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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掉一個男人,只需兩個字」,前妻放的狠話,在自己身上應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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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曾經有位老人告訴我:不值得的事不要去做,一開始就知道不值得,做了之後只會更加感覺不值得。

這應該就是所謂的「不值得定律」吧!回想自己走過的路,做過的事,發現這個定律確實一直在起作用,不管是做了不值得的事,還是愛了不值得的人,從結果來看,都不值得自己浪費時間。

如果只是做了一件不值得的事,頂多會損失一些東西,而且是一次性的損失,結果還不算太糟糕。

但是,如果愛了一個不值得的人,損失的就不僅僅是看得見的東西了,更重要的是,心裡會留下傷疤,一想起來就會隱隱作痛。

02

朋友阿陽在談及他的前妻阿慧的時候,也說過「不值得」,他就是我們上面說的那種情況,愛上一個不值得的人,付出了很多,得到了很少,留下了傷疤。

在他們的那段感情中,阿陽是個很矛盾的角色,既主動又被動。

主動指的是,愛情是他開始的,開始了之後一直對阿慧好,哪怕從一開始就感覺不值得,但他覺得既然是自己選擇的,就應該堅持下去。

被動指的是,他也是人,精力也有限,有時候也會感覺累,不想讓愛情繼續了,但是一想到要放棄堅持了那麼久的愛情,太可惜,於是就被動地讓愛情繼續。

這樣的矛盾狀態,一直伴隨著他,戀愛時如此,結婚後亦是如此。

而阿慧,她之所以總讓阿陽感覺不值得,是因為她很少為阿陽付出,總是坐享其成,覺得阿陽的付出是天經地義,她不知道阿陽是不捨得放手愛情,只認為阿陽是不敢離開她,從而就越來越肆無忌憚。

或許其他人也經歷過這樣的愛情,在愛的人面前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結果非但沒有讓對方感動,反而讓對方覺得你無能,覺得你不敢離開她。

對了,還有否定,阿慧總是在吵架的時候否定阿陽,把他貶得一文不值,有一次還口出狂言說:「毀掉一個男人,只需兩個字!」

她說的兩個字是「離婚」,她覺得,既然阿陽非她不可,離開她活不了,只要阿陽敢得罪她,她就離婚,這樣就可以給到阿陽最狠的報復。

她可能做夢也沒想到,她所放的狠話,有朝一日會在自己身上應驗。

她確實跟阿陽離婚了沒錯,但是卻並沒有給阿陽的生活造成什麼損失,反而是,阿陽離開她以後,如釋重負,不用再為了她讓自己受委屈了。

反倒是她自己,離婚後沒有人遷就她了,沒有人護著她了,沒有人任由她「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了,她的人生開始走下坡路了。

此時的她,才意識到阿陽對她來說有多重要,於是又擺出一副「示弱」的姿態乞求復婚。她以為示弱就可以回到前夫身邊,結果阿陽卻拒絕了她:

『雖然你沒有背叛婚姻,但是你對我做的所有事,也是一種背叛。背叛過的人,不值得挽留,更不值得收留。從一開始我就覺得你不值得我愛,我傻傻以為堅持愛你就可以讓你感動,可以把你變成一個值得我愛的人,結果表明我錯了,不值得的人,愛得越久,越會發現不值得。我已經在你身上浪費十年光陰了,我不想再浪費生命了,餘生,我要為自己而活,我的人生規劃中不再有你!』

03

雖然其他人的感情經歷可能跟阿陽不太一樣,但本質是一樣的。如果你也在分手或離婚以後,感覺之前愛的那個人不值得,整體去反觀你那段感情的時候,你不難發現,你愛過的那個人,從一開始就不值得你愛。

很多人雖然平日里很有主見,但是面對感情的時候,卻變得優柔寡斷,明明內心有了不好的感受,明明自己感覺到了不值得,但還在讓自己堅持,要麼心中存在僥倖,要麼礙於別人的眼光,覺得自己放棄愛情會被人瞧不起。

就像阿陽最後說的一樣,他以為堅持下去就可以改變對方,以為一直付出就可以把對方變成值得自己去愛的人,可結果卻大失所望,他用十年時間驗證了一個事實:不值得你愛的人,不會變得值得你愛的人,反而是,你愛得越久,越發現不值得去愛。

這種「不值得定律」不難理解,每個人都要靜下來思考一下,都能明白其中的含義。但光是明白還不夠,需要落實到行動中,落實到自己的生活和人生中,它才能起作用。

如果你也像阿陽一樣失意過,愛過不值得的人,做過不值得的事,願你往後餘生不要再重蹈覆轍。雖然說我們犯錯以後可以補救,可以不再讓自己犯錯,但走過的路無法重來,人生只有一次,多和值得的人打交道,才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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