那句話: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請大家要刻骨銘心地記住《欲求解脫勇士之心寶》當中的每一句話,非常殊勝!

現在我們講「死無常九因相法」當中的財無益之理。縱然我們富貴如梵天、帝釋天或轉輪王,死的時候還是連一名僕人、一件財物都帶不走,所以這些東西在死時都無益處。「國王須舍河山去,乞丐須舍棍杖去」。國王臨終時,只能是山河依舊在,獨自一人歸。而乞丐如同國王一樣,獨自一人去,棍杖丟一邊,沒有誰能帶走任何東西。佛在《大樹經》中說:縱然積有百年糧,死之次晨空腹行,縱然積有百年衣,死之次晨赤身行。

儘管積累了足夠吃一百年的糧食,死亡的第二天早晨必須是空腹而走;縱然積聚了可以穿一百年的衣服,死亡的次日早晨也是赤身而行。《入行論》中說:死時皆須舍,然我不了知,為諸親與仇,造種種罪業。

因為不明白死時全部捨棄的道理,結果為諸多的親和仇,造了種種罪業。關於財無益之理,帕綳喀大師曾經舉了這樣一個非常恰當的比喻:以前有個人將一塊大石頭打磨成工整的四方形,別人問他這將派什麼用場,他回答說沒什麼用,以後準備把它扔掉。我們的情況與此人相似:最終將放下現世中苦苦積攢的所有財物而去。

節選 ▏夏壩仁波切《欲求解脫勇士之心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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