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緬甸法律真奇葩!殺人犯可以公開出監獄、小矛盾卻要被抓罰

緬甸法律真奇葩!殺人犯可以公開出監獄、小矛盾卻要被抓罰

緬甸法律很奇葩!奇葩在什麼地方呢?比如罰款,還有罰款20緬幣的條款。罰款20緬幣摺合人民幣才1毛錢。有讀者說,我100緬幣都不好找了,給1000緬幣警察都沒有辦法找零。

還有的奇葩是,緬甸是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家,同時緬甸一高興就會大赦天下。曾經出現過,一個殺人犯被赦免出來,結果一周時間不到因為殺人又被抓進去。有記者採訪他,人家根本不怕。這個殺人犯說了,大不了再過幾年等到大赦的時候,又可以出去了。

在緬甸還有關於特定人群的奇葩法律規定,比如說,在緬甸如果僧侶違法了,警察不能去抓人的。必須報告給僧侶委員會,由僧侶委員會進行判斷。僧侶委員會裡面全是僧侶,他們的處罰往往是點到即止,畢竟佛家以慈悲為懷嘛。

剛才,說的都是緬甸法律寬鬆的一面。另外就是,緬甸法律針對普通人的很多方面卻又很嚴格。比如,前幾天仰光規定,不能自行處理垃圾,必須出錢請清潔公司處理,否則違法。比如,曾經有夫妻因為矛盾,警察以婚內那啥直接抓人。還有幾百人的大賭場公開開著不管,有人鬥雞結果直接被抓。

【緬甸中文網訊】撣邦北部消息,12月13日午間,皎梅縣昔卜鎮娘郭彬村3號區,一名酒精中毒,精神恍惚的男子在自家院內,放火燒毀自家的3輛摩托車。

據了解,當時,精神恍惚的男子,將自家的3輛摩托車擺放在一起後,潑灑了汽油,然後放火焚燒。雖然消防局接獲火警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撲救,但3輛摩托車還是被燒毀了。目前,昔卜鎮繆瑪警局以《刑法》435條例,對縱火的男子的進行立案追責。

無獨有偶,在12月10日晚間,馬圭省馬圭市也發生了類似的案件。一名男子與妻子吵架後,放火將自家的摩托燒毀,之後,警方依據《刑法》436條例,對縱火男子進行立案追責。

事發後,不少讀者留言稱,在緬甸,無論發生什麼案件,警方的公告都是「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追責」。而緬甸的「立案調查」規則,引起不少讀者的質疑。

有讀者表示,在緬甸,車子在路上故障或者壞了,車主也要面臨追責;如果是某種電器故障引發火災,那麼電器的主人或者打開電器的人,將面臨追責···

其中引起較大爭議的是發生在曼德勒附近工業區的一個案件。一家美國公司因涉嫌種植大麻被政府依法追責,但在這個案件中,涉案美國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早已回國,最終被追責的是在一名緬籍短工,他被判了20年有期徒刑。

那麼現實生活中,您遇到過哪些被追責的「奇葩」經歷?歡迎在留言區參與討論。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緬甸中文君 的精彩文章:

緬甸一大學迎來「百歲生日」,中國學生以最獨特的方式發去祝賀
緬甸一對夫婦與他們的700隻雞仔死亡,只因他們的一個壞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