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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婆媳關係:常送禮,少聯繫

文 | 林路?·?主播?|?楚翹

十點讀書原創

各回各家,快樂兩家

最近,papi醬的產後復出視頻火了。

她唱著rap調侃自己生娃之後的變化,歡快的節奏中,依然可以看出她初為人母眼中的柔軟。

papi醬一直標榜獨立女性的形象,不過,在我印象中,她引起過幾次比較大的熱議,都與婚姻有關。

有一次,她在一個綜藝節目里說,自己和丈夫老胡戀愛10年、結婚5年,雙方父母從來沒有見過面,過年的時候,都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我當時看樂了。因為,我的情況跟她幾乎一模一樣。

我和老公是高中同學,念書的時候就互相家裡串過門,見過雙方父母。

大學畢業後我倆在北京工作,商量好了要買房,就選了個良辰吉日,微信通知了爸媽一聲,就直接在北京領證了。

領證前,雙方父母的確從來沒見過面。

領證後,他爸媽出於禮節,提著茶葉去我家坐了一下——要不是因為我倆老家一個地方的,雙方父母住得也不遠,估計這種「相念不相見」的關係會長期維持下去。

婚後生活一切如常。

我們倆都是獨生子女,每年過年回家,年夜飯也是各回父母的老家吃。等到大年初一、初二再到彼此家裡拜訪一下。

每次出現在對方家中,我們一定禮數周到:我給婆婆買護膚品,給公公送運動鞋;老公給岳母送超市提貨卡,給岳父送加油卡。

在過年熱熱鬧鬧的氣氛中,父母拆著禮物,當著聚在家裡喝茶的親朋好友,都覺得有面兒——看吧,我們的兒媳/女婿多周到。

五年過去了,我倆的父母都從來沒有對這種心照不宣的做法提出異議。

很多朋友一開始也會驚訝——「這都行」 ?但隨著他們一個一個走入婚姻,紛紛對我們家這樣心大的公公婆婆、岳父岳母表示讚賞。

是啊,我們家不僅沒有婆媳矛盾、翁婿矛盾,夫妻雙方的兩個原生家庭之間,也從沒有過任何矛盾,真是要多和諧有多和諧!

在這樣和諧的氛圍中,我也總結出了一套婆媳相處的六字訣,那就是:常送禮,少聯繫。

婚前別急著跟婆婆當「閨蜜」

一開始,對我這種與婆家保持「君子之交」的聯繫,閨蜜歡歡也覺得我是個奇葩。

因為那時候,她跟她的准婆婆親如母女,倆人經常一起喝茶追劇聊八卦,還沒結婚,歡歡就改口叫了媽。

說實話,當時我也羨慕歡歡外向又高情商的性格,竟然能跟未來婆婆玩到一塊,這樣以後夫妻倆吵架,還愁婆婆不幫襯她?

這段美好的「閨蜜」關係,在婚禮之後,慢慢地變了。

小兩口辦完婚禮後,婆婆就開始在家裡的微信群中發各種親戚家小孩的小視頻,明裡暗裡催生。

去年,歡歡跳槽了,去了本地的一家外企,待遇福利比原先高出不少,就是一年總有幾次要到國外的總部培訓、出差。

事業還在上升期,再說自己還年輕,歡歡自然沒考慮生孩子的事。

但是,有一次在普通的家宴上,婆婆竟當著一眾親戚的面說,想讓歡歡把工作辭了,回家專心備孕。

歡歡的婆家經濟條件優越,親戚們自然覺得歡歡當個少奶奶也挺好。紛紛對婆婆的話表示了支持。

婆婆一得意,不該說的話也說出了口:

歡歡啊,你說我們也不要求你們啥,給你們買那麼大房子,可不就是希望你早點給我們家添倆孫子嘛!你那個工作,天天拋頭露面的,女人還是在家幫襯著老公最好……

那一頓飯,歡歡食不知味。

她這才明白,婆婆不是媽,所有給予你的東西,在她心中早已標好了價格——房子,是給孫子的;兒媳,是為了幫襯兒子的。

更為難的是,一直以來,婆婆都在深度介入小夫妻的生活,從前歡歡安之若素,但是自從心裡有了芥蒂之後,每次婆婆到家裡來,她心裡總不大爽快。

可是,房子是婆家出錢買的啊,總不能不讓婆婆過來吧?

那隻好自己出去了。每次婆婆來訪,她就找各種借口出門,寧可在咖啡館待著也不願意回家。

她說,站在婆婆的立場,她也能理解。但是現在,她要學習正視婆媳關係——不能是閨蜜,更不可能像親媽。

「我現在就把婆婆當客戶。平時勤送禮,無事莫打擾。」

我被歡歡這個說法逗樂了,但也無不感慨,不止是歡歡,身邊不少朋友,婚前都曾幻想把婆婆當媽媽、當朋友,但婚後無一不被現實打敗。

很多傳統的公公婆婆,理所當然地把兒媳婦當成自己家的人,但年輕一代女性獨立意識強,各種觀念與上一輩難以相容,跟自己爸媽吵架可以不記仇,但是跟公婆有了矛盾,心裡卻總會有解不開的小疙瘩。

尤其是婆媳之間的問題,更是錯綜複雜,幾千年來,無數代人都踩過這個坑,卻一代又一代表示無解。

何苦為難自己呢?

有一句調侃說得好:世上無難事,只要肯放棄。要我說,都2020年了,就不要糾結這樣古老的問題了。

保持距離,就是最好的解決之道

保持距離,是最好的相處之道

一直以來,因婆媳關係不合導致的離婚屢見不鮮。

有很多情感博主會說,放任老婆和媽媽的矛盾不管的男人,應該為惡劣的婆媳關係負全責。

身為女性,我卻覺得這話對男人不公平。

有一句話說得好,夫妻之間是親密關係,父母子女之間是血緣關係,但婆媳這樣的姻親,卻只能算是「社會關係」。

哪有要求親密關係、血緣關係,要為最弱的「社會關係」做背書的道理呢?

要知道,我國最新版的《民法典》里,「家庭成員」這個詞的範圍,只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而姻親關係並不屬於「近親屬」的範疇。

也就是說,從法律意義來講,兒媳、婆婆都算不上彼此的「家庭成員」哦!

你看,連法律都允許你把婆婆當「外人」,你就不用著「情同母女」的方向去啦,如果婆婆有什麼讓你不舒服的措辭或者舉止,你客客氣氣地講清楚就好。

當今時代,女性早已不再是被豢養在魚缸里一般的脆弱生物,丈夫不是天,公婆更不是天外天。

人與人的相處,講究的無非尊重二字,對待伴侶的父母也是如此。

孟非曾在主持《新相親大會》時說過一句很有道理的話:

處理好婆媳關係要保持兩點,第一點是做長輩的要懂得保持距離,第二點是做晚輩的始終要保持禮貌。

深以為然。

其實很多看似千絲萬縷的關係,說白了處理方式就是拿普普通通的一句話。

對於婆媳、翁婿等諸如此類因婚姻而締結的關係,寶典就6個字——常送禮,少聯繫。

因為,禮多人不怪,言多必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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