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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岳飛稱作「民族英雄」,等於抹殺了他真正的歷史價值

把岳飛稱作「民族英雄」,等於抹殺了他真正的歷史價值



文 | 諶旭彬

關於岳飛「民族英雄」的稱號,坊間最流行的一種爭議是:其抵抗對象「女真」已經融入了「中華民族」,故為了民族團結,不宜再把岳飛稱作「民族英雄」。這種思維,乃是以「時代意見」(當下的現實需要)強姦「歷史意見」(歷史發生時的原貌),並不可取。


不過呢,回歸「歷史意見」,岳飛其實也是不宜稱作「民族英雄」的。


岳飛「民族英雄」的桂冠,是近代出於現實需要才戴上的


先秦歷史文獻中沒有「民族」這個辭彙。先秦時代所謂的「族」,多指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氏族、部族、宗族。《左傳》中說:「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楚雖大,非吾族也」,所指乃是宗族、部族。先秦之後、晚清之前的歷史文獻中,「民族」一詞仍極少出現,即便偶有特例,也與近代「民族」概念毫無關係,如《永樂大典鬼谷分定經》里說:「貴人皆仰,民族皆歡」,仍是宗族之意。

1、梁啟超等人相信「民族主義救中國」,始引進、宣傳近代「民族」概念


「民族」一詞被大量使用,始於20世紀初。金觀濤教授利用其容量達一億兩千萬字的「中國近現代思想史專業資料庫(1830-1930)」,對這段時期「民族」一詞的使用頻率進行了搜索統計,結果顯示:「該詞在19世紀文獻中極少使用,……到1900年後才開始出現井噴之勢」——這場「井噴」,其實是梁啟超等人掀起「史界革命」的結果。


「史界革命」的目的,是要將傳統中國打造成新的西方式的「民族主義中國」,正如梁啟超所言:「今日吾中國最急者……民族建國問題而已」,而要「民族建國」,就必須通過新的歷史教育,在國民心中植下「民族主義」意識:「嗚呼,史界革命不起,則吾國遂不可救。悠悠萬事,惟此為大!」梁氏的倡議得到了大批學者和知識分子的響應,尤以有留日背景的革命黨人最為積極——這也在情理之中,梁氏的「民族」、「民族主義」概念,本就直接舶自日本學者,而日本又舶自西方。


但即便舶來了具有近代意義的「民族」、「民族主義」概念,當時的知識分子也未必能夠準確理解其意義。將「種族」等同於「民族」者大有人在,宋教仁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為激勵國人的「民族主義自豪感」,宋教仁曾寫有《漢族侵略史》一書,曆數「漢族」歷史上侵略「外族」獲得勝利的光輝事迹,按宋氏的理解,所謂「漢族」,乃是一種以黃帝為共同祖先的「血族」,如此強調血緣和血統,實是把「種族」當成了「民族」。為振奮「民族精神」,宋氏還在書中竭力論證「漢族」是從西方遷徙而來,與當時強盛的西方國家在種族上同源,證據之一是中國的六十甲子、天干地支這些名號,都是沿用了「西方文字之音」。當時許多學者與宋氏持相似論調,如章太炎公開宣揚「漢族」來自巴比倫,梁啟超、劉師培等人到處講「世界人種之開化,皆始於帕米爾高原」,從帕米爾高原東遷的一支,形成「漢族」;西遷的一支,則是當今西方強盛民族的祖先,東西同源同種,所以中國不是「劣等民族」。這種沒有學術支撐,但卻有現實政治意義的宣傳,在清末民初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以至於1915年袁世凱制定的國歌里,還有「華胄從來崑崙顛」的歌詞。

