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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VS真愛:遠嫁的幸福和悲哀

你有過遠嫁的猶豫或者經歷嗎?關於這個話題,我從未寫過。今天借著一封讀者的來信,與大家聊一聊。

拾一,你好。我跟男朋友在一起兩年了,現在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我的父母希望我們定居於我所在的城市,他的父母又希望定居於他的家鄉。

為此,兩家人還鬧得很不愉快。我們都是獨生子女,沒有多餘的兄弟姐妹。父母年紀大了,捨不得自家孩子,我和男友都能理解。

但問題是,我們結婚後總不能兩邊顛簸,一年住娘家,一年住婆家吧。這樣如何工作?孩子又如何上學呢?

我是有私心的,跟男友商量,能不能就定居於我的城市,以後我們每年的假期都可以回你父母家住。

男友也很為難,他也建議,去他的城市,每年假期都回我父母家住。

我不是雙標,平心而論,我理解自己的私心,也理解他的私心。如果換成其他事,我可能會強迫他妥協,不妥協就是不夠愛我。

可看到含辛茹苦把他養大的父母,我又說不出來那樣強迫的話。我相信,他也是如此。

現在我們都很痛苦,彼此的爹媽也不好受。誰都想對方妥協,可誰都不願意自己妥協。

我們的感情也受到了影響,頗有些搖搖欲墜。我捨不得放棄這段愛情,最近總在琢磨,要不就我妥協吧。

可我又不知道如何說服爸爸媽媽,每次想開口時,看到母親臉上的皺紋,父親佝僂的背脊,我都覺得自己好不孝。

男友前兩天跟我聊了聊,我們的事情不能繼續拖下去了,不管是怎樣的解決方案,總要拿一個出來。說完後,還特地補充了一句:我媽媽怕我離開,已經一周沒怎麼吃飯了。

這些都是落在我心裡的巨石。一邊是父母,一邊是婚姻,拾一,你能幫我分析一下嗎?

陸拾一:

關於遠嫁,以前我是不知道如何回復。等清晰化自己的答案後,又不敢回復。

你的問題,怎麼回復,都不妥當,都有壓力。作為旁觀者,我也只能從長久的利弊上,為你提供一些參考的思路。

它不一定正確,也不能保證足夠適合你。你拿到建議後,還得自己再權衡。

第一:

你與男友都如此糾結,間接證明你們之間還是有感情。雙方父母自不必說,與兒女之間的親情更是存在。

不是每一對父母都會幹涉子女遠嫁或者遠娶,但哪怕干涉,我也覺得情有可原。

不要用那一套冰冷的自以為豁達的觀點去情感綁架自己的父母,什麼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世界,他/她要走,就該讓他走。

的確,不強留子女在身邊的父愛母愛是無私的,但我卻認為,為什麼非要將父母放在無私的位置上呢?

要無私地將你養大,養大後要無私地放你離開。在要求這種無私時,是不是意味著我們做子女的太自私?

如果今天你的遠離是去外地求學、就業、我覺得父母的確無須多加干預。

但現在情況不一樣,你是去另一個地方結婚、生子、定居,你的根莖遷移了。

之後在你這條根上所長出的一切枝椏,如孩子,至少在他未成年時,都定格於一個與父母截然不同的家鄉。

這種性質與前者的求學和就業是不一樣的。

第二:

說一點主觀上的個人看法,我是一個堅決不會遠嫁的女人。也有朋友問過我,如果你愛上的人恰好是外地的,你該怎麼辦?

我根本不會愛上不同地方的男人。不是他們沒有魅力,而是當我知道他與我有地域之差時,我就會從根源上杜絕與他發生後面的故事。

簡單粗暴一刀切,直接堵死遠嫁的苦惱。

為什麼不願意遠嫁?在我的個人情感排序里,親情是一種長久的情感。相較於愛情這種不確定的因素,我更能確定父母對我的親情能紋絲不動。

與此同時,我也能確定自己對父母的情感從一而終,但我不敢保證對一個男人也可以做到一成不變。

一邊是幾乎不會拋棄我,或者被我拋棄的父母,一邊是不能完全篤定一定會天長地久的愛情,或者說不會被我厭倦的愛情。那兩者相碰時,我偏向於親情。

我有一個親妹妹,典型的傻白甜。現在已經結婚生子,在她未婚時,有去外地工作的經歷。

我隔三岔五都會給她打預防針,不要與同為外地的男人發生感情。因為,我捨不得妹妹遠嫁。

一個傻白甜的妹妹,必然會反抗一個手伸得太長的姐姐。為了讓她平衡,我幾乎是用金錢賄賂的方式讓她不要與外地男人談情說愛。

我不能確定她的遠嫁一定是幸福的。而我對幸福的要求又比較貪心,希望她的婚姻幸福是建立在父母雙全,親人陪伴的前提下。

我不否定嫁對人,哪怕天各一方,她也幸福。但親情是什麼玩意兒?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相思啊。

