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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狗馬路撒歡,女騎手因此喪命,寵物主獲緩刑

46歲顏女士帶著自己飼養的18公斤米克斯犬出門,回家途中並未給狗狗帶上牽引繩,導致它亂竄橫穿馬路,一名途徑此地的女騎士因閃避不及,撞上狗後不幸重傷身亡。飼主顏女士一審被判過失致人於死,刑8月;二審因顏女士以125萬新台幣(約人民幣28.9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獲對方家屬的原諒,法官最終予以緩刑2年。

據悉,高雄段姓女騎手傍晚騎車途徑橋頭區南溝路二段時,眼前突然竄出一隻狗橫穿馬路,她因閃避不及撞上該犬,當場人車倒地,後來因受有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四肢多處擦傷等傷害,經緊急送醫後,隔日仍因神經性休克不治身亡。

高雄「地院」審理時,釀禍犬只的主人顏女士否認有任何未栓繩的事實,她辯稱狗的脖子上除了有項圈外,還有一個鈴鐺圈,平時她都有用繩將狗綁在自家門把上,猜測應該是鈴鐺圈不堅固,狗才會掙脫。

不過法官經調取相關監控後,認為顏女士身為寵物的主人,依法就負有防止毛孩無故侵害他人生命的義務,且她明知家門前可以通往大馬路,本應注意不得讓狗在道路奔走、妨礙交通,且依當時情況來看,並沒有不能注意的情況,審結認定顏女過失行為與女騎士死亡具因果關係,判處她有期徒刑8月。

案經上訴,「二審高院」審理時顏女坦承錯誤,並主張自己已與死者家屬以125萬元(約人民幣28.9萬元)達成和解,對方有表示原諒也不再追究,判求法官能予以她減刑或緩刑機會;法官衡量一切情狀後認為有期徒刑8月已屬中度偏低量刑,不過因死者家屬在調解筆錄中有表示「願寬恕顏女」,最後宣告予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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