把岳飛稱作「民族英雄」,等於抹殺了他真正的歷史價值


左:宋教仁,撰《漢族侵略史》以激勵國人民族自豪感;右:劉師培,宣傳中西人種都起源於帕米爾高原


2、岳飛也是直到這個時候,才因現實需要(時代意見)被冠以「民族英雄」的頭銜


清末「史界革命」的直接成果,是打造出了一套自黃帝到洪秀全、傳承有序的「民族英雄譜系」。岳飛自然也是這譜系中至關重要的一環。當時文章,對岳飛多冠之以「中國民族主義第一偉人」、「中國民族排外第一偉人」等尊稱,說他「轟轟烈烈,手刃外種、口嚼外種、足踢外種,至死不變」,實乃「宗尚民族主義之一絕大偉人」,且「為種魂、為國魂、為中國民族之天神」,在眼下「茫茫黃帝之血裔、莽莽神州之輿圖」被異種之人盤踞之際,頂禮膜拜岳飛這位「嗜殺異種如命之偉人」,乃是不可須臾稍緩的當務之急;甚至說「吾寧夭折早亡,以見我廓清胡虜、志復中原的民族偉人岳飛」。其餘如文天祥、史可法、鄭成功等,都是當時知識分子致力宣傳的重點「民族英雄」。而在此之前,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這些歷史人物的標籤普遍是「忠臣義士」。


「民族主義救中國」本是晚清知識分子病急亂投醫的結果,帶有強烈的現實功利色彩,加之梁啟超、宋教仁等人自身對「民族」、「民族主義」的認知並不到位,故而所謂「中國民族主義第一偉人」,在知識分子們的描述下,更像是「中國種族主義第一偉人」。在當時沛然莫御的岳飛崇拜浪潮中,蔣智由算是比較理性的一個。他曾撰文指出,岳飛抗金成績有限,「不過有數次戰勝之功,而克複土地數處而已」,所謂直搗黃龍,恢復故土,不過是「一將來之空想」,後人對其戰績的崇拜,不過是「轟動於虛聲,而非事實」。但即便如蔣智由這般理性之人,也誤把「種族」等同成了「民族」,他在文章中說,國人之所以崇拜岳飛,正說明國人天然存在一種「種族之見」,只要激發出這種「種族之見」,則「我種人必有恢復神州之一日,而東亞大陸必歸於我種人為之主」。上段所引資料中頻繁出現的「外種」、「血裔」、「 異種」、「 胡虜」等字眼,無疑也很能說明這一點。

簡言之:1、古代中國沒有「民族」、「民族主義」概念,古人也沒有「民族」意識,今人應該尊重古人的「自我認同」,不要隨便給他們冠以「民族英雄」的稱號。2、我們今天熟知的「民族英雄譜系」,是晚清知識分子出於現實需要新造出來的,是一種「時代意見」,而非「歷史意見」。3、晚清知識分子對「民族主義」的理解更近於「種族主義」,對岳飛「民族英雄」光環的描述,也更近似「種族英雄」。4、在「民族主義」意識得到普及的近代中國,有很多的「民族英雄」,但岳飛不是。

把岳飛稱作「民族英雄」,等於抹殺了他真正的歷史價值



電視劇《岳飛》劇照

「民族」存在的前提,是要有「民族認同」


以上論述,不免引致類似這樣的質疑:


「假如去檢索『人類』這個詞,也會是19世紀之後『才開始出現井噴之勢』,難道就能說明19世紀前的古人就不屬於『人類』了么?」「人類出現前沒有「太陽」概念,難道那以前就沒有太陽了?」「概念可以後起,但之前的事物只要滿足概念內涵,我們就可以說它屬於此概念。我們可以在現代歷史學中找到大量的例子:傳說中的三皇五帝是『部落聯盟首領』,但當時顯然沒有『部落聯盟首領』這個概念本身;古代郡縣制下形成了『官僚體制』,但『官僚體制』也不是古代概念……可以說,歷史學中學術化語言描述和分析所使用的,都不是古代就有的概念,怎麼到了岳飛的『民族英雄』這裡就出了問題呢?執此論者的證據稱『(民族一詞)在19世紀文獻中極少使用,……到1900年後才開始出現井噴之勢』,這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假如去檢索『人類』這個詞,也會是19世紀之後『才開始出現井噴之勢』,難道就能說明19世紀前的古人就不屬於『人類』了么?」「人類出現前沒有「太陽」概念,難道那以前就沒有太陽了?」


