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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七旬老父狀告女兒拒贍養」:父不慈,有何臉面讓子女贍養?

父親狀告女兒,即便是贏了官司,也輸了親情。

01

問大家一個問題:倘若你父親在你9歲那年跟你母親離婚後就消失了,從那之後也未對你盡什麼撫養義務,你會覺得自己還有父親嗎?再深的親情,也都會隨著為人父的不管不問而消失的無影無蹤!

然而可笑的是什麼?幾十年前對你不聞不問,幾十年後感覺到自己孤獨了,才意識到自己還有孩子了。年輕的時候只顧自己風流快活,老了年紀大了孤獨了才覺得自己需要親情了,呵呵,你早幹嘛去了。

近日,有這樣一則熱點新聞很值得關註:七旬老父狀告女兒拒贍養。

事情是這樣的,在今年5月份,70歲鄭先生以未盡贍養義務為由,將大女兒鄭碧雲告上了法庭。「我不可能認這個父親,我沒有這樣的父親。」鄭碧雲表示,9歲起她便離開父親,跟隨離婚後的母親到昆明生活、工作。

鄭先生為什麼會狀告自己女兒呢?

據他自己所說,是因為上了70歲之後,孤獨感越來越強烈,年紀越大,也就越發的想念女兒。但是女兒總是躲著自己,電話都不打一個,更別提安慰、贍養自己。女兒越是躲著,鄭老先生越是想找到女兒。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鄭老先生不是沒有退休金,他每個月可以領到3300元退休金,這筆費用在他看來只能保證基本的生活和醫療。他最大的痛苦是內心的孤獨感越來越強烈,「年老了,卻沒有人陪他說說話」。

所以呢,為了讓女兒贍養他,給他點安慰,他就把自己女兒給告了。

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很氣憤?

年紀大了孤獨感強烈才覺得需要女兒的安慰,那麼你自己年輕的時候可給過女兒什麼父愛?自己有退休金明明可以自給自足,偏偏還要告女兒,還打著親情的幌子?真要是在乎親情,就不會這麼明目張胆告女兒。現如今,即便是官司贏了又如何?不還是跟女兒徹底撕破臉了,輸了親情。

打著親情的幌子說孤獨,擺明了還是厚著臉皮想要錢。

果然,沒有責任心的男人在什麼時候都是自私的,只想著自己,對於他而言,所謂錢才是最重要的。

鄭老先生在1969年7月跟潘女士走入婚姻,他們很快就有了第一個女兒鄭碧雲;三年後,又有了第二個女兒鄭曉蓉。潘女士是城裡人,還是個中專生,但是鄭老先生年輕時只是個鐵路小工。他們倆的結合在現如今看起來有點「門不當戶不對」。

在1975年年底,他們倆協議離婚了,離婚的原因是感情不合,再加上潘女士想把女兒給帶走逃離「山溝溝」,因為他們生活的地方太窮對兩個孩子成長不利。大女兒雖然被判給了鄭老先生,但潘女士還是把大女兒給帶走了。

不得不說,潘女士真的是個很好的母親:一個女人以一己之力養兩個孩子,可想而知是多麼困難。而且大女兒沒有判給她她還是要養,是因為她真的疼孩子,不想女兒落到山溝溝里。

離婚的時候說得好好的鄭先生每個月支付20元撫養費,可是自1978年5月潘女士工作調到昆明後,鄭先生就支付了同年6月一個月的撫養費,然後從1978年7月以後就再也沒有負擔過長女的撫養費。

鄭老先生承認說自己未曾親自撫養長女,對長女有所虧欠,可是他當時同意前妻帶走也是因為「男同事帶女兒有諸多不便」。我覺得這點很可疑?就算你覺得自己帶女兒不方便,為什麼撫養費不繼續給了呢?前妻帶走女兒你就不給撫養費了,說到底還是不想給吧。

後來1986年,鄭碧雲考上大學,這一年,潘女士提出讓鄭先生承擔女兒的生活費。經法院判決,鄭先生自願從1986年9月起,每個月給鄭碧雲生活費26元至鄭碧雲參加工作領導人工資的頭個月止。法院判了才給撫養費,可如果前妻不告,是不是就不給了呢?