婚姻的幸福不等於人生的全局化幸福,遠嫁的她始終會少一份與父母和親人之間的攜手到老。

我自然是希望我的親妹妹,能夠最大化地擁有幸福。

很多孩子長大了都想飛走,在我懂事之後,就主動給我爸媽吃了一顆定心丸。告訴他們,我不會飛走。

我為什麼非要飛呢?我有一個雷都打不動的原則,那就是一定會陪著我爸爸媽媽老去。

在他們身體不好時,我得監督他們去體檢,而不是在電話里說,你們要保重身體。在他們羨慕別家父母承歡膝下時,我不至於無能為力。

我客觀地清楚,老人有身患重病的可能性。一想到這裡,我飛不出去,心甘情願紮根於他們。

為此,我將擇偶放在一個固定的城市。在我理解里,我不把這種做法看作是犧牲。就從數據說,一個城市的人口是能夠滿足你的擇偶選擇的。

從全局化看,在固定城市裡尋找伴侶,是最恰當的方式。

第三:

大概是在前年的時候,一位讀者也諮詢過遠嫁,當時我是私聊跟她說這個問題。

她想嫁,可真的捨不得父母,而男方也不願意離開自己所在的城市,與當事人的情況差不多。

那會的我沒勇氣公開寫這個話題,就私下跟她講——

愛情的痛苦指數會隨著時間而沖淡或消失。再說得直白一點,你這段感情一沒涉及婚姻相處,二沒涉及子嗣關聯,三無利益捆綁。所以,任由你此刻多放不下,它真的也就是一種情感所帶來的情緒化而已。

再現實一點講,就算你此刻分手,你的痛苦是一點點減少的。但遠嫁,面對親人的分離,你的痛苦是一點點遞增的。

它就是一場失戀,相較於骨肉分離,平心而論,失戀的短暫痛苦真的沒有長久相思,那麼折磨人。

尤其是如果你在本地找到了一個同樣契合的人,你會萬分感謝自己當時沒有以犧牲親情的代價而去成全愛情。

A男適合成為你的老公,也許某天你遇上一個B男,驚喜地發現,原來老公這個角色並非是無可替代的。

只要男人夠好,兩個人之間有情,似乎A男B男都可以做老公。也就是說,愛情是可以轉移的。但父母不一樣,血緣決定他們的無可替代性。

你無法在A城市裡與父母攜手到老,到了B城市,就算公婆同樣很好,仍舊不能轉移你對父母的情感。

都說寧毀一座廟,不毀一門親。我無法干涉外人,但若某天我的這門親是建立在遠離父母之上,那我會親手毀掉。

如果有些女性跟我一樣,拒絕遠嫁,在當地找了一個男人卻過得不幸福,該怎麼辦?是不是會後悔?

我覺得嫁錯人,不是因為你沒有遠嫁的原因。你不遠嫁,也不等於你要隨便找個當地人嫁呀。

只要你足夠理性睿智,你嫁哪個地方的人,都不至於滿盤皆輸。我所表達的是,既然如此,根據自己的情況去選擇嫁哪個地方的人,更能雙贏。

今天就是天塌下來我也要講,要保留親情和愛情,最恰當的方式就是選擇同地域的異性。

這種代價是最小的。代價之一,選擇數量降低,但再低也是建立在一個城市的人口中。代價之二,你放棄外地戀人,只會痛苦一段時間。至於到底會痛苦多久,取決於你遇到下個合適的人要多長時間。

有些傷口可以治療,但有些傷口不能治療。我沒見過失戀就終身痛苦的人,但我真見過子欲養而親不待的追悔莫及。

既然左右都有損傷,那就選擇傷口最小的去承受。

我又想到另一個可能性,如果自己的家鄉很貧窮落後,而遠嫁的又是一個高門第。又該怎麼辦呢?難道在當地找一個差不多的,而放棄飛進金窩窩嗎?

其一,差距太大的婚戀結合,不太可能存在。在山裡住茅屋的姑娘,大概率是嫁不到湯臣一品的。

不排除博弈手段很強,硬是飛上了枝頭,且穩坐枝頭。既然都有這個手腕了,那之後「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為家族大換血,比如讓父母到同個城市來養老,估計也只是時間問題。

其二,若差距有一些,但並不是很大,比如開二十萬本田的VS開四十萬寶馬的。就這點差價,竊以為不足以去承擔遠嫁的代價。

還是那句話,我的建議是參考,請不要用對錯去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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