這種質疑,看似有理,其實邏輯上存在混亂,混淆了「主觀認同」和「客觀存在」的區別。


1、「太陽」之概念,類似「石頭」、「空氣」、「水」,乃是實體的自然存在,是自然科學概念。「民族英雄」則是社會科學概念。


一個人能不能被命名為「民族英雄」,最基本的前提是此人有沒有「民族意識」,換言之,即此人做某事時,是否有意識地將自己歸屬為某一「民族」,且意識到自己之行事能使自己所從屬的「民族」獲益。如果一個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屬於哪個民族,或者根本不知道「民族」為何物,其決定採取某種行為,當然不可能「以民族利益為重」;既無「以民族利益為重」之意識,又怎麼可能是「民族英雄」呢?也就是說:「太陽」是一種「客觀存在」,不管有無「太陽」的概念,它始終都在那裡;「民族英雄」是一種「主觀認同」,某人若不知「民族」概念為何物,也不知道自己屬於某一「民族」,為尊重其自我認同,今人是不宜稱其為「民族英雄」的。


2、至於「部落聯盟首領」、「官僚體制」、「人類」等概念,雖與「民族」、「民族主義」俱屬社會科學概念,但仍不宜直接對比。因為在社會科學概念里,也存在「主觀認同」與「客觀存在」的區別。


(1)古代中國自中央到地方依賴大量官僚進行統治,今人把這種統治的運作模式稱作「官僚體制」。換言之,「官僚體制」是一種客觀存在,而非「主觀認同」。(2)三皇五帝曾先後統領過某些上古人類群體,今人據其特徵,將其命名為「部落」,而稱三皇五帝為「部落聯盟首領」。換言之,「部落聯盟首領」也是一種客觀存在,而非「主觀認同」。(3)「人類」這個概念要複雜很多,某些時候它被當作自然科學概念,某些時候又被當作社會科學概念。因為存在這種涵義的不確定性,「黑人不屬於人類」的觀念,曾長期盤踞西方,中國的晚清學者王闓運也講:「人者萬物之靈,其巧弊百出,中國以之一治一亂。彼夷狄人皆物也,通人氣則詐偽興矣」,王氏也不承認西方的「夷狄」是「人類」;甚至還有極少數人主觀上堅定認為自己是吸血鬼或者狼人,而非人類。在這裡,「主觀認同」、「客觀認同」與「客觀存在」混淆不堪,全視具體的前後語境而定。


簡言之,「民族」存在的前提,是要有「民族認同」。但「官僚體制」的存在,並不需要「官僚體制認同」;「部落聯盟」的存在,也不需要「部落聯盟認同」。


3、與「民族意識」較為相近者,是「馬克思主義者」這類概念。我們講一個人是「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最基本的前提是此人對「馬克思主義」必須要有「主觀認同」;我們講一個人是「民族英雄」,最基本的前提也是此人對「民族主義」必須要有「主觀認同」。


「華夷之辨」並不等同於「民族之別」


還有一種反對意見認為:


「民族存在於中國古代的華夷之辨,華夏與周邊國家之間的關係中。最多只能說古代沒有現代意義民族國家」——岳飛主觀上認同自己屬於「華」,而金人屬於「夷」,「華夷之辯」既然就是「民族之別」,岳飛當然是「民族英雄」。


這種看法其實也是不對的。


1、「華夷之辨」的評價標準是文明程度的高低,與「民族之別」的評價標準完全不同


「華夷之辨」(或稱「夷夏之辨」)是中國古代極為重要的一套「世界觀」。這套「世界觀」裡面有沒有「民族意識」存在?


答案是:並沒有。


「華夷之辨」實際上乃是「文明與野蠻之辨」。《尚書·孔氏傳》里說:「冕服彩章曰華,大國曰夏」,唐代孔穎達解釋道:「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裝之美,謂之華」;東漢的何休講:推行禮治,「夷狄也進至爵」,不行禮治,「中國也新夷狄」;唐代的韓愈講:「孔子之作《春秋》也,諸侯用夷禮則夷之,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北宋的程頤講:「禮一失則為夷狄,再失則為禽獸。聖人恐人之入夷狄也,故《春秋》之法極謹嚴,所以謹嚴者,華夷之辨尤切切也」;明代的何瑭講:「中夏夷狄之名,不藉其地與其類,惟其道而已矣。故春秋之法,中國而用夷禮,則夷之。夷而進入中國,則中國之,無客心焉」;明末的王夫之說:「吳、楚、浙、閩,漢以前夷也,而今為文教之藪;齊、晉、燕、趙、唐、隋,以前之中夏也,而今之椎鈍戾者,十九而抱禽心矣」……換言之,是否遵循「禮治」,是否接受先進文明(尤其是先進政治文明)的教化,是區分華、夷的終極標準,而「不藉其地與其類」——與其居住地和部落族群無關。


