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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這個罪業,等於捨棄了生命

我們皈依了佛法,以佛法為道路,選定了這條路以後,就要一心一意的走。只走這條路,不走世間、神道、善道(此處的善道指修有漏的善,獲取善趣安樂的方法)只用這個方法,不用世間、神道、善道等方法。所以不應該再做世間的瑣事,再搞世間八法,否則就是違反了這條戒律,違背了自己的誓言。違背誓言就是過失,就是罪業,這不是佛制定的,而是自然的,是天經地義的。

大家還是沒有真正地明白什麼叫皈依法。皈依法就是發誓發願:從今以後只走這條路,不走別的路;從今以後只用解脫、成佛的方法,不用別的方法。但如果還是不擇手段地搞世間八法,每天還是為世間的瑣事忙碌,就違背了自己的誓言,自己所立下的誓言就是假的。

在修行的道路上,捨棄誓言就等於捨棄了生命,就像具腐爛的屍體。依靠這具腐爛的屍體,怎麼會有價值?有些人還怨天怨地,埋怨上師三寶,覺得自己怎麼還不順利呢?你已經違反了誓言,已經捨棄了生命,怎麼能獲得成就?怎麼能得到無漏的功德?怎麼能福慧圓滿呢?

我經常強調基礎的重要性。若是你的出離心不是假的,希求解脫之心不是假的,在相續中能夠真心實意地立下誓言,解脫成佛就不難了。但現在你的出離心是假的,希求解脫之心是假的,還說「我要解脫,我要皈依」,就是虛偽。你若能真心實意地把輪迴、世間看成是火坑、是苦海,真心實意地認為學佛是解脫、成佛之路,就沒有什麼難的了。

立下了誓言,獲得了戒體,才是真正的皈依正法。在小乘里講,戒體是一些細微的物質;但是在大乘佛法里,戒體完全是一種決心、一種誓言。沒有下決心,沒有立下誓言,就得不到戒體。沒有戒體,就沒有對治力。失毀誓言,沒有對治力,就是失去生命的屍體,已經失去了人身的作用和意義了。

——摘自達真堪布《成就寶鑒論》皈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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