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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美國警察都這樣清算「暴徒」了,還被批太軟!

美國國會大廈走廊。

一扇玻璃已被砸碎的門緊閉著,擋住抗議人群的路線。

門後,一名國會警察躲在距離最近的一個房間門口,緊握手槍對準只有兩三米遠的門外。

一陣嘈雜聲中,槍聲猛然響起,正在試圖爬門而過的一名抗議者應聲跌落……

這一槍,成了這場美國國會騷亂的一個標誌性場景。

一聲槍響,曾同樣出現在2019年11月11日的香港街頭。

都是面對暴徒,都是警察的一槍,結果卻完全不同。

美國這邊,悄無聲息。

香港呢,當天下午就是警方對開槍事件做了公開說明,但西方輿論「濫用職權」「暴力執法」的指責依然不絕於耳。

香港警察,咋就不能學學美國警察執法的強硬呢?

1

美國警察的表現,成為這場「動搖國本」之亂的一個焦點。

如此近距離地射殺一個抗議者,國會警察6日這一槍,再次展現「強力執法」的一面。

騷亂次日,國會警察局長斯蒂文·桑德也辯護說,面對數千名暴徒,警方及其執法夥伴做出了「勇敢反應」。最新消息說,一名在國會騷亂中遭抗議者攻擊而受重傷的國會警察,已於7日晚間不治身亡。

但警方足夠強硬了嗎?美國多位政客都不認同。

國會參眾兩院議長麥康奈爾和佩洛西等都抨擊警方高層制暴不力。共和黨資深參議員格雷厄姆甚至直言,「9·11」過去20年了,美國警察「怎麼還能輸這麼慘?」他還聲稱,警方當天「應該使用致命武器」。

面對激烈抨擊,斯蒂文·桑德以及參眾兩院的警衛官,7日先後被迫辭職。

國會大佬們的「憤怒」,預示著圍攻國會的事不會輕易了結。

有報道說,6日暴亂髮生後不久,就有來自超過18個執法機構的警察及國民警衛隊被緊急調往華盛頓,幫助平息暴亂。

數小時後,國會大廈秩序剛一恢復,執法當局針對騷亂者的清算就連夜開始了。

美國代理司法部長傑弗里·羅森說,聯邦刑事檢察官們「徹夜」未眠,與國會警察局、聯邦調查局、華盛頓警察局、煙酒槍支及爆炸物管理局等合作,「搜集證據、辨識肇事者,並視情況提出聯邦控罪」。

FBI局長克里斯托弗·雷也證實,已部署聯邦調查局的「全面調查資源」參與其中。

數以百計的調查人員連夜行動,辦案效果立顯:

短短36個小時內,就有55人分別在聯邦以及地方法庭受到指控。罪名都與非法進入國會有關,包括違反槍支法規和盜竊政府財務等。

除了大規模出動官方人員,執法部門還試圖發動社會力量。

FBI和華盛頓警方都在鼓勵民眾幫忙指認暴徒。一些參與騷亂者曾在社交媒體上以視頻或照片形式「直播」攻擊國會的過程,現在這些都成了「犯罪證據」,他們中不少人很快就被揪了出來。

但有些美國網友覺得,光是根據官方照片或網上顯而易見的證據指認,太小兒科了。

這些美媒口中的「民間業餘網路偵探們」決定自行增加難度,搞起「人肉搜索」,挖掘更多騷亂者的身份信息:「讓我們點名羞辱他們吧!」

雖然圍攻國會的一些人6日成功「逃離」現場,但他們很難「全身而退」,一時半會還擺脫不了警方等執法部門的追究。

2

緊急調集更大規模警力進華盛頓增援,現場斷然「開槍平叛」射殺抗議者,連夜展開刑事調查和逮捕……

美國警方這一連串操作,算得上迅速而且強硬了。

但負責華盛頓地區的代理聯邦檢察官邁克爾·舍溫7日說,這還不夠。

他說,「這還只是一個好的開端,絕不是結束」。識別和逮捕騷亂者的工作,可能持續幾個月甚至一整年。

有意思的是,還有「好事」媒體提問:檢方是否也在檢視總統特朗普在這場國會騷亂中所起的作用?

