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靈公第二十四:吾之於人也章
儒學
10-03
吾之於人也章
文/何俊
原文
子曰:「吾之於人也,誰毀誰譽?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解讀
毀譽不同於是非。與實情相合,稱是非;不相吻合過頭了,是毀譽。孔子強調不隨便毀譽人,如果真要稱譽,也應有事實根據,毀人是絕不做的。譽終是讓人好,毀則是讓人壞了。
尤有意味的是「斯民」以下這句話。為什麼不毀譽人?因為三代之民就是秉持直道而行的。那古人能如此,今人為何不能呢?因為政治昏暗。人的本質是一樣的,政治的昏暗使人隨口毀譽,虛言枉道。故古人強調,民不可換,可換的是官;土地就是這塊土地,要換的是政府。
何俊
男,1963生。現任杭州師範大學教授、副校長,兼國學院院長,兼任浙江大學哲學系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中國哲學與思想史,曾出版《西學與晚明思想裂變》、《南宋儒學建構》、《事與心:浙學的精神維度》、《師英錄》、《不舍國學》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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