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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一種疾病?

人性、愛情和天才

? ? ? ? ? ? ? ? ?? ? ? ? ? ?——讀毛姆《月亮和六便士》(節選)

天才是大自然的奇蹟,而奇蹟是不可理喻的,你只能期待和驚嘆。但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的確非常成功地把一個藝術天才的奇特而原始的靈魂展示給我們看了。

不過,書中描寫的天才對愛情的態度,一開始使我有點吃驚。

「生命太短促了,沒有時間既鬧戀愛又搞藝術。」

「我不需要愛情。我沒有時間搞戀愛。這是人性的一個弱點……我只懂得情慾。這是正常的、健康的。愛情是一種疾病。女人是我享樂的工具,我對她們提出什麼事業的助手、生活的伴侶這些要求非常討厭。」

我不想去評論那個結婚十七年之後被思特里克蘭德「平白無故」地遺棄的女人有些什麼不可原諒的缺點,平庸也罷,高尚也罷,事情反正都一樣。勃朗什的痴情夠純真的了,思特里克蘭德還是拋棄了她。他對女人有一個不容違拗的要求:別妨礙他搞藝術。如果說痴情是女人的優點,虛榮是女人的缺點,那麼不管優點缺點如何搭配,女人反正是一種累贅。

所以,最後他在塔希提島上一個像狗一樣甘願供他洩慾而對他毫無所求的女人身上,找到了性的一勞永逸的寄託。這不是愛情。但這正是他所需要的。他自己強健得足以不患愛情這種疾病,同時他也不能容忍身邊有一個患著這種疾病的女人。他需要的是徹底擺脫愛情。

凡是經歷過熱戀並且必然地嘗到了它的苦果的人,大約都會痛感「愛情是一種疾病」真是一句至理名言。可不是嗎,這樣地如醉如痴,這樣地執迷不悟,到不了手就痛不欲生,到了手又嫌乏味。不過,這句話從病人嘴裡說出來,與從醫生嘴裡說出來,意味就不一樣了。

毛姆是用醫生的眼光來診視愛情這種人類最盲目癲狂的行為的。醫生就能不生病?也許他早年因為這種病差一點喪命,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凡是我所讀到的他的小說,幾乎都不露聲色地把人性肌體上的這個病灶透視給我們看,並且把愛情這種疾病的觸媒——那些漂亮的、撫媚的、討人喜歡的女人——解剖給我們看。

愛情和藝術,都植根於人的性本能。毛姆自己說:「我認為藝術也是性本能的一種流露。一個漂亮的女人,金黃的月亮照耀下的那不勒斯海灣,或者提香的名畫《墓穴》,在人們心裡勾起的是同樣的感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既然愛情和藝術同出一源,思特里克蘭德為什麼要把它們看作勢不兩立,非要滅絕愛情而擴張藝術呢?毛姆這樣解釋:「很可能思特里克蘭德討厭通過性行為發泄自己的感情(這本來是很正常的),因為他覺得同通過藝術創造取得自我滿足相比,這是粗野的。」可是,這樣一來,抹去了愛情色彩的性行為不是更加粗野了嗎?如果說性慾是獸性,藝術是神性,那麼,愛情恰好介乎其間,它是獸性和神性的混合——人性。為了使獸性和神性徑渭分明,思特里克蘭德斬斷了那條連結兩者的紐帶。

也許思特里克蘭德是有道理的。愛情,作為獸性和神性的混合,本質上是悲劇性的。

獸性驅使人尋求肉慾的滿足,神性驅使人追求毫無瑕疵的聖潔的美,而愛情則試圖把兩者在一個具體的異性身上統一起來,這種統一是多麼不牢靠啊。

由於自身所包含的獸性,愛情必然激發起一種瘋狂的佔有慾,從而把一個有限的對象當作目的本身。由於自身所包含的神性,愛情又試圖在這有限的對象身上實現無限的美——完美。愛情所包含的這種內在的矛盾在心理上造成了多少幻覺和幻覺的破滅,從而在現實生活中導演了多少拋棄和被拋棄的悲劇。

那麼,當思特里克蘭德不把女人當作目的本身、而僅僅當作手段的時候,他也許是做對了。愛情要求一個人把自己所鍾情的某一異性對象當作目的本身,否則就不叫愛情。思特里克蘭德把女人一方面當作洩慾的工具,另一方面當作藝術的工具(「她的身體非常美,我正需要畫一幅裸體畫。等我把畫畫完了以後,我對她也就沒有興趣了」),唯獨不把她當作目的——不把她當作愛的對象。

總之,在思特里克蘭德看來,天才的本性中是不能有愛情這種弱點的,而女人至多只是供在天才的神聖祭壇一角的犧牲。女人是爛泥塘,供天才一旦慾火中燒時在其中打滾,把肉體甩掉,從而變得出奇的潔凈,輕鬆自由地邀游在九天之上撫摸美的實體。

本文選自《周國平論閱讀:做大師的學生》

周國平著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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