但是這筆撫養費也就支付到1991年底。

讓鄭先生未料到的是,大女兒鄭碧雲大學畢業後,還是不認他這個父親。

由於女兒不認他這個父親,鄭老先生就在今年5月把女兒給告上了法庭。鄭老先生還說什麼?「小女兒我沒有撫養過,但我每次來昆明,都是住她家。」言外之意是什麼?大女兒我給錢了,還不認我?太不仁義了。

呵呵,我只能說,小女兒不記事,你的大女兒可都記事了,你們離婚時9歲的孩子可什麼都清楚。

鄭碧雲之所以不想承擔和贍養,是因為她覺得即便原告是自己的父親,可是多年沒見過、沒有盡過撫養義務。而且她自己還是一名腎移植患者,身體十分虛弱,無什麼經濟能力。

這個案件現如今也作出了判決:大女兒一次性支付2020年5月至9月的贍養費3000元,然後10月之後每個月支付600元。小女兒負責鄭先生每次來昆明期間的食宿費用,且每月定期探望鄭先生兩次。

目前大女兒是不服從判決,已表示要上訴。

七旬的鄭先生確實是官司打贏了,但是他同時也失去了親情。要知道沒有無緣無故的親情,曾經給過幾年的撫養費,就能被稱之為「父親」了嗎?你這父親也當得太過簡單了吧。幾十年都不見,哪還有什麼親情?不過是有著一些血緣的聯繫而已,也只有如此。

兩個女兒,這麼多年可都是潘女士一人撫養長大的,再說了你大女兒還是個腎移植患者,你大女兒生病的時候,你這個父親又在哪裡呢?可不可笑!只有自己年紀大感覺到孤獨了才會想起女兒,這要是自己過得錦衣玉食,會想起女兒嗎?

這篇文,我想藉此事著重說一下:父不慈,有何臉面讓子女贍養?

也希望能告誡一些已婚人士,你想跟孩子建立好的親情,你想在晚年的時候享受天倫之樂,也請讓自己先盡責。

02

說到「親情」這個詞,很多人都會情不自禁的想起很多人,自己的父母又或者兄弟姐妹,要不然就是自己的家庭。但也有人提及親情,會感覺很寒心,他好像有很多親人,但又好像沒有親人。

你說他沒有親人好像也不對,總有人會拿親情來綁架他;

你說他有親人,但是他很清醒地知道:倘若是親人,就不會這麼來逼迫他。

人在很多時候,或許真的應該讓自己狠心一點,親情也是得講究條件的,你要看他是怎麼對你的,而你也能以怎樣的心態去回饋他們。

真正的親情,是你對我好我對你好,而不是用來加以道德綁架。

拿開篇的鄭先生來說,他跟兩個女兒怎麼可能會有親情呢?我們都知道在照顧孩子這件事上向來是母親擔待得多,做父親的頂多也只能給給錢,這在以前七八十年代更為明顯,因為男人一向是不顧家的,能把錢拿回來就不錯了。

就像我們家,是我母親一個人邊干農活邊養大了四個孩子。我父親成天忙著出去做生意,不幹家務,就連地里的活也不怎麼干。做生意要是能掙錢也好,可更多還是捅了簍子,然後還得靠我母親種地掙錢。要不是我母親撐起一個家,哪有我們幾個孩子的幸福生活。母親對我們的養不僅是在生活上,更多是在教育和愛的陪伴上。

父親雖然也疼我們,但他是屬於傳統的大男子主義,對孩子的關心真的很少。

我敢說,老一輩的父母有很多都是這樣的,男人在對孩子的教育和愛的陪伴上很少,有了孩子他們更多是交給女人,而自己當爹當得很輕鬆。男人唯一的能力也就是掙錢了,有的男人甚至連錢都不掙。