晚清與西方世界出現實質性碰撞,「華夷之辨」面臨新的挑戰,需要新的闡釋。其中以郭嵩燾的說法最具代表性:「三代以前,獨中國有教化耳,故有『要服』、『荒服』之名,一皆遠之於中國而名曰『夷狄』。自漢以來,中國教化日益微滅,而政教風俗,歐洲各國乃獨擅其勝。其視中國,亦猶三代盛時之視夷狄也。」在郭氏看來,近代以來,歐洲各國的「政教風俗」,也就是文明程度,超越了中國,所以他們如「華」,而中國如「夷」。前引守舊派代表人物王闓運則批判郭嵩燾:「人者萬物之靈,其巧弊百出,中國以之一治一亂。彼夷狄人皆物也,通人氣則詐偽興矣,使臣(指郭)以目見而面諛之,殊非事實」,拒不承認西方「夷狄」是「人」。但這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里,關於「華夷之辨」的評判標準卻是高度一致的,即以「政教風俗」,也就是文明程度之高低為準繩。


「民族」概念的內涵與外延雖然複雜,其定義迄今至少已有上百種,但並無任何一種定義是以文明程度的高低來劃分不同的「民族」。可見「華夷之辨」與「民族之別」毫無關係。

把岳飛稱作「民族英雄」,等於抹殺了他真正的歷史價值



清末名臣郭嵩燾。郭氏明白闡釋:夷夏之辨的標準是文明程度的高低,晚清時西方為夏,中國為夷。


2、包括岳飛在內的南宋人視自己為「文明共同體」,而非「民族(種族)共同體」


具體到南宋人,他們直面金人入侵,集國讎家恨於一身,其「夷夏之辨」是否可能包含「民族之別」的涵義呢?


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南宋人自稱「中國」、「中華」、「華夏」,而視金人為「夷狄」。如岳飛的奏章里常有「盡屠夷種」、「夷狄不可信」、「鞭撻四夷,尊強中國」、「廓清華夏」一類詞句。金人乃女真部落之崛起,將其框入近代「民族」概念之範疇,亦無不可。但包括岳飛在內的南宋人自謂的「中國」、「中華」、「華夏」,卻只是一種文明共同體,而非「民族」或「種族」共同體。


以高倡向金人「復仇」而知名的南宋學者兼官僚陳亮為例。在給宋孝宗的上書中,陳亮如此定義「中國」:「中國,天地之正氣也,天命之所鍾也,人心之所會也,衣冠禮樂之所萃也,百代帝王之所以相承也,豈天地之外夷狄邪氣之所可奸哉!」在陳亮的語境里,中國乃是「衣冠禮樂之所萃」,即明指「中國」乃是一種文明共同體;「中國」是天地之正氣,「夷狄」則是天地外之邪氣。陳亮還說:「聖人於中國,夷狄混然無辨之中而致其辨,則所以立人道,扶皇極以待後世也」,如果「三綱既絕」,喪失了文明的先進性,「則人道遂為禽獸夷狄」——「中國」之人,也就成了「夷狄」之禽獸。顯然,在陳亮看來,「中國」與「夷狄」的區別,不在「民族」與「種族」,而在文明程度之高低。所以他又說:北魏孝文帝定都洛陽,「以修中國之衣冠禮樂」——開始學習「中國」的文明之後,偏安一隅的江南政權就「非復天命人心之所系」——不再是「中國」了。


