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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親時岳父臨時加30萬彩禮,男子一怒「借友妻」完婚,真新娘蒙圈

文\好孕姐

國慶期間,在家閑來無事,逛某乎。某乎也特別了解我的八卦心理,給我推送一些特別有趣的回答。其中就有一個,最有意思。

事情是這樣的,新郎和新娘戀愛好幾年,感情也比較深厚。談婚論嫁的時候,男方給女方30萬的彩禮,以及5萬左右的三金。女方家從中拿出10萬,幫助小兩口買車。結婚當天,新郎去娶親的時候,岳父和他家人看男方家挺有錢,覺得之前給太少,臨時加了30萬彩禮。

30萬現金,也不少,新郎一時拿出不出來。和幾個伴郎湊湊,才湊出10萬塊錢,說剩餘的婚禮後再給,還打一欠條。畢竟,客人都等著新娘回去,吉時耽誤不得。但岳父態度很強硬,就要現金,不拿到手,就不讓舉辦婚禮。新郎問新娘她的選擇,願不願現在跟他走,新娘回答:彩禮說收30萬,其實又退回去10萬,讓我爸媽很丟人,今天也丟丟你爸媽的面。

這話一出,新郎也生氣了,在這等著他呢。新郎爸爸是當官的,可丟不起這個人。最後一合計,就讓一個朋友的媳婦假扮一下,把婚禮儀式進行下去就行。大家也理解,最後和司儀商量,簡化一下,去掉敬酒環節。參加婚禮的人,有些沒看出來,畢竟畫著大濃妝。有些看出來,但也不會說出來。最後,婚禮順利完成。

完成之後,新郎提出離婚,真新娘傻眼。原本一段美好的婚姻,就這樣戛然而止。好好的女孩,因為父母,成了二婚,不知道這女孩以後是否會後悔。

這件事中,也告訴我們幾個道理,聽了准沒錯。

人不能貪得無厭,讓人太下不來台

從全國範圍的彩禮來看,30萬已經不算少的,其中還不包括車、房子、三金。就算覺得少,也應該在婚禮前,雙方坐在一起商量商量。可這倒好,娶親時才說,給了10萬,打了欠條都不行,非得要30萬現金。這就有點貪得無厭,過分了。

到最後,錢沒要到手,女兒也成二婚了,偷雞不成蝕把米。所以說,嫁女兒不是賣女兒,彩禮可以要,但不能臨時加價,讓人下不來台。不然到最後,受罪的還是自家閨女。

人要有主見,不能只聽父母的

為人子女,要聽父母的話,因為父母永遠都不會害自己。但人也要有主見,不能跟著父母胡來。像是上面這件事,新娘就是典型的拎不清,把未來老公和婆家放在自己的對立面,導致不幸的發生。

父母的話要聽,但要選擇性地聽。還是要有自己的主見,頭腦清楚、拎得清。不要被親朋好友一慫恿,就做出不理智的事情。畢竟,婚姻搞砸了,受苦的是自己。

說到底,這件事從頭到尾,是岳父母太壞,新娘可憐又可氣。所以說,做人不能太過分,留有餘地,日後才好相見。

高級育嬰師,心理諮詢師,原創育兒漫畫文章作者,歡迎關注【好孕】,你想了解的科學備孕、孕產護理、寶寶健康、成長發育,都可以在這裡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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