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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請假不批違法嗎?關於請假的這幾件事一定要注意

員工總會由於各種原因要請假,可是病假,婚假,年假,喪假...,到底哪些可以批,哪些不能批呢?下面就來為各位HR小夥伴分享一下~

必須批准的假

01 病假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3條的規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可根據工作年限,享有3~24個月的醫療期;

勞動者因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休假屬於法定的權利,只要勞動者持有有效的病假證明,即有權享受勞動法給予的醫療期,單位也必須予以批准。

而且,如果勞動者在規定時間休病假的,單位不得因此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以此為由開除勞動者,勞動者可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要求支付賠償金哦。

02 產假

根據《勞動法》第62條、以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5、7條的規定,女職工因懷孕、生育,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產假。

ps:除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有關於產假的規定之外,各省對於產假一般會有不同的延長。例如,有的公司還會給生育過後不滿一年的母親延長哺乳假。

產假是女職工的正當權益,如果單位拒絕給女職工休產假,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申請調解仲裁、甚至是起訴。

03 婚假

婚假是最喜慶,也是最讓人開心的一個假期了。在婚假期間,用人單位需如數支付勞動者工資,這不僅是對勞動者的權益保護,也是一種福利政策哦。不過根據政策不同,每個省份的婚假時間也各不相同。

2016年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

可協商的假

01 帶薪年假

是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的假期。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3條的規定,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不過,根據該條例第三款規定,單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另外,根據該條例第4條的規定,若存在法定的情形,職工當年是不能夠再享受年休假了。比如說,該年享受的病假已經超過了一定的時長,那麼該年就不再享受年假,單位可以拒絕批准。

可酌情決定的假

01 喪假

生死乃人之常情,喪期也是每個人不想遇到卻又難以避免的一個時期,給予員工喪假,不僅能對勞動者進行精神撫慰,還能有效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

根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等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3天的婚喪假。

所以,如果是國企的員工要求享受婚喪假的,假期在3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都是可以照常發放的喲。

02 探親假

探親假是對於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的職工,每年給予他們團聚時間的假期。而且探親假根據路程的長短,還可以適當給予路程假。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兩個假期都是針對國企和事業單位規定的,而其他單位的職工是否享有,則需要由單位領導酌情決定了。

工作需要勞逸結合,對於辛苦工作的職工,如果有休假需求,單位要盡量批准哦,這樣也會增加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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