文中的潘女士還是很有想法的,畢竟她是個中專生,又算是城裡人,她不想讓女兒一輩子待在「山溝溝」里。為了女兒的生活著想,加上她還得照顧老母親,跟鄭先生感情又不和,所以毅然決然地離婚了。離婚之後自己一個人待著兩個女兒生活,可想而知她要付出多少?而且還得上班。

大女兒是被判給前夫的,按理說跟她沒關係,但因為心疼女兒她甘願自己養。

鄭先生只會埋怨是前妻主動帶走的大女兒?可問題是為什麼自己承擔撫養費不主動呢?幾年下來總共承擔的撫養費也就幾百塊錢,還得潘女士通過打官司才願意支付,好意思嗎?這叫對女兒盡了撫養義務?你這父親當的可是真簡單。

人類有限的生命時光中,最美好的事莫過於「你撫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請問你作為父親,到底陪伴了什麼?

很是讓人無奈,現實中有很多類似的事情,男人在年輕的時候對孩子不管不問,什麼都扔給前妻,可是到了老了才覺得自己需要親情了。你覺得自己不能動了,想起了子女了,可是你憑什麼讓他們對你有感情?靠道德綁架才能得逞的親情,永遠是最齷齪噁心的。

03

我再說一個真實的事。

劉女士在兒子10歲的時候跟丈夫離婚了,離婚時她想帶走兒子但是前夫跟前婆婆都不讓。劉女士沒有法子,只能狠心撇下兒子走了。離婚後的幾年裡,她也回來看過孩子,可是前夫前婆婆總是阻撓。等到兒子上大學了,劉女士終於有機會見到了兒子,然而兒子對她誤解很深,不是特別願意認她這個媽媽。

多少年之後,劉女士生病了,她沒有打電話通知兒子,因為她覺得自己不配當母親。讓人詫異的是什麼?當兒子得知劉女士病了,卻主動來探望她,認了她這個母親。

兒子說:「媽,雖然你沒有撫養我長大成人,但你在我十歲之前付出是最多的。我以前不想理你,是因為恨,那時候我年紀小,但是現在我有了孩子之後我明白了,一個女人在孩子的付出上要比男人多得多。是你拼死拼活生了我,是你一個人把我帶到十歲,你也想帶走我愛我,可是你無可奈何。」

可能你會問,為什麼在男女不養孩子這件事上,我們對於女性會相對寬容一點?

我聽過這樣一句話:「作為一個父親生而不養哪來的恩,只用了幾分鐘一顆精子而已就做了父親。哪怕母親不養也有恩,母親至少經歷過各種身體不適懷胎十月,從生死線生下的孩子,還有帶孩子最為勞累那幾年,也是女人承擔的更多。所以在男女對孩子盡責這件事上,男人是無法跟女人相比的。當然,極個別只生不養的母親除外。」

這句話說的可能不會讓很多男性開心,也有點以偏概全,但還是蠻中肯的。

文中的鄭先生若真是想要親情,他不會把兩個女兒給告上法庭,告了「倚老賣老」,也不會得到什麼真正的親情,只會讓女兒更恨自己。你想想看,連最基本的子女對父母的探視都得用法律強製得以實現,該是多麼可憐。越是強制,越不會有什麼真感情,鄭先生看似贏了,實則輸得最慘。

我不會同情跟可憐鄭先生,畢竟「有因必有果」,真要是心疼女兒當初就不該不管不問。給予孩子的陪伴跟關懷,絕不是你給幾個錢就能了事的,你真的關心過他嗎?你參與過他的成長嗎?他最難最需要陪伴和愛的時候,你又在哪裡?

當父親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你自己當得輕鬆,更多讓他人替你承擔,你又能指望孩子對你有多少感情?

鄭先生接受採訪的時候說:「我沒有其他孩子,法律上我只有這麼一個女兒。但經此波折,我可能永遠失去這個女兒了。」說得自己很可憐,但是怪誰呢?

哪怕女兒真的贍養了日子也不會太好過,畢竟陌生的親情,天倫之樂都是奢侈的。

今日話題:你怎麼看待「七旬老父狀告女兒拒贍養」?歡迎留言。

- END -

★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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