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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桓公之死告訴了我們一個道理,那就是:不聽管仲言,吃虧在眼前

(齊桓公與管仲對飲)

公元前645年,輔佐齊桓公成就大業,將齊桓公推上春秋第一霸主寶座的相邦管仲病逝了。

管仲的地位,我想我就不用再多介紹了,畢竟這是三國大v諸葛亮都當做偶像的人物。

尊王攘夷,攻滅譚遂,葵丘會盟,管仲可以說是用畢生的精力,成就了齊桓公的一生。

看來,當年那一箭,射得不虧。

齊桓公當然也能深刻地意識到,本質上,自己只不過是一個資質平庸的君王,如果沒有管仲這樣的大腿帶自己上分,自己斷然是混不到今天這個地步的。

所以在管仲臨死之前,齊桓公曾經十分焦急地詢問管仲:


《史記》:「群臣誰可相者?」

大哥,你死之後,誰能代替你,接著跟我一起組隊上分啊?

管仲表示,這事兒你不應該問我,而應該問你自己。

我是相邦,你是國君,國君對自己治下的這些臣子們應該是最為了解的。

齊桓公思慮片刻,提出了四個人選。

(易牙 形象)

第一個,是廚官易牙。

易牙,是春秋時期,齊國,乃至於全國聞名的大廚,因為做得一手好菜,十分得齊桓公的喜愛。

看來,想要征服國君,不僅要征服國君的心,還要征服國君的胃。

齊桓公想要重用易牙,但管仲認為不可行,因為易牙這個人性格上有些變態。

桓公在位的時候,是春秋五霸之首,齊國強盛,他身為國君,日子過得當然也是極為舒心的,住得好,睡得好,吃得更是不一般的好。

天下間珍饈美味,齊桓公基本上都品嘗了個遍,正因如此,齊桓公時常感嘆道,大哥我什麼都吃過,就是沒吃過人肉。

這話聽著很嚇人,但其實不過是一句戲言,是齊桓公開玩笑的。

不過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易牙一聽齊桓公想吃人肉,二話不說就把自己的兒子殺了,做成肉羹,進獻給了齊桓公。

知道這件事兒的齊桓公當然十分駭然,他一方面覺得易牙這位仁兄也太變態了,但另外一方面,齊桓公則認為,為了我連兒子都能殺,易牙鐵定是個大忠臣。

不過,管仲堅持易牙性格變態,不通人情,不能重用,所以齊桓公只能提出了第二個人選,開方。

這位開方同志,並不是齊國人,而是衛國人,他不僅是衛國人,還是衛國國君衛懿公(就是喜歡養鶴的那位仁兄)的兒子。

(開方 形象)

齊國強盛,必然要通過武力征服的方式向外擴張,而衛國小國寡民,綜合實力一般,儼然是齊國的囊中之物。

於是,齊桓公很快對衛國宣戰,表示我要打你了,你趕緊準備準備,咱們約個地方,到時候痛痛快快地打一架。

約架,是春秋時,戰爭的一個基本規律。

那時節的人重禮儀,有時候甚至會把禮儀比生命看得還要重要。

生活要講禮儀,做人要講禮儀,打仗當然也要講禮儀。

兩國開戰,無論敵我雙方實力如何,都要先通知對方,等對方組織兵馬,選好地點,約好時間才能交戰。

交戰的時候不能使用陰謀詭計,不能偷襲,更不能偷著補課,背地裡看克勞塞維茨的《戰爭論》或者孫武的《孫子兵法》(當然那個年代也沒有),反正總而言之一句話,即便是打仗,也要打的光明磊落,打的從容,打的體面。

齊國在宣戰的時候表現得很體面,衛國在迎戰的時候表現的則更體面,因為衛國很有自知之明,衛懿公知道自己根本打不過齊桓公,所以乾脆派齣兒子開方,攜帶金帛五車到齊國去送禮,希望兩家可以罷兵言和。

齊桓公認為,既然大家都是體面人,既然你禮物也送到了,那就完全可以化干戈為玉帛,於是便收兵罷戰,並且轉頭附送給了開方精美的禮品,希望開方回到衛國之後,可以轉達自己和平友好的理念。

齊桓公的想法很好,但開方卻表示,齊國強大,衛國落後,我呢,不願意回衛國了,想在齊國找個工作,給你齊桓公打工。

齊桓公十分開心,他認為是自己的個人魅力起到了作用,讓衛國的公子開方變成了自己迷弟。

這叫什麼?這叫不戰而屈人之兵,這叫一炮未發就俘獲對方儲君吶。

齊桓公喜不自勝,他旋即把開方留在了自己的身邊。

這位開方同志,做人的水平還真不是蓋的,在齊桓公身邊服侍,一待就是十五年,父親衛懿公死了他也不曾回去奔喪,可以說是全身全心的把自己奉獻給了齊國。

當然了,所謂奉獻,是在齊桓公的眼裡。

(春秋戰國)