至於「中華」概念的涵義,不妨聽聽遼道宗的說法。道宗讓大臣為自己講解儒家經典,至《論語》「夷狄之有君」一句,大臣迅速讀過而不講解,道宗卻說:「上世獯鬻、獫狁,盪無禮法,故謂之夷。吾修文物彬彬,不異中華,何嫌之有!」道宗以契丹之出身,而自視為「中華」,且以「禮法」、「文物」作為區分「夷」與「中華」的標準,可知「中華」在當時絕非「民族」或「種族」概念,而是文化概念。南宋學者葉適在給皇帝的奏摺中也說:「中原者我之地,中華者我之名,報復仇恥者我之義」,葉適以「中華」為南宋人命名,但其涵義,同樣與「民族」毫無關係——《唐律疏議》里講:「中華者,中國也。親被王教,自屬中國。衣冠威儀,習俗孝悌,居身禮儀,故謂之中華」——換言之,包括岳飛在內的南宋人所謂的「中國」、「中華」、「華夏」,乃是一種文明共同體,而非「民族(種族)共同體」。今人不應該無視岳飛的「文明認同」,更不應該為其虛構「民族認同」。

把岳飛稱作「民族英雄」,等於抹殺了他真正的歷史價值



河南湯陰岳飛廟


岳飛昔日的「文明認同」,比今人強加給他的「民族認同」,更具價值


也許有讀者會問:如此不厭其煩地辨別岳飛究竟是不是「民族英雄」,有意義嗎?


有的。


講清楚這個問題,很有助於歷史觀的撥亂反正。自晚清「民族主義」傳入,近代中國經歷了從「傳統國家」向「民族國家」的轉型。當「民族」概念成為知識界的「常識」後,中國數千年古代史,也不可避免地被這一舶來概念及其相應理論框架所扭曲——清末民初一大群古代「民族英雄」橫空出世,即是最典型的扭曲之一。殊不知:作為一種長期獨立發展的文明,古代中國發展出的「華夷之辨」自成體系,是一套完全不同於近代「民族主義」的「世界觀」。


「華夷之辨」的區分標準是「禮治」、「衣冠」。「衣冠」無疑承載的是「先進文明」;論語說「為國以禮」,「禮治」則是當時最先進的「政治文明」。一個人無論他出身什麼部落,來自哪個種族,血緣如何,只要他皈依「禮治」,變更「衣冠」,即為「華夏」,反之,則為「夷狄」。這顯然和以種族、部落、血緣、膚色等為區分標準的近代「民族主義」有天壤之別。在這種「世界觀」支配下,儘管古代「中國」周邊長期存在著不同種族的部落政權,且與「中國」屢屢發生衝突,但「中國之人」始終保持著其「文化共同體」的面貌,而未曾蛻化為「民族共同體」;而且這種「文化共同體」,更多地是依賴「政體認同」(禮治)來維繫;所以陳亮才說:孝文帝改制,「修中國之衣冠禮樂」後,北魏亦是「中國」。


尤其值得今人思考的是:在今天,「民族主義」已越來越多地被生物學、人類學和歷史學證實為只是一種「想像的共同體」。譬如,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歷史學教授施羅默·桑德在其著作《虛構的猶太民族》一書中揭示:大多數猶太人的故土遍布中東和東歐,這些分散的不同群體能形成一個猶太民族,進而成為一個猶太國家,只可能在一種新編纂的歷史下發生,而其背景則是整個歐洲的民族主義的崛起和發展。這種情形,與「中華民族」、「漢族」在近代受西方民族主義刺激,而在梁啟超等人發動的「史界革命」中誕生,何其相似乃爾。(該書有中譯版,有興趣的讀者不妨找來一讀,當可加深對本文的理解)不可否認,「民族主義」在近代曾有過相當積極的作用,許多被壓迫國家都曾高舉過「民族獨立」的旗幟。但時至今日,當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已被科學證明其基因與血緣並無多少區別,而彼此卻仍在為「民族的生存」而你死我活地流血衝突時,這種「想像的共同體」的負面作用,已越來越凸顯。這種時候,中國古代以「政治認同」、「文明認同」為區分標準的「華夷之辨」,便顯露出了它強大的現實意義。


略言之,在當今世界,較之「民族認同」,「文明認同」其實更為重要。尊重岳飛昔日的自我認同,也是尊重今人當下在「文明認同」層面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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