這位代理聯邦檢察官回答:

他在查看其中「所有行為者和任何發揮作用的人」,如果證據符合犯罪要素,他們就將受到指控。

騷亂平息整整一天後,7日晚間,特朗普在剛剛解凍的推特賬號上發聲,上來就跟暴力攻擊國會的支持者們劃清界限。「那些從事暴力和破壞行為的人,你們不代表我們的國家。那些觸犯法律的人,你要付出代價。」

但這無法彌平國會以及輿論中對他「煽動騷亂」的指責。

數十名民主黨議員甚至要求副總統彭斯援引憲法第25條修正案,罷免總統。否則,他們就在國會啟動彈劾程序。

在檢方表態「不排除」追求他在騷亂中的角色後,這位還有不到兩周就將卸任的總統,心頭可謂「堵上加堵」。

3

看看,雖然美國執法部門尤其警方如此強硬,甚至直接開槍殺了人,但並沒引起包括美媒在內美國上下的「驚訝」。

回想一下2019年11月11日,香港警察槍聲響起的那一幕。

紐約時報對那件事的描述充滿惡意的暗示:「警察舉槍對著抗議者,被示威者設置的路障困住的通勤者難以相信眼前的這一幕。幾聲槍響後,一名21歲的男子在一個空寂無人的十字路口中央倒下。」

多麼令人激憤的情景!

你信嗎?

實際情形是,既不是「空寂無人」的街道,也不是無故舉槍的警察。

幾名暴徒攜帶武器,至少有三個人在不斷靠近那名警員。其中的白衣暴徒不斷試圖蒙住警員的眼睛、而且多次蒙上了,另外兩名暴徒則圍攏過來,企圖近身搶槍。警員已事先向暴徒發出警告,但暴徒依然不斷逼近。

出於維護自己生命安全和槍械安全的考慮,這名警員開槍了,這顯然是恰當的。而且,他已經非常克制,只打向暴徒軀幹而不是頭部。

相比之下,衝擊國會山事件中被警方擊斃的女抗議者,她的有關情況,美國警方沒有給出進一步的說明。

當然,我們也知道,止暴制亂是各國政府的通行做法,更是警察的責任所在。適度用槍,也是世界警界的慣例。

在中文語境下,警察取「警之於先,察之於後」的意思,前者需要暴力支撐,後者離不開強制執行。很明顯,暴力本身就是警察的固有權利。

美國社會呢,也很特殊,它是一個持槍社會,民間擁有大量槍支。這就導致對於警察執法,尤其是開槍執法的門檻比較低,或者說,寬容度比較大。

4

只是讓人納悶的是,美國的精英階層對香港和華盛頓暴亂的雙標。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7日發出質問:

和美國警察比,香港警察簡直太「溫柔」了。

他們頂多就是催淚彈和辣椒水,動槍是極少極少的情況,還會迅速給公眾做出開槍說明。

就這樣,美國的那些精英依然堅持不懈地指責香港警察「太暴力」。

他們的邏輯是:發生在別人家的暴動是為「自由而戰」,警察的行動就是「鎮壓」;發生在自己家的就是「暴亂」,警察擊斃人是情理之中。

像這樣對內對外的兩套話語體系,他們運用得相當熟稔。

只是長此以往,人們不由得想問:

美國的政治精英、知識精英和媒體精英對國內外事情做判斷的道德可信度還能持續嗎?比如佩洛西對同樣事件的描述怎麼就從「美麗風景線」蹦到了「暴徒」?

美國在海外推行民主的行為還能持續嗎?

美國的民主還能持續嗎?

最後,像戈爾巴喬夫所說的,美國這個國家還能持續嗎?

圖片來自網路

原創:?補刀客?補壹刀? ??執筆/刀劍笑叨叨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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