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煥珍:佛經不可能「非佛說」
什麼是「佛說」的經典?
很多人認為這是多餘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非但不多餘,恰恰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試想想:如果不能確定某部經典是「佛說」,佛弟子如何將其作為所歸依的法呢?
我們當然很容易認定「阿含」類聖典是佛說,因為它們是釋迦牟尼佛宣說、弟子誦出並結集的聖典。但是,如果從晚出的「非阿含」類聖典來看這個問題,情況就複雜了。依「非阿含」類聖典開示,從能說法者看,佛有法、報、化三身,三身都能演說佛法,宣說「阿含」類聖典的釋迦牟尼佛只是千百億化身之一,此其一;其二,除了佛以外,還有其他說法者,《大智度論》就(引佛毗尼)說有佛、佛弟子、仙人、諸天和化人五種說法者。從所說法看,佛在不同世界有不同說法方式,或相視、或揚眉、或動睛、或笑欠、或謦咳、或動搖等,無非深妙法。
這樣看來,我們能否僅僅站在趣識(基於分別識又歸於分別識)立場,依據文獻、歷史、考古等材料,從某經典是否釋迦牟尼說判斷其是否佛陀宣說的聖典呢?不能。這必定把以「非阿含」類經典為主體的眾多佛陀聖典拒諸佛門外了。「非阿含」類佛陀聖典有兩種:一、由釋迦牟尼宣說出來,或在教團中潛行密化,或藏諸名山大川,待眾生機緣成熟方才傳出世間的聖典;二、釋迦牟尼或三世十方諸佛等說法者在異時異地宣說出來,由登地菩薩受持弘傳世間的佛陀聖典。儘管這兩種聖典都得不到人們所謂文獻、考據、歷史、考古等方法的證明,但無礙於它們是佛陀聖典,因為這些在趣識立場上運用的研究方法,根本上是在執著肉眼所見「客觀實在」的虛妄前提下作出的「證明」,無論證偽或證明佛陀聖典的「實在性」,都絲毫不會削弱或增強佛陀聖典的正法性。
判斷佛陀聖典的根本標準是什麼?
佛陀開示說:「依法不依人。」依法不依人屬於「法四依」之一,佛陀所以提出這個判別標準,只因他知道後世必有邪魔外道混進佛門淆亂佛法、破壞教團,佛弟子僅僅依人辨別法的邪正靠不住,必須以「法」為標準,才能保證皈依如法,並由此走向成佛之路。這條原則早已見於「阿含」類聖典,例如《正法念處經》就說:「諸佛如來以法為師,何況聲聞緣覺?」在「非阿含」類聖典中,佛陀則在在處處提持「依法不依人」之理,各經對此「法」內容的解釋雖然詳略有別、角度互異,但根本點都一樣:不應依某人而應以空性或法性為歸依,因為法性是佛陀現證的諸法實相。可見,離開了法性是無法判別經典真偽的。
有一個問題:「阿含」類聖典以三法印為法印,而「非阿含」類聖典以諸法實相為法印,兩者的實質一樣嗎?如果不一樣,豈不是有兩個標準?果然如此,佛陀聖典還是一味的佛法嗎?對此,龍樹菩薩曾做過令人信服的論證:佛陀說三法印、四聖諦或實相印,內涵雖有廣略,實質沒有差異,三法印中的「諸行無常」印即四聖諦中的苦、集與道三諦,「諸法無我」印指四聖諦所說一切法的性質,「涅槃寂靜」印即四聖諦中的滅諦;佛為根熟眾生集中開顯實相印,為根未熟眾生廣說三法印或四聖諦,教相有三乘,其實為一味。這就明確昭示,依三法印、四聖諦或實相印為標準判斷,「阿含」類聖典與「非阿含」類聖典本質上無二無別,都是一味的佛陀聖典。
還有一個問題:是否只要契合三法印或實相印即是佛說呢?自然也不能這麼說。佛臨涅槃之際,阿難問佛:今後結集佛經,為令眾生起信,經首當置何語?佛回答說:「如是我聞。」因此,只有既契合三法印或實相印,經首又有「如是我聞」等「六事成就」的經典,才是四眾弟子應該信受奉行的佛陀聖典。
有人藉助幾個現存梵文經本,以為漢譯佛經經題中的「佛說」一語為譯師所加,這不但不能證成其說,還有誹謗譯師之過,道理很簡單 ——
無論經題是否省略「佛說」一語,都不能否定「如是我聞」的內容為佛親說。
※我相信的就是說了「大乘經」的佛
※佛教經典中關於「微信」的開示
※對作為學者的印老說「不」
※印順長老版的宗教現代主義實踐有什麼問題嗎?
※聞思正法(3):思正法(上)算數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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