因為齊桓公本質上是一個十分天真的君主,他不知道,禮儀上的美好只是春秋時期的表象,這段亂世下的內核,仍然是殘酷的。

因為所有周密的事情,都隱藏著秘密,而所有刻意的東西,都夾裹著惡意。

今日的卑躬屈膝,就是來日的頤指氣使,今日的俯首稱臣,就是明日的亂臣賊子。

人心似海深,唯一不同的就是,有人游泳,有人觀海聽濤。

當齊桓公提出開方這個人選時,管仲也提出了反對意見:這個人對父母親人都如此冷漠,做人就有問題,所以不能重用。

兩位選手都被接連pass,齊桓公拿出了三號選手豎刁。

豎刁,生卒年不詳,春秋時期齊國人。

不讀歷史不知道,一讀歷史嚇一跳。

齊桓公身邊的這些大臣,為了獲得齊桓公的信任,可以說是一個比一個拼。

易牙殺子,開方棄父,這位豎刁更狠,為了表示對齊桓公的忠心,他當著齊桓公的面自行閹割入宮,成為了齊國的權宦。

(豎刁 形象)

為了齊國王室的肅靜,豎刁甘願放棄自己的生殖權力,這同樣讓齊桓公為之動容。

能切才是真男人,別人不行,豎刁總行了吧?

然而,管仲還是覺得不行。

他認為,人情莫過愛其身者,就是說人最先要愛惜的,就應該是自己的身體,因為身體受之父母,是天賜的禮物,所以不能輕易毀傷,而豎刁二話不說就把自己給切了,足見他對自己的身體是不愛惜的。

他連自己的身體都不愛惜,以後怎麼可能會愛惜你齊桓公呢?

話說到這份上,很顯然,豎刁也被管仲否決了。

最後,齊桓公只好搬出他的第四位人選,常之巫。

常之巫,是齊國的一名巫師。

我們知道,春秋時期,老百姓們處於社會基層,想要過上富足安定的生活,信天沒用,信地沒用,信誰都不好使,只能靠雙手來為自己討生活,但富人則不然。

越是社會地位高的人,就越是有一種瘋狂的薩滿崇拜情結。

齊桓公是一國之君,對鬼神之類的東西自然更為敬重,而常之巫是巫師,主要工作就是忽悠齊桓公搞封建迷信,通過算命,占卜等方式祛病驅鬼,由此得到了齊桓公的寵信。

國君信這一套,但相邦管仲卻不信這一套。

(常之巫 形象)

如果真的有天命,那麼通曉天命的,也應該是管仲自己。

所以,管仲告訴齊桓公,生老病死,這是大自然的規律,作為人,我們是無法逃避的,作為國君,你應該相信的是自己,而不是依靠這些虛無縹緲的東西來左右你的人生,言下之意,常之巫也不能信任。

臨終之際,管仲可以說是把齊國的人事系統給分析得明明白白的了。

但遺憾的是,齊桓公並不是一個受教於人的帝王,管仲的話,他是一句也沒聽進去。

管仲一死,齊桓公立刻對易牙,開方,豎刁,常之巫四人予以重用,結果這四位仁兄上台之後變著法的禍國殃民,齊國的國力很快就衰敗了。

管仲死後兩年,即公元前643年,齊桓公也病倒了。

人在脆弱的時候,往往才能看清身邊這些人的心意如何。

結果,曾經殺子烹羹的易牙也不給齊桓公做飯了,曾經誓死效忠的開方也對齊桓公冷淡了,曾經揮刀自宮來表忠心的豎刁乾脆把病重的齊桓公關了禁閉,不許別人探視,順帶著一口飯不給吃,一口水不給喝,而那個曾經揚言可以通過占卜來幫助齊桓公逆天改命的常之巫,早就逃之夭夭,不見人影了。

(齊桓公 形象)

在迷信思維中,人為陽者,鬼為陰者,陰陽總分兩路,所以人鬼總是殊途的。

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鬼的話,那麼人總歸還是知道鬼是駭人的,是恐怖的。

可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鬼的話,鬼卻不知道,人的內心之狠毒,比鬼本身還要恐怖。

這世上當然沒有鬼,但這世上確有恐怖駭人的心。

在齊桓公病痛交加,忍飢挨餓的日里,他那原本相親相愛的五個兒子走上了歷史上王室子弟的老路——「四同」。

所謂四同,即為一開始同舟共濟,然後同床異夢,接著同室操戈,最後同歸於盡。

最終,在齊國的內亂之中,齊桓公在一間昏暗的房間中,活活餓死了。


《史記》:桓公屍在床上六十七日,屍蟲出於戶。

死後,沒有人替他收屍,沒有人替他留下一滴眼淚,發爛發臭的屍體在床上擺了六十七天,才被人草草下葬。

曾經的齊國國君,曾經的春秋五霸之首,曾經名動春秋時代的英雄人物,他的落幕,竟然到了如此凄慘的地步。

看來,世事難免滄桑,人生又難免悲涼,如果不能珍視生命的過程,那麼也就無需再問,